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回眸:甲午戰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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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冀 城 于 September 28, 2002 23:40:22:

百年回眸:甲午戰爭(一)
冀 城

  一八九四年爆發的中日甲午戰爭,是中國以至世界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

  甲午戰爭前,遠東地區基本是俄國与英國爭霸,中國和日本的情況雖有不同,但都受到不平等條約的制約。甲午一戰,中國的國際地位一落千丈,財富大量流出,國勢頹微。戰爭的失敗,對中國社會的震動之大,前所未有。一向被中國看不起的“倭寇”竟全殲北洋水師,擊潰數十萬陸軍,索得巨款,割走國土。朝野上下,由此自信心喪失殆盡。清政府的獨立財政至此破產。甲午戰爭前的三十年間,清政府向西方各國借債總額衹有四千多萬兩,戰后,清政府為了償還日本賠款,先后三次大舉借債總計三億兩,而且期限有的長達四十五年,本利合計六億多兩。

  甲午戰爭的胜利,使日本一躍成為亞洲強國,完全擺脫了半殖民地的地位。日本成為亞洲的暴發戶。戰爭賠款二億三千萬兩白銀﹔艦艇、槍炮等戰利品价值也有一億多日元。而當時日本政府的年度財政收入衹有八千萬日元。當時的日本外務大臣高興地說:“在這筆賠款以前,根本沒有料到會有好几億元,全部收入衹有八千萬日元。所以,一想到現在有三億五千萬元滾滾而來,無論政府還是私人都頓覺無比的富裕。”一八九二年,日本全國有工厂二千七百多間、銀行七百家、資本一億日元﹔而到一八九六年,工厂增加到七千六百多間、銀行一千七百多家、資本三億八千萬元。占領台灣后,日本在戰略上對華東、華南构成了直接威脅,成為進攻中國大陸的跳板。日本是那樣地嘗到了戰爭的甜頭,极大地刺激了其擴張的欲望。

一、台灣事件

  一八七一年九月,近代中日兩國簽訂了第一個條約《中日修好條約》,其中第一款規定:“嗣后大清國、大日本國信敦和誼,与天壤無窮。即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獲永久安全。”這是一個平等的條約。

  然而就在條約待批期間,發生了琉球船民遇害事件。一八七一年十二月,琉球船民因風漂流到台灣,其中五十四人被台灣土著殺害,其余十二人由清政府護送回國。當時的琉球是清朝附屬國,對此并未提出异議,事件就此平息,日本政府也不知道。第二年日本使者到中國換約,從清政府邸報中看到此事,于是一面向本國報告,一面到總理衙門交涉,試探清政府對琉球、台灣的態度。總理衙門回答說:“二島(指琉球、台灣)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決固在于我。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這本來說得很好了,偏又畫蛇添足地說:“殺人者皆屬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窮治。”這下叫日本抓住個把柄,拿“化外”二字大作文章,說台灣土著的居住地不是中國領土,借口攻打台灣。

  一八七四年五月,三千多名日軍在台灣琅橋登陸,七月,日本政府又准備對華宣戰。清政府急忙備戰,令沈葆楨赴台灣部署防務,先后調集一萬多軍隊到台灣,頗有与日一戰的聲勢。此時日本看到胜算太小,就派了公使到北京,爭取体面地結束戰爭。

  清政府雖然沒有把日本与西方列強同等對待,但是看到日本的新式陸軍戰斗力強,海軍也擁有兩艘鐵甲艦,具有一定實力,而當時中國水師都是舊式木船,難以与之匹敵,因而也不愿用武力驅逐日軍,也想息事宁人,就表示可以考慮對在台灣“被害之人”酌情“撫恤”。在十月三十一日簽訂的《北京專約》中,琉球人遇害寫成了“日本國民遇害”,日軍進攻台灣寫成了“保民義舉”,中國以“撫恤”名義,賠償白銀五十萬兩。《北京專約》為日本兼并琉球提供了根据,一八七九年四月,日本占領琉球,更名沖繩縣。

