航母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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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OMHAGEN 于 December 16, 2001 14:04:49:

航母的發展方向(人民日報)

編者按:在今天,航母有無必要發展已無需討論。在相當一段歷史時期內,艦載航空兵對敵方艦艇編隊及其國土的遠程打擊力和對己方艦艇編隊乃至國土的大縱深防御力是其它兵力所不能代替的。人們對航母的關注,更多的應放在具体如何發展上。本次沙龍,我們請到了海軍裝備論証研究中心從事艦船研究的于承斌高級工程師和從事航空裝備研究的李學武研究員,一起談談航母的發展方向。

吳鍇:對一般國家來講,由于各方面限制,10萬吨級的航母很難發展﹔由于艦載机技術的限制,3萬吨以下的輕型航母也很難發展。那么應發展6萬∼8萬吨級的大型航母還是4萬∼5萬吨級的中型航母?

于承斌:一個國家發展什么樣的航母完全取決于軍事需求和技術、經濟能力,其中后者是前提。實際上,10萬吨的航母有些國家是需要的,但搞不起。6萬吨以上的航母估計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也衹有美、俄能搞。從航母自身來看,吨位越大效費比越高。航母裝載的艦載机數一般為1 000吨1架,但當航母吨位大到一定程度后變為800吨1架。10萬吨級航母的作戰能力起碼是3萬吨級航母的3∼4倍,而費用卻達不到3∼4倍。因為10萬吨級航母和3萬吨級航母有很多設備(如雷達、指揮系統等)基本上是相同的,它們的差异主要在鋼材等物資的用量上,但這方面的价格較便宜。另外,航母編隊的作戰能力關鍵看艦載机的數量、類型、性能。 “尼米茲”級最多可裝110架飛机,平時裝70∼90架,且艦載机類型齊全,而中小型航母不可能滿足此要求,因此美國必然要搞大型的。對泰國這种國家來講,雖然它也需要大一些的航母,但國力所限衹能搞1萬多吨的,像3萬吨級的都很難承受。1艘“尼米茲”級航母一天的費用(不包括維修費)是100萬美元,30多年的全壽命周期費用是400多億美元,一般國家無法承受。

吳鍇:上述費用是基于美國的物价標准而言的,從一般國家的原材料价格和工資水平看,航母的全壽命周期費用要低得多。

于承斌:航母的建造費一般國家還承受得起,但艦載机和護航艦艇的建造費用和全壽命期運行費及備件消耗就很可觀了。

李學武:美國的物价和工資确實与發展中國家差別很大,但不是所有方面。在燃油、備件、武器等方面的价格上,有些發展中國家同樣是很高的,甚至超過美國,特別是從別國進口的武器裝備。

于承斌:大型航母對港口條件也要求苛刻。“尼米茲”級的吃水在11米以上,一般國家的港口、航道條件不能滿足。英、法估計還是以4萬∼5萬吨級的為主。該級別的航母能載固定翼戰斗机和固定翼預警机,有一定作戰能力。英國在馬島戰爭后就感到“無敵”級作戰能力太低,准備將其淘汰,發展5萬吨的航母。

吳鍇:對4萬∼5萬吨級的航母而言,若發展蘇-27級別的重型艦載机,可裝20架左右﹔若發展“陣風”級別的中型艦載机,可裝40架左右。從航母編隊的戰斗力及作戰風險等方面看,哪种途徑更可取?

于承斌: 戰斗机的作戰能力取決于平台、武器、探測系統,其中后兩項性能更為重要。蘇-27可以說是目前艦載机中最好的,比F-14D、F-18C都好。在与強敵對抗時,重型艦載机比之中型艦載机可以在距己艦更遠的距离上作戰,對敵方的威脅也更大。美國現在也感到其主力艦載机F-14D、F-18C不行了。F-14D的航程可能有3 200千米,但其作戰半徑衹有900千米左右。艦艇的作戰半徑一般是其航程的1/3左右,而艦載机的作戰半徑衹有其航程的1/5∼1/3左右,這是因為飛机作戰遇到的情況要比艦艇复雜。美國航母的對空防御半徑目前是720千米,但隨著世界各國水面艦艇和導彈的發展,將來它的防御圈要達到1 100千米,這就要求艦載机的作戰半徑要大,探測距离要遠,武器裝載要多,因此發展方向必然是重型机。對其它國家的艦載机而言要根据其技術水平來定。

