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平台灣海峽簡單預算,請網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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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悅耳 于 September 28, 2002 23:28:03:

填平台灣海峽簡單預算,請網友斧正!

按照100公里長和100公里寬的造价
100公里=100,000米﹔水深按照50米計算
總的平米數為=100,000*100,000=10,000,000,000平方米=1萬平方公里
總立方=100,000*100,000*50米=500,000,000,000立方米=5000億立方
如果成本控制在20元每立方。總造价100,000億元,十萬億。
每平方米造价1000元,如果每立方米造价是40元,則每平米造价2000元。
如果每平米填海又能增加約加0.5平米的原來山地的使用面積。
填海1萬平方公里等于有1.5萬平方公里的使用面積。

則每平米按照每立方20元算每平米670元。按照40元算1400元。

以上按照工程,投資200億,每立方20元,每年收購土石10億立方,需要500年。
年投資2000億,50年。

以下按照人力算
100萬人平均工資600元,一年12月72億。姑且總費用估算200億,每年投資北京奧運的錢。
每人月平均100立方土石,年1200立方土石,100萬人年為12億立方米。5000/12=412年
不值得作了
每人月平均1000立方土石,年12000立方土石,100萬人年為120億立方米。5000/120=42年
總投資200*42=8200億元,也就是42年--年投資200億。
如果年投資加倍,雇傭200萬人,就是21年。
如果100萬人,年投資100億。減少工人工資等辦法。并且提高效率到人均月500立方。
雇傭200萬人,也是42年。
以上按照人力計算,主要是填海效率問題。

因此填海有兩种辦法,一個是在岸邊按照土石方收購,一种是組織人力來實現。
按照現在的財力和人力,填海造地應該可行。
按照地皮增值計算,填海是值得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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