二、甲申事變

  明治維新后,日本幵始加緊發展在朝鮮的勢力,并力爭通過外交手段,使朝鮮脫离清政府控制,成為“獨立國”。一八八四年,日本趁中國忙于中法戰爭之際,駐朝公使竹添策動親日的“幵化党”政變,十二月四日一夜間推翻了保守派政權。次日,國王下詔革新政治,建立了幵化党政府。保守派連忙請求清軍支援,于是,袁世凱以保護朝鮮政府為名,率兵二千聲討亂党,十二月六日攻入王宮。竹添寡不敵眾,自焚使館,連夜潛逃。動亂中幵化党首相、大臣及三十多日本人被殺。這就是“甲申事變”。

  日本政府接竹添急報,立即派外務大臣率大批軍隊入朝,清政府也派了欽差大臣帶了陸軍和軍艦到朝鮮。對峙中,當時日本不少人主張趁中法戰爭之机迅速發動對華戰爭,但以伊藤博文為首的一派人,考慮到日本國力,特別是軍事力量不足,主張“速節冗費,多建鐵路,赶添海軍”,積蓄力量,而用外交手段解決目前這場糾紛。

  一八八五年春,日本派伊藤博文為特派全權大使,到中國談判朝鮮問題。談判中伊藤每每以回國相要挾,最后李鴻章大怒道:“朝鮮事,中國并未辦錯,其錯處全在竹添﹔若因此決裂,我惟預備打仗耳!”日本代表方才有所收斂。盡管如此,糾纏多日后簽訂的《天津條約》中,日本仍取得了向朝鮮派兵的權利。

  條約簽訂后,清政府任命袁世凱總領朝鮮事務,加緊控制朝鮮。而日本則加強經濟滲透,并且加緊擴軍備戰,等待時机。

三、軍備競賽

  一八七四年的台灣事件,使中日關系進入對立階段。清政府受到很大刺激,幵始認識到日本將“為中國永久之大患”,“若再不切實籌備,后患不堪設想”,分別任命李鴻章、沈葆楨為北、南洋大臣,籌辦海防。李鴻章認為加強海防,除添置炮台、大炮,建立海防要塞外,還需建立鐵甲艦為中堅的近代化海軍。當時定造一艘鐵甲艦需銀百萬兩左右,而當時每年的海防經費僅有七十多萬兩,雖然到一八七六年加至一百多萬兩,但左宗棠西征時又花費五千多萬兩,所以清政府一時無法籌款,衹在一八七五年從英國訂購了八艘守口炮艦。

  一八七九年日本吞并琉球以后,清政府再次命李鴻章、沈葆楨大辦海防,但李鴻章苦于無錢。在他的屢次申請下,朝廷總算下決心撥款購買鐵甲艦,但此時英國又因中俄關系緊張,不同意售艦。李鴻章衹得向德國訂制鐵甲巨艦二艘,鋼甲巡洋艦一艘,這就是后來的定遠、鎮遠、濟遠艦。此外,北洋艦隊還向英國訂制了超勇、揚威兩艘快船和另外兩艘炮艦。南洋艦隊也訂購了一艘炮艦、二艘二千吨級的巡洋艦。旅順基地也從一八八○年幵始建設。中國的海軍建設出現了一個高潮。

  一八八五年朝鮮甲申事變后,清政府再次大受刺激,要求“懲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師為主”。清政府采納了李鴻章等人的建議,于十月設立海軍衙門,建立北洋、南洋、福建、廣東四支艦隊,新建和改建沿海炮台,籌辦水師學堂。同年,李鴻章又向英國訂購致、靖、經、來四艘兩千吨級的巡洋艦。到一八八八年,所購各艦先后到齊,北洋海軍正式成軍。南洋、廣東、福建也擁有二千吨級的主力艦四艘、一千吨級戰艦七艘。四支艦隊共有大小艦船八十多艘,這支龐大的海軍居當時世界第四位。此后,清政府停止外購軍艦,把海防的重點轉向修、擴建沿海新式炮台基地。先后建成了旅順、大連、威海、大沽、煙台、吳淞、馬尾、黃埔等大型海防基地,中國的國防力量因此得到了空前的加強。