李學武:戰斗机的作戰能力不完全与重型還是中型有關,更取決于平台、設備和武器的性能。蘇-27与“陣風”相比,衹是作戰半徑要大,另由于其推重比大等原因,机動性也略強。但在探測能力和武器上,兩种飛机基本相當。蘇-27的單机效能指數約是“陣風”的1.2倍。另一方面,蘇-27的机体占地面積約為“陣風”的2倍,艦載的數量要少得多。中型航母裝30∼40架“陣風”可能比裝20架蘇-27具有更大的作戰能力。有些國家海軍喜歡重型戰斗机是因為它沒有航母,其陸基飛机總希望作戰半徑大一些。但作為艦載机,我認為未必非要重型机。美國發展航母是靠艦体平台的机動來延伸作戰距离,達到遠距离投送兵力及進行威懾和控制的目的,而不是靠艦載机本身的大作戰半徑。從中型机的作戰半徑看,“陣風”為600∼800千米,已足夠了。另外發展什么艦載机要看軍事需求、經費及本國能否生產和引進,不能一概而論。

吳鍇:重型与中型艦載机在作戰能力上存在的即便是不大的差距是否也會在作戰中產生重大影響?

李學武:如果雙方的飛机效能相差不大,如作戰效能指數分別為21和18時,在作戰中是可以以數量彌補的,但如果分別為20和10,就很難以數量彌補質量差距了。質量差距再拉大,就更不是數量能彌補的了。

在技術相當的情況下,重型机与中型机對抗時,由于其雷達重量、發射功率可能大一些,發現距离可能遠一些,如120千米對100千米,按一般概念后者必然要先遭攻擊,但戰場變化莫測,這20千米的距离高速接近的飛机可能一下子就飛過去了,因此很可能是同時發現對方,如果中程導彈射程大体相當,則雙方是完全可以對抗的。

吳鍇:由于航母要靠近敵國海域作戰,且艦載机數量有限,在面對敵大批陸基戰斗机時,艦載机的制空性能就至關重要,艦載机如果統一發展為戰斗攻擊机(類似“陣風”),雖然作戰靈活性較好,但風險也較大,因此艦載机是否仍應分制空和對地兩型發展?

于承斌:航母作戰的原則之一就是一定要在對方陸基戰斗机的作戰半徑之外作戰。對一般國家的航母來講,最重要的是奪取制空權,其次才是對海對陸攻擊。但一种飛机考慮了一定對地攻擊能力,其制空能力就必然差一些,故不宜衹搞艦載戰斗攻擊机。美國這些年把“多用途”作為指導原則(如F-18E/F),是因為它認為在長期內沒有國家能与它相比,它完全能在控制制空權的前提下作戰。如果蘇聯還存在,美國不可能用F-18聯隊替換F-14聯隊。

李學武:航母作戰時的部署還要視敵國陸基航空兵的強弱,若敵方雖有作戰半徑較遠的戰斗机,但數量較少、性能較差時,航母編隊也可在一定期間內部署得距敵國較近。

至于航母配置制空戰斗机的數量以及是配置戰斗攻擊机還是同時配置制空和對地兩型飛机的問題,要根据作戰任務和作戰對象來定,也要看戰斗攻擊机的技術水平。若作戰任務主要是空戰,敵方又很強時,還是配單一的戰斗机和攻擊机為好。一般來說,分為兩型,不管對空和對地作戰能力都相對強些,所以過去一般分兩型配置。但隨著技術進步,戰斗机對地(對艦)攻擊能力越來越高,兩型机合一是趨勢。

吳鍇:在艦載机的規划上,除反潛和預警因需要較多的設備和人員而必須單獨發展机型外,電子戰、加油等任務似可以通過戰斗机外挂設備吊艙來完成,以最大限度地簡化机型,這是否為最优方案?

于承斌:美國現在也感到其艦載机机型太多,費用承受困難。為簡化机型,除一机多用,還計划用偏轉翼飛机來取代固定翼反潛机。除戰斗机外,我認為預警机和電子戰飛机是必不可少的。若敵机來襲,光靠艦載雷達是絕對不夠的,美、日的研究表明,有与沒有預警机,艦載机空戰的結果會相差5∼15倍。對于電子戰飛机,如用戰斗机臨時挂載吊艙的方式,必然會影響戰斗机本身的功能,而且對抗效果也差些,因此還是發展專用型較好。反潛巡邏机若一時搞不出來可先不裝或用直升机代替。

李學武:預警机和反潛机必須發展專用型。至于加油机,美國航母幵始是有的,后來不要了,原因是其彈射器的彈射能力增強了,戰斗机的載油量也多了。而原來的A-6等飛机本身比較重,彈射時就不能加滿油,編隊以后為執行遠程攻擊任務而必須再進行空中加油。

對有些國家的航母而言,由于它的艦載机可能比較輕,在不執行遠程任務時可不配備加油机。

如果配備加油机,則可以用戰斗机來代替,但不是簡單的加挂加油吊艙就能完成,而是要對机体做較大改裝,在內部騰出空間以增設油箱等。這樣的戰斗机可能就沒有作戰能力了,實際上還是專用加油机,可是起飛性能和維護性要好得多。“尼米茲”級的彈射器沖程已超過90米,但最大也衹能帶動35吨左右的飛机﹔對4萬∼5萬吨級的航母而言,其彈射器的沖程估計也就在50∼60米左右,而且提供的蒸汽量等都相應要少,不可能帶動大重量的專用加油机,而衹能是用戰斗机改裝成的加油机。

對于電子戰任務,戰斗机加挂吊艙也不是最佳選擇,因為加挂吊艙的電子戰飛机會給艦上起降帶來很多困難,而且加挂吊艙的電子戰飛机其效能一般較低,如難于包括所有頻段等,且電子戰机要配專門操作員,根据偵察到的敵頻段采取相應的干扰,而雙座戰斗机也難滿足要求。所以艦載電子戰机(或加油机)最好由殲轟机等中型机改型較合适,如美國過去由A-6改的EA-6B電子戰机和KA-6D加油机。

吳鍇:接下來請談談起飛方式。彈射起飛与滑躍起飛各有利弊,對此應如何權衡?

于承斌:我認為滑躍起飛不是方向。首先,航母在吨位一樣的情況下采用彈射起飛裝的飛机數量要比采用滑躍起飛多得多。滑躍起飛需要一條長180米的跑道,上面不能停任何飛机。而航母靠什么裝載飛机呢?假如總共裝100架,那么机庫可裝40架,甲板上則放60架。因為戰時從机庫里調飛机必然不方便,滿足不了作戰急需,因此大多數飛机要放在甲板上。

其次,滑躍起飛嚴格講還受到環境溫度的限制,溫度高時,飛机發動机的推力將明顯減小,滑跑距离將延長。而一般海域的溫度達到30°C以上是常事,因此采用滑躍起飛,飛机就衹能減小載荷才能起飛。

還有,滑躍起飛不能裝預警机。因為對預警机的要求是速度慢、能持續巡航飛行6個小時以上。而如果預警机能滑躍起飛,其發動机推重比必然很大,這就導致飛机耗油率大,巡航時間必然很短,不可能滿足要求。

蘇聯選擇滑躍起飛的原因不是滑躍起飛优越,而是其彈射器不過關。如果蘇聯不解体,它是一定要搞彈射起飛的。

李學武:兩种起飛各有利弊,不管哪种方式,起飛的基本條件是飛机的升力要大于重力,而升力的取得除靠机翼面積、机翼外形等因素外,主要是靠速度。彈射起飛靠彈射器給飛机加速取得升力,滑躍起飛靠滑跑、高升力机翼和高推重比發動机取得升力。采用彈射起飛,也不是一般的飛机都行,必須解決飛机的升力特性,使飛机的起飛速度降下來(一般為200∼230千米/小時),而米格-21、米格-19等飛机起飛速度在290∼300千米/小時,机翼不改變不可能上艦。彈射起飛方式一般裝載的飛机較多,但彈射系統本身占的体積和重量也比較大,一般4萬吨以上航母才能使用。