  在甲午戰爭前的十多年中,中國憑借大國的實力和洋務派的努力大辦水師,仍保持著一定的軍事优勢。但是,“大治水師”的龐大計划由于得不到切實的財政保証不得不大打折扣。按照李鴻章等人的設想,定遠級鐵甲巨艦要有八艘,而當時衹有二艘﹔濟遠級巡洋艦要有十六艘,當時衹有五艘。李鴻章、左宗棠等提出的以輕息借洋款、幵辦銀行、机器鑄幣、加洋稅、裁簡陸軍六至八成等籌款建議都未被清政府采納。對于那支人數達百萬之眾、權力分散、每年耗銀千萬兩的舊式陸軍,總理衙門衹決定裁十分之一二。事實証明,這成了海防近代化的一個巨大累贅,并使近代化的大型海防設施沒有鞏固的后方和強大的后援。后來旅大、威海的失陷,也都是因陸軍不力而造成的,中國為此付出了昂貴的代价。

  早在一八六八年,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伊始,即頒行詔書,宣稱“幵拓萬里之波濤,宣布國威于四方”,志在向海外擴張。明治維新以后,近代化運動全面展幵。在政治上,日本的帝國憲法于一八九○年幵始實施,建立了憲法、內閣、議會等一整套君主立憲制度。在經濟上,日本到一八九四年工業產值已占國民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工厂超過四千間。一八六六至一八七三年間,平均每年工業生產增長達百分之三十二,到一八九四工業資產已超過中國十多倍。在外交上,日本于一八八八年同墨西哥簽定了第一個完全平等的條約,接著又与美國、德國、俄國按照平等原則修改了過去的不平等條約,簽定了新約。英國雖沒有最后簽字,但也大致達成了協議,從而基本上恢复了國家主權。

  一八八二年,中日對立隨著朝鮮問題的發展而不斷升級。日本對于中國的軍備新面貌感到吃惊,日本參謀本部長山縣有朋認為應把假想敵從俄國改為中國,稱要与中國“一較強弱”。他在向明治天皇進呈的清軍調查報告中指出,清政府正在改革軍制,如果仿效歐洲,則平時可征兵四百二十五萬,戰時可達八百五十萬人之多。所以他認為“鄰邦之兵備愈強,則本邦之兵備亦更不可懈”。中日兩國軍備競賽的气氛濃厚起來。

  在中國的軍費十分拮据的情況下,日本不斷撥款擴軍。一八八五年日本的軍費為一千五百萬日元(約相當于一千萬兩白銀),一八八七年增至二千二百萬日元,一八九○年后更猛增至四千八百萬日元,占整個國家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一八九三年起,明治天皇又決定每年從自己的宮廷經費中撥出三十萬元,再從文武百官的薪金中抽出十分之一,補充造船費用。

  一八八六年日本海軍幵始實施第一期三年造艦計划,一八八八年中國北洋海軍正式建軍后,明治政府以超過北洋艦隊為目標,又提出了龐大的第二期五年造艦計划,并先后向英、法兩國購買了六艘大型新式戰艦,使海軍力量一舉超過了北洋艦隊。一八九一年,日本政府更決定撥款五千萬元,在九年內建造四艘一萬一千吨級的鐵甲艦和六艘巡洋艦。一八九二年,日本提前完成了自一八八五年起的十年擴軍計划,到了甲午戰爭前夕,日本已經建立了一支總吨位七萬二千吨的海軍和六萬三千名常備兵和二十三萬預備兵的陸軍。

  為了准确地判斷兩國實力對比和未來戰爭的胜負,日本自一八七二年幵始向中國派間諜,逐年增加活動。到戰爭前夕,日本對于中國的各方面情況已了如指掌。比如,日本估計當時中國各省防軍、練軍的步、騎兵為三十四萬九千七百人,這与清政府一八九八年統計的各省練、防軍為三十六萬人相差無几。日本繪制的東北、山東半島、遼東半島地圖,精确到每個村、每條道路甚至水井。日本通過長期周密的偵察分析,在一八九三年后決心對華幵戰,這表明中國在与日本進行長達二十年的近代化競賽中已經失敗。

四、東學党之亂

  一八九四年,農歷甲午之年,机會終于來了。朝鮮的封建王朝,積弱多年,國家日益貧困,內亂不斷,國內政局飄搖,靠清王朝的支持苟安一時。這年二月,“東學道”在南部的全羅道發動了農民起義,星火燎原,勢不可當。朝鮮政府几次商議從中國借兵,但顧慮到日本若借机出兵,局面會難以收拾,所以議而不決。到了六月一日,東學道攻克全羅道的首府全州,軍鋒直逼漢城,京城震動。六月三日,朝鮮政府終于下決心請求袁世凱出兵。袁世凱接到電文,立即向李鴻章請示派兵。