滑躍起飛可在輕型航母上采用,當然載机架數也較少,但不具備彈射器研制、生產能力的國家可使用這种方式。當然,預警机、反潛机巡邏時間長,不使用大推重比發動机,机翼的升力特性也不高,不能采用滑躍起飛。因此滑躍起飛航母的綜合作戰能力不強,但總比沒有好。

吳鍇:有觀點認為蘇聯有20萬吨的水壓机(美、法最大衹有7萬吨)和大型切削設備,有世界一流的焊接技術,制造彈射器應不成問題,而且蘇聯正是在制成了彈射器并進行了試驗后才擇优選定滑躍起飛的,對此應怎么看?

李學武:水壓机、大型切削設備及焊接技術衹是研制彈射器的關鍵技術之一,還要看其它技術設備及生產工藝水平等。你在技術上能搞出來,但生產零部件時的密封性等工藝達不到要求,彈射器就一樣搞不出來。因此生產工藝是非常重要的。估計蘇聯在這方面仍有欠缺,其彈射器說到底還是不過關。

吳鍇:有觀點認為“滑躍起飛不會像彈射起飛那樣使戰斗机性能下降”。但滑躍起飛的飛机在著艦時仍會受到甲板的嚴重沖擊,飛机的結构仍需加強,因而在減小飛机性能損失方面,滑躍起飛并無优勢。對此兩位專家怎么看?

于承斌:飛机著艦時确實會受到甲板的嚴重沖擊,但由于机輪有一定彈性,因此這個沖擊力還不是最嚴重的。關鍵是阻攔索對飛机的牽引力相當大,達十几吨,強度不夠的飛机會當場解体。阻攔降落對飛机的沖擊比彈射起飛時對飛机的沖擊要大得多。因此滑躍起飛与彈射起飛都需要加強机体強度,滑躍起飛無任何优勢。至于帶來的重量增加導致飛机性能下降,是必須付出的代价,不能因此而不發展彈射起飛。

一般講,陸基飛机到海上飛行都要進行改裝,由于鹽霧會造成鋁合金腐蝕,故飛机不能完全用鋁合金,還要用鈦合金,重量也會增加。

李學武:陸基飛机上艦需做很大改動,不衹是強度加強,還要改變机翼翼型、攻角特性等,使之升力特性更好,以便飛机不需太高的速度便能起飛。另外,起落架也要做相應改變,使之能經受更大撞擊力而不折斷。從美國的情況看,陸基飛机改裝為艦載机后造价增加約為30%。

再有,滑躍起飛的飛机不少使用推力矢量轉換的發動机或升力發動机,不僅對艦面燒蝕嚴重,且耗油較多,嚴重影響飛机航程,如“海鷂”、“雅克-38”等作戰半徑較小,這是個重要原因。


吳鍇:在作戰效能上,有觀點認為彈射起飛雖能同時起飛多架飛机,但起飛前還需要有人去挂鉤、取輪擋、升降擋焰板,起飛后還要使牽引索、活塞复位,而滑躍起飛卻免去了這些程序,而能一架接一架的起飛,在單位時間內起飛架數不見得比彈射起飛少。對此應怎么看?

李學武:美國航母有4部彈射器,可達到晝間30秒1架、夜間45秒1架的出動速度。四五萬吨的航母衹能有2部彈射器,如果彈射器的能量与美國航母的一樣,出動速度也得減少一半,即晝間1分鐘1架。

至于滑躍起飛的出動速度,現在沒有可參考的數据。飛机起跑后加速至跑道盡頭的這段時間很短,約為十几秒到20秒﹔但是后1架飛机(幵車狀態)必須在前1架飛机幵始起跑后才能從等候位置向艦尾滑動然后轉向到起飛位置(因為飛机起飛時的噴焰是相當厲害的,能達一二十米長,因此尾后決不能有其它飛机,后面的飛机衹能在側面等候)。然后飛机還需略微准備一下,看看周圍沒有問題,才能打手勢,加油門起跑,這個過程至少要1分鐘,因此我認為滑躍起飛的出動時間起碼要2分鐘1架。這樣看還是彈射起飛速度快。

另外,艦載机的出動速度不僅受起飛方式的限制,還受到回收能力的限制。阻攔索的回收速度晝間約為40秒1架,夜間約為1分20秒1架,每回收3架就要相應增加1分鐘的時間。如果飛机都升空了但在短時間內降不下來也不行,所以出動能力要綜合考慮起飛和降落能力。

于承斌:擋焰板是自動起落的,因此不會耽誤時間。

滑躍起飛航母不能裝固定翼預警机,不能提供遠程預警,衹能靠艦載雷達。當發現敵机時可能距自己衹有200千米,你可算算超音速飛机對你發射導彈要用几分鐘?這期間艦載机緊急起飛又能起飛几架?所以航母采用滑躍起飛其作戰能力會受到較大影響。

吳鍇:有觀點認為滑躍起飛的航母由于艦首較高,飛机起飛不受航母縱搖的限制,而彈射起飛的航母當艦首下傾到一定角度時,飛机离艦后的最低高度就會進入安全線以下,即不能起飛,因而在相同的海況下滑躍起飛的航母出動飛机的速度可能更快,對此應怎么看?

李學武:受縱搖影響較大的是几千吨級的驅逐艦,而4萬吨以上的航母縱搖幅度已很小,不會影響彈射起飛。如果海況高到足以使航母產生較大的縱搖時,那會對航母產生其它方面的更大影響,如橫搖等,在那种情況下用什么方式起飛都不可能。因此在縱搖的問題上彈射起飛并無劣勢。

吳鍇:從作戰風險看,有人認為飛行甲板一旦受創,滑躍起飛就難以進行,而通過彈射器飛机仍可起飛,而且在夜間起飛彈射方式更安全。也有觀點相反,認為彈射器复雜易損,一旦出故障或受創,飛机就無法起飛,而衹要甲板受損程度不嚴重,滑躍起飛仍可進行。對此應怎么看?

于承斌:無論是滑躍起飛還是彈射起飛,其甲板所受威脅都很大。1個M數為1.2的400千克的戰斗部在甲板上爆炸,飛行甲板就不能保証起飛,且短時間難以修复。所以航母的生存力更多的体現在不被擊中上而不是被擊中了能持續作戰上,航母周圍配備眾多護航艦艇就是這個道理。如果兩种起飛方式比較,中型航母彈射器有2部,全部損壞的概率較小,而滑躍起飛衹要飛行甲板損壞一處即不能起飛,生存力較差。阻攔索甲板損壞時,不管用什么起飛方式均不能著降飛机。

從彈射器講,其核心裝置就是個往复器,在工作期間不需維護,其維修周期完全能滿足一場戰爭的需要,可靠性不需擔心。從建造的角度講也不是多了不起的,有一定技術儲備的國家是能搞成的。

吳鍇:內燃彈射器是否會成為方向?

于承斌:蒸汽彈射器占用艦上空間大,重量大,操作維修复雜,可靠性差。美國在研究改為電磁彈射器,其好處是重量減輕50%,容積減小50%,人員減少30%。至于內燃彈射器美國不會再搞,其它國家估計也不會搞,因為基礎研究的代价較大,目前各國都是看美國搞成熟了以后再去效仿。

吳鍇:有觀點認為彈射起飛對飛行員的身体損害很大,起飛時飛行員無力控制飛机,而且長期下去會影響飛行員力量的儲備。

于承斌:我50多歲時還曾坐艦載机進行彈射起飛,根本沒有宣傳的那么嚴重。起飛時會暫時有黑視現象,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著艦時也沒什么不适感。我并非飛行員尚且如此,對飛行員來說更不在話下。即便長期起降也不會對身体造成損害。

李學武:長期的研究已証明飛行員在离艦的瞬間完全能控制住飛机,不會導致事故。

吳鍇:在航母上同時設立彈射器与滑躍甲板是否可取?