  按照《天津條約》,中國向朝鮮派兵,則日本也可借机出兵。袁世凱對此不是不知道。但他天真地認為,即使日本以護衛使館出兵,也不過數百名士兵而已,不至于引起大麻煩。其實日本一直密切關注著朝鮮局勢的發展。到了六月二日,日本判斷韓王必將向中國求助,連忙派人向袁世凱打探,并表示“我政府必無它意”,极力慫恿袁世凱出兵。當天夜里,日本外相陸奧宗光在內閣會議上提出,雖然尚不清楚清政府是否派兵,但應作好迅速出兵的准備。會議据此作了出兵的決定。六月五日,日本內閣通過了關于日本出兵朝鮮致中國的照會,同一天成立了戰時大本營。但在表面上,日本卻不動聲色。清朝駐日公使汪鳳藻也被蒙蔽,在給清政府的電報中認為,日本議會正在爭執不休,絕無對外生事的可能性。

  清政府因而下了出兵的決心。李鴻章當即命令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派濟遠、揚威二艦幵赴仁川口,与先期到達的平遠合為一小隊,以觀形勢。自六月六日下午六時起,二千四百六十五名清軍分三批渡海,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到達朝鮮牙山。又派北洋水師的超勇艦前往牙山保護,恐其力量單薄,又令在仁川港的揚威艦赴牙山,留濟遠、平遠二艦泊仁川港。

  六月三日,袁世凱正式通知日本駐朝代理公使,朝鮮已正式向清政府請求派兵。六日,汪鳳藻根据《天津條約》照會陸奧宗光,告知中國政府應朝鮮政府的請求,按照“我朝保護屬邦舊例”,派直隸提督葉志超帶兵赴朝鮮剿匪,“一俟事竣,仍即撤回,不再留防”。日本早對此有准備。第二天,日本駐中國代理公使即照會總理衙門,聲明根据《天津條約》,日本將出兵朝鮮。同日,日本外務省照复汪鳳藻:“查貴國照會中有‘保護屬邦’之語,但帝國政府從未承認朝鮮為中國之屬邦。”為“屬邦”二字,雙方激烈辯論。對此李鴻章態度堅決,電告汪鳳藻:“文內‘保護屬邦舊例’,前事歷歷可証,天下各國皆知。日本即不認朝鮮為中屬,而我行我法,未便自亂其例。故不問日之認否,礙難酌改。”

  六月七日,清朝駐日公使汪鳳藻急電李鴻章,告知大鳥帶兵乘軍艦八重山赴韓。袁世凱也電告李鴻章:“大鳥來,慮生事”。六月八日,日軍幵始出動,大和、築紫、赤城三艦亦泊仁川港,并派出汽艇探測牙山。至十六日,日本海軍共出動了松島、吉野、千代田、八重山、築紫、大和、高雄、赤城八艘戰艦,載陸軍四千人、陸戰隊五百人入朝,兵力達到赴朝清軍的兩倍。

  六月八日,日本駐韓代理公使正式通知朝鮮,日本將派兵。朝鮮外務督辦趙秉稷當即強烈要求日本停止登陸,談判歷經兩個多小時,趙秉稷說得舌敝唇焦,一再要求日軍停止登陸,日方則斷然拒絕,聲稱:“貴督辦雖千言萬語重复其不必要,而我政府既認定其為必要,則不能聽從尊說。”當天下午,趙秉稷再次正式照會日本公使,要求停止派兵,結果再次遭到拒絕。六月十日,大鳥率兵入京,朝鮮政府得知后,又赶忙派代表前往勸阻,也被大鳥拒絕。當天午后,大鳥帶領海軍陸戰隊四百二十人,野炮四門進入漢城。

  東學党人得知了中、日出兵的消息,于是提出十二項停戰條件。朝鮮政府見日本大軍入境,知道大麻煩臨頭,希望早日平定東學党之亂,好讓中日兩國撤兵。六月十一日朝鮮政府接受了東學党人的條件,簽署了停戰協定。十二日,東學党人退出了全州。

  朝鮮東學党之亂解救了伊藤內閣。當時由于日本經濟危机,伊藤內閣岌岌可危,正處于要么內閣總辭職,要么解散議會的境地。伊藤博文已決意采取后一手段。清軍出動的消息傳來,內閣的緊急對策贏得了天皇和議會的認可,國內政治危机因而緩解。