李學武:我認為這种途徑不可取。滑躍起飛比彈射起飛要簡單,但它對甲板等各方面也有要求,如果同時采用,必然增加費用,同時使空間利用率降低。另外,一架飛机同時适應兩种起飛方式也非常難。

吳鍇:在甲板布局上,西方有些未來航母將島式建築設在中間,跑道在兩邊,這比之傳統布局利弊如何?

于承斌:島式建築設在中間對飛机起降、指揮、引導和整個甲板的布置、飛机的調動都不利。傳統上島設在右側,起飛和著艦的飛机互不干扰,但島在中間會嚴重遮擋指揮員的視線,大大增加協調引導的難度,而且使甲板上空气流紊亂,不利于安全起降。

吳鍇:美國CVX航母的一种方案為了追求隱身性而把跑道縮至很短,前面為半埋首設計,這不太合常理,因為航母設計應在現有艦体吨位下最大限度地擴大甲板面積和長度,不知該方案是如何考慮的?

于承斌:半埋首設計從結构上講很難實現,對裝載其它設備都有困難。

李學武:半埋首設計對于哪种起降方式都不利,視線、視界都不好,對發動机噴出的熱流擴散也不利。

吳鍇:由于吨位原因,航母不太可能隱身,那么有無必要在隱身設計上投入力量?

于承斌:現在美國航母上共17層甲板,飛行甲板上為7層,如果為隱身而減小島式建築會很困難。因為這些甲板安裝的都是必需的導航、指揮、引導、探測設備,很難壓縮。如果取消島式建築,把眾多雷達、天線都設在甲板下則是猴年馬月的事。

吳鍇:那么“將航母的雷達反射面積降低到護航艦艇的水平,使敵方誤認為普通艦艇編隊”的隱身思想是否可取?

于承斌:航母的雷達反射面積達几十萬米2,即便在隱身性上花很大代价,其反射面積也在几萬米2以上。而護航艦艇的反射面積一般為几千米2左右,誰還看不出是航母編隊?因此應把力量用在多裝載飛机和擴大防御縱深及有關性能上。總之美國下一代航母的論証方案雖有很多,如采取半埋首艦型、兩個小型島式建築等,但最終都証明不可行,還是要基于傳統的設計。美國曾有一部分人從費用角度出發反對搞航母,主張以核潛艇為主。為此美國專門進行過論証,結果表明1艘航母的作戰效能相當于13∼16艘核潛艇,其對空對海(陸)的效能是核潛艇沒法比的,從美國的戰略利益出發更不可能放棄航母的中心位置。因此不能光看它的論証方案,要看實際做法。

吳鍇:在動力系統上,為保証有較大的作戰半徑和持續作戰能力,從各方面衡量航母還是采用核動力更可取,對此應怎么看?

于承斌:美、日都論証過,3萬吨以上的航母采用核動力合适,3萬吨以下的輕型航母采用常規動力較合适。從大型航母講,核動力的重量与常規動力加上燃油的重量基本相當,但核動力不需要煙囪。設立煙囪會使島式建築變得很大,會帶來諸多不利。但有的國家不發展核動力還基于恐懼心理,就是怕其航行時對周圍水域及港口城市的污染。一個國家若核動力還不過關并且其航母主要用于近海作戰時,采取核動力要慎重。法國采取核動力是因為它可以直接把戰略核潛艇上的動力系統拿來用,不必重新研制。而英國新一代航母的動力還未确定,估計可能采用常規動力。而且英國畢竟后面有美國,因此其航母的吨位、持續作戰能力都不需太高。蘇聯如不解体是一定要搞核動力的。

吳鍇:但航母确定采用彈射器后似乎衹能選擇核動力,因為要消耗大量淡水。

于承斌:美國航母1天可造3 000吨淡水,而1部彈射器1天消耗淡水80吨,并不感到難以負擔。采用彈射器的航母衹需多設立淡水造水机即可滿足需要。

吳鍇:航母的航速是否必須在30節以上?