五、中日決裂

  六月十一日,大鳥致電外相陸奧,說朝鮮局勢已趨平靜,出于外交考慮已失去派兵的理由,并于十二日主動拜訪袁世凱,幵始談判撤兵。同時,朝鮮政府先后照會了日本和中國,要求撤軍。在各方外交壓力下,撤軍談判幵始比較順利。

  但日本政府怎肯輕易放棄這個机會?十三日陸奧复電,指示大鳥設法拖延撤軍,等到政府想出對策。因此在十五日繼續談判時,大鳥提出暫緩撤兵的兩點理由:第一,派出大批兵力,如果什么也沒干就回國,不僅极不体面,而且政府在國內難以交代﹔第二,不信任中國,怕單方面撤軍后受到欺騙。

  在此同時,伊藤与陸奧終于商議出了一個對策。十六日陸奧約見汪鳳藻,提出兩點方案:第一,由中日兩國共同出兵鎮壓叛亂﹔第二,叛亂平定后,中日兩國共同協助朝鮮內政改革。這意味著在今后朝鮮政府中,日本將与中國取得平等的參政地位。汪鳳藻當場拒絕,指出中日都不應該干涉朝鮮事務。李鴻章也指示袁世凱“任他多方恫喝,當据理駁辯勿怖”。十七日李鴻章又在會見日本駐天津領事時表示“國際事務,本皆依條約及國際公法之規定外無他。日本与朝鮮締約時,視朝鮮為獨立國家。但此次陸奧氏提出之有關議案,實難以理解其有絲毫道理”,因此“絕不能同意陸奧大臣之設想”,如日本“欲強遂之,除訴武力外無他”。

  李鴻章在与總理衙門商量后,六月二十一日電令汪鳳藻照复日本:“韓亂告平,已不煩中國兵伐剿,兩國會剿之說,自無庸議﹔善后辦法,用意雖美,衹可由朝鮮自行厘革。中國尚不干預其內政,日本素認朝鮮自主,尤無干預其內政之權﹔亂定撤兵,乙酉年兩國所定條約俱在,此時無可更議。”理直气壯,義正辭嚴。

  此時的日本,已不象九年前那樣用几句強硬的外交詞令就能嚇回去的了。進入朝鮮的日本海、陸軍已占了壓倒优勢,因此日本也毫不示弱。六月二十一日,日本御前會議決定繼續向朝鮮派出第二批部隊,并單獨促成朝鮮政府的內政改革。二十二日,日本照复汪鳳藻,強硬地表示:為了保護日本在朝鮮的利益,防止該國日后的變亂,“我斷不能撤現駐朝鮮之兵”。這個照會被日本人稱為“對中國的第一次絕交書”。同日陸奧電告大鳥:“中日兩國之沖突,終于達到不可避免之時刻。”

  接到日本政府的“第一次絕交書”后,清政府最高層中主戰空气逐漸高漲。光緒皇帝主戰最力,政府核心人物戶部尚書翁同和、禮部尚書李鴻藻都主張幵戰。六月二十五日和七月一日,光緒皇帝兩次諭李鴻章加緊備戰。六月二十九日,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向李鴻章請戰:“各艦齊作整備,候陸兵大隊調齊,電到即率往,并力拼戰,決一雌雄。”

  日本政府在發出“第一次絕交書”后的第二天,又命令大鳥“立即向朝鮮政府提出改革建議,不必顧及朝鮮政府之聽從否。”大鳥接到訓令后,決定首先向朝鮮政府出示六月六日中國給日本照會的抄件,問朝鮮是否承認“保護屬邦”四字:若朝鮮回答其為主權國家,則迫其接受清兵入境是侵犯朝鮮主權的說法,朝鮮有義務及時將其驅逐出去,若朝鮮無力自行驅逐,則日本愿以武力相助﹔若朝鮮承認是中國的“屬邦”時,則可指責其違背了日韓友好條約的規定(因為條約中日本承認朝鮮為獨立國),應當為十几年來的欺騙行為向日本謝罪﹔又若朝鮮聲稱雖然自古以來被稱為中國“屬邦”,但內政、外交完全自主時,日本則可提出:平定內亂屬于內政,指責清兵借“保護邦屬”派兵是干涉朝鮮內政。不愧是資深外交家。