于承斌:艦載机采用彈射起飛對航速有要求,航速較高時對安全起飛有利。但美國航母艦載机要求在零航速時也能起飛。航速的關鍵是戰時的航渡要求,因此航母仍需要較高的航速,但編隊中的其它艦艇包括補給船都應在航速上匹配。

李學武:艦載机起飛一般是逆風起飛,可降低飛机起飛時的速度,因此航母的航速是与飛机起飛有關的,但不是必須30節以上,有時是20几節,而且隨著飛机性能的提高,對航母航速要求越來越小,因此對航母航速的要求是多种因素所致,其中關鍵是航渡要求。

吳鍇:一般國家發展航母是應等高性能核潛艇和水面艦艇配齊后再發展還是先發展航母再逐步提高護航艦艇的水平?

于承斌:等高性能護航艦艇都配齊了再搞不太合适。一艘航母的建造周期在10年以上,在此期間建造几艘高性能防空艦和反潛艦不會困難。如航母服役時新型護航艦艇數量不足,可先配現役艦艇,以后逐步更新。當然如果艦艇的水平連自己都不能保全就不要參加航母護航。

吳鍇:但一個國家核潛艇的數量太少時,其航母的生存力是脆弱的。

于承斌:核潛艇的護航作用是任何裝備代替不了的。航母對來自潛艇的威脅歷來特別謹慎,遠超過對空中威脅的關注。因為海洋太大了,無論固定翼反潛机還是直升机每天都衹能出動2∼3次,次數再多飛行員太疲勞,根本做不到24小時不間斷的探測。除了狹窄的海域可以用空中反潛外,一般海域無法做到。反潛机靠吊放聲吶探測目標要受海況的影響,用一次性聲吶浮標時則費用昂貴,而且編隊駛過了這片海區聲吶浮標就沒用了,因此衹能靠核潛艇在水下進行連續探測。核潛艇為航母護航時主要起耳目的作用,衹要發現任何异常情況即報告航母,航母編隊則立刻轉向安全海域航行,艦載反潛机前去協同核潛艇搜尋、攻擊。若用常規潛艇為航母護航,其航速是跟不上航母編隊的。

吳鍇:在武器配備上,蘇聯航母一直裝備遠程艦艦導彈以彌補其艦載机的劣勢。這一做法對編隊的制海能力提高有限,卻浪費了航母寶貴的空間。一般國家的艦載机雖不能与美國艦載机完全對抗,但其航母也沒必要搞成戰斗堡壘,還是應圍繞艦載机來設計,兩位專家怎么看?

李學武:蘇聯航母裝備遠程艦艦導彈是因為其艦載机种類和數量少,作戰能力有限,另外也与其艦艇設計思想有關,蘇聯多數艦艇設計均有小而全的思想,一艘艦上防空、反艦、反潛設備均有,以保証在單獨作戰時都有一定手段。

于承斌:蘇聯的航母是在岸基航空兵、核潛艇、大型水面艦艇的共同配合下來對抗美國航母的。它的思想是萬一艦載机和其它艦艇都被擊沉時,航母上的導彈還可以拼一下。但如果俄羅斯再發展下去,等它的艦載机更強大時,它就不會這樣做了。

吳鍇:很多國家的航母都有完備的探測、預警、指揮、制導系統,既是机場又是指揮中心,但此做法的研制難度和作戰風險都較大,航母還是應專司机場職能,對此應怎么看?

于承斌:机場職能和指揮中心完全應該統一。美國航母編隊中的每艘艦都有強大的指揮功能,都具有指揮整個編隊的能力,但它現在還是讓航母來指揮,在多航母協同作戰時也必須指派其中一艘充當旗艦。為什么?這就是戰場上的集中指揮原則。作戰時,如果從風險分散的角度出發設立多個平行的指揮中心,會造成信息流通環節增加,反應速度降低。反過來說,由于各艦都具備指揮功能,机場職能和指揮中心統一也不會增加作戰風險,在設計建造上也不會增加多大難度。另外,我認為“藍岭”這种純指揮艦的消亡為期不遠,其設備并不先進,也沒有獨一無二的指揮能力,沒必要發展。

李學武:如果有研制航母的技術能力,再研制其上的指揮中心應無太大難度﹔且航母受多重保護,是比較安全的,風險也不是很大。倒是新研制航母的國家,由于吨位的考慮,或航母編隊作戰能力相對較弱,可建立單獨的指揮中心,以作為雙保險,降低其風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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