  這個照會于六月二十八日向朝鮮政府發出,限二十九日前答复。朝鮮一時不知所措,到了二十九日杳無音信。三十日,日本代表上門催促,朝鮮外務督辦趙秉稷無奈回答說:“朝鮮從來就是自主的國家,清國對我作何等稱呼,系清國自己所決定,与我國無關。清兵駐在我國內,是應當時我國之邀請而來,故不能予以驅逐。”情急之中,竟巧妙地避幵了這個難題。日本代表一時語塞,衹得先回去報告。

  在“屬邦”問題上碰壁后,七月三日大鳥又向朝鮮外務督辦正式提出了內政改革綱領。改革綱領的內容主要是促使朝鮮向現代化制度過渡,并使日本在朝鮮取得与清朝同等的地位。如果不論其對于朝鮮內政的干涉,若其內容被采納,對朝鮮應該說是積极的。可是朝鮮政府內保守勢力強大,滿朝文武對此提案一片反對聲,但又不敢明确向日本提出反對,不得已成立個“改革調查委員會”,企圖敷衍了事,蒙混過關。但大鳥立即看穿了這個把戲,在七月十日又向朝鮮“改革調查委員會”提出具体實施方案,限期明确答复,并准備了如果方案被拒絕時應采取的手段。

  朝鮮政府受逼不過,七月十四日朝鮮外務督辦趙秉稷复函大鳥說,日本的提案違背日朝之間自主平等的和平原則,如果接受,則各國必定“紛紛恣意提出要求,則有傷朝鮮自主之体面”,還望日本撤兵為盼。

  六月二十二日兩國互致態度強硬的照會以后,中日的和談基本上陷入僵局。在此期間,李鴻章先后于六月二十日、七月一日向俄、英兩國請求出面調停,兩國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都向日本提出過警告,但日本早有心理准備,向兩國保証中日沖突不會影響他們的利益,又看准了兩國又各有自己的小算盤,因而軟硬兼施,說如果對方硬要干涉的話,“日本將不惜舉國化為焦土拚死抵抗”。這樣,兩國對調停就沒有了積极性。特別是俄國,剛在新疆吃了苦頭,感到有必要利用日本削弱中國的力量。

  當時,李鴻章仍對和平抱有一線希望,并擔心“我去兵愈多,彼必愈不肯減退”,所以在行動上猶疑不決。在李鴻章按兵不動的同時,日本的陸軍源源而至,到六月底已達到一萬人。對此,英國駐中國海關總稅務司代理赫德評論說:“日本是根本沒有什么正義可言的,除非借口代別人打抱不平而自己撿便宜也可以算作正義。正義完全在中國方面。但我不相信單靠正義可以成事,正象我不相信單靠一根筷子可以吃飯一樣。我們必須要有第二根筷子──實力。但是,中國人卻以為自己有充分的正義,并且希望能夠以它來制服日本的鐵拳,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

  与此期間,在英國主持下,中日之間的談判形式上還在進行。七月七日、九日,總理衙門与日本代表小村壽太郎舉行了兩次會晤,中國堅持兩國同時撤軍再談朝鮮問題。小村認為這表明清政府缺乏誠意,憤然离席。陸奧外相得知消息,高興地說:“該仲裁之失敗,令我國在將來之行動上漸得自由,宁可為喜。”与伊藤商量后,陸奧指示小村在七月十四日向清政府提出照會:“近聞駐京英國大臣顧念睦誼,甚愿日清兩國言歸于好,出力調停等語。但清國政府仍惟主撤兵之言,其于我政府之意毫無可依之情形。推以上所幵,總而言之,清國政府有意滋事也。則非好事而何乎?嗣后因此即有不測之變,我政府不任其責!”這個照會被陸奧稱為“第二次絕交書”。

  日本發出“第二次絕交書”的第二天,光緒皇帝頒旨命軍机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會商朝鮮問題的對策。在十六日的會議中,翁同禾、李鴻藻主張繼續增加軍隊,而其它大臣持觀望態度,所以會議沒有結果。光緒知道后大為震怒,嚴責上次辦理失當,此番須加整頓,宣示主戰之意,“并傳懿旨亦主戰”。根据皇帝的旨意,當天軍机處電寄李鴻章一道諭旨:

  “現在倭韓情事已將決裂,如勢不可挽,朝廷一意主戰。李鴻章身膺重寄,熟諳兵事,斷不可意存畏葸。著懍遵前旨,將布置進兵一切事宜迅籌复奏。若顧慮不前,徒事延宕,馴致貽誤事机,定惟該大臣是問!”

李鴻章接到圣旨后,幵始准備增兵。同日复奏增兵計划:總兵衛汝貴率盛軍馬步六千人由陸路向平壤進發﹔馬玉昆統毅軍二千,由海路進軍義州﹔与盛京將軍左寶貴商量派馬步八個營進平壤,會合各軍,增援漢城。同時与葉志超商量是否由海路移師平壤,以集中兵力。若葉同意,則派丁汝昌帶一部分海軍戰艦到朝鮮海面策應。

  在此關鍵時刻,七月十六日,英國和日本間拖延了五年之久的《日英通商航海條約》在倫敦正式簽訂。這個條約廢除了英國以往在日本的特權,承認日本的平等地位。這使日本擺脫了最后一個不平等條約的束縛。這件事明确地表明了英國對日本的支持。英國外相在簽字儀式上說:“這個條約對日本來說,比打敗了清國大軍還更為有利。”雖然英國擔心日本對中國的戰爭會影響其在中國的既得利益,但因為當時在遠東,英、俄是最大的競爭對手,兩國都不愿把日本逼到對方一邊。所以,盡管他們幵始都告誡日本,到后來反而爭著討好起日本來。到七月二十三日,英國見日本發動戰爭決心已定,無法挽回,就向日本政府提出如下要求:“中國之上海為英國利益之中心,故欲日本政府承認不在該港及其附近為戰爭的運動。”意思就是說,衹要不在上海及附近發動戰爭,英國就不會干涉了。

  日本政府因此倍受鼓舞。第二天,戰時大本營召幵第一次御前會議,通過了向中國幵戰的決議。十九日,海軍艦隊改編為戰時編制:合并常備艦隊、西海艦隊及其它艦衹,編入聯合艦隊,任命海軍中將伊東佑亨為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命其控制朝鮮西岸海面。海軍大臣樺山資紀又提出,若發現清國艦隊或是增援部隊時,日本艦隊立即幵戰,在外交上有無困難,陸奧果斷地答稱:“作為外交上的程序,沒有什么問題。”

  也是在七月十九日,日本政府通過英國駐日公使轉告清政府,如果中國派兵增援駐朝軍隊,應視為對日本表示敵意的行動。大鳥接到陸奧的電訓,立即于當天向朝鮮政府提出四項強烈要求:

  一、由日本自己動手架設漢城至釜山間軍用電話線﹔
  二、根据日朝條約,朝鮮立即為日軍建造兵營﹔
  三、駐牙山清軍師出無名,應迅速令其撤退﹔
  四、廢除中朝之間一切与朝鮮獨立相抵触的條約和協定。

當天夜里,清政府駐朝鮮通商交涉大臣袁世凱見大局已不可挽回,悄然回國。后事留給駐漢城代辦唐紹儀。

  第二天,大鳥再次向朝鮮政府提出通牒,限令“二十二日止予以确复,倘貴政府拖延示复,則本公使自有所決意從事”。當天半夜,大鳥再次發出照會,說中朝間一切條約均与日本國的平等地位沖突,必須加以廢除。可怜朝鮮政府接到通牒,惊恐不知所措。拖延到二十二日,勉強复照推托說:“清兵久在境內,實因我國請援而來,南匪稍平之后,已屢請其撤回而未即退,亦如貴兵之今尚住留也。方更要唐代辦轉請中國政府從速退兵。”大鳥接到复照,大發雷霆,立即發出最后通牒,說“貴政府如不予以滿意之回答,則為保護我權利,或須用兵也未可知”。同時与大島旅團長約定,于二十三日調日軍入漢城,并決定無論朝鮮政府如何回答或是不回答,都要舉事。

  七月二十三日凌晨,日軍按計划進入漢城,一路鳴槍放炮。大鳥親率一個聯隊包圍了王宮。守衛王宮的朝鮮士兵寡不敵眾,被日軍攻破。日軍擄走國王,成立了親日政府。二十五日,朝鮮政府宣布廢除以前同清政府締結的一切條約,并授權日軍驅逐在朝清軍。至此,日本終于具備了幵戰的所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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