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普魯士-德意志陸軍總參謀長的軍銜与權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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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顧劍 于 September 28, 2002 23:47:42:

顧劍

前兩天就德國陸軍參謀長的軍銜和權力寫過一個回帖,但是當時是急就章,資料不湊手。今天又找了一些資料,重新提煉一下觀點和資料。

文章的緣起是這個問題:歷史上普魯士-德意志的陸軍參謀長是個最重要的中樞職位,又因為普魯士-德國是傳統的陸軍國家,陸軍總參謀長的權力大得不得了,可是你看看普魯士-德意志歷屆陸軍總參謀長的軍銜,除了老毛奇、施利芬、興登堡三個人在陸軍總參謀長任上是元帥,其它人都不是(也有卸任以后晉升元帥的),而且其中兩個人還是在任上晉升的,就任的時候也不是元帥(老毛奇就任的時候是少將)。反觀那些集團軍司令和集團軍群司令,動不動就是上將和元帥。那歷任陸軍總參謀長怎么指揮高軍銜的野戰指揮官呢?

以下是我從杜普伊論述德軍總參謀部歷史的書后附錄里摘錄的,從1808年拿破侖戰爭期間沙恩霍斯特建立普魯士陸軍總參謀部到1945年二戰結束這137年間歷任陸軍總參謀長的名字、就任軍銜和就任時間。表中的將軍特指三星的兵种將軍,有時譯為二級上將,表中上將指四星的一級上將。

1808.3.1 Scharnhorst 沙恩霍斯特少將(代理)
1810.10.17 Hake 將軍(代理)
1812.3 Rauch 上將 (代理)
1813.3.11 Scharnhorst 沙恩霍斯特將軍
1813.6.21 Gneisenau 格耐森瑙將軍
1814.6.3 Grolman 將軍
1819.11 Lilienstern 中將 (代理)
1821.1.11 Muffling 中將
1829.1.29 Krauseneck 中將
1849.5.13 Reyher 將軍
1857.10.7 Moltke 老毛奇少將
1888.8.10 Waldersee 瓦德西伯爵將軍
1891.2.7 Schlieffen 施利芬伯爵上將
1906.1.1 Moltke 小毛奇上將(老毛奇的侄子)
1914.9.14 Falkenhayn 法爾肯海因將軍
1916.8.29 Hindenburg 興登堡元帥
1919.7.3 Groener 中將
1919.7.7 Seeckt 西克特少將 (1919.10.11起因為德國戰敗,陸軍總參謀部解散,由Troop Office 行使相似的職權,第一任Chief of Troop Office 仍是西克特中將,半年后馮西克特轉任陸軍總司令,他之后的歷任Chief of Troop Office 是Heye少將, Hasse少將, Wilhelm少將, Bloomberg勃洛姆堡少將, Hammerstein-Equord少將, Adam少將)
1933.10.1 Beck 貝克將軍 (希特勒上台以后恢复陸軍總參謀部)
1938.10.31 Halder 哈爾德將軍
1942.9.24 Zeitzler 蔡茨勒中將
1944.7.20 Guderian 古德里安上將
1945.3.29 Krebs 克萊勃斯將軍

表中的就任軍銜偏低,因為一般情況下陸軍總參謀長都會在任上獲得晉升,但是能夠在任期晉升到元帥軍銜的非常罕見。由此也可以看出來,一般陸軍總參謀長的人選都不是從軍中地位最高的將領中任命。那么陸軍總參謀長權力的來源何在呢?

我的看法是兩個原因。第一,總參謀長雖然處于軍事決策的中心地位,但是名義上他仍是最高統帥的幕僚長,可以用最高統帥的名義簽發命令給地位崇高的那些前線指揮官,而最高統帥大部分時間都不是由職業軍人擔任的。在普魯士王國時期和德意志第二帝國時期,陸海軍并立,還不存在空軍,也不存在三軍聯合參謀部,陸軍最高統帥是普魯士國王或德意志皇帝本人,陸軍參謀長直接向最高統帥負責,而普魯士-德意志又是傳統的陸軍強國,所以陸軍參謀長的權力大得不得了。這里陸軍參謀長的權力來源多少有點”挾天子令諸侯“的味道。德國直到一戰戰敗德皇退位以后才由總參謀長興登堡元帥這個職業軍人擔任武裝部隊總司令,而陸軍總司令這個職務也是1919年才幵始有的(在1934年的弗立契男爵上將之前,歷任陸軍總司令都是前陸軍總參謀長)。納粹時期組建三軍總參謀部,二戰時的三軍總參謀長挂”最高統帥部長官“頭銜,是凱特爾元帥,這時陸軍參謀部和參謀長的地位下降,但是既然三軍總司令和陸軍總司令(1941年以后)是希特勒本人兼任,三軍總參謀部和陸軍總參謀部在組織上不相統屬。

第二個陸軍總參謀長權力的來源,我覺得答案在普魯士-德意志的官僚机构的管理傳統。世界上各個國家民族有不同的管理風格。我有時教商學院管理課程的時候會講到“組織中權力的來源”這個題目。有的組織,特別是在東方民族,權力來源側重依賴于個人威望,所以不管你有沒有地位和名分,衹要你有人脈資望,你都有權力。另一些組織,權力來源側重于信息網的中心位置,就象祕書往往是最有權力的人,還有一些組織,權力來源于個人地位,例如軍銜。當然實際上權力同時可以有几個不同的來源,但是各個組織中權力的來源有側重。

具体到德國軍事机器,這是我在組織管理課上喜歡講的一個案例,因為德國人(不光軍隊,公司也是)的權力來源于對“位置”的權力契約,這跟英美或者中國的習慣不一樣。衹要你在這個位置上(例如陸軍總參謀長),而按照條例這個位置享有某些權力,那么無論你的資歷多淺,個人地位多低,別人照樣會尊重你的權力并執行你的命令,因為德國人習慣這樣。咱們奇怪為什么少將或中將陸軍總參謀長可以指揮上將集團軍司令或元帥集團軍群司令,是從英美或東方管理原則出發的,實際上德國人自己應該覺得很自然,因為軍銜衹說明個人地位,而總參謀長這個職位才是權力的來源。同樣,卸了任的總參謀長照樣什么也不是。

不過說德軍中個人的權力更多的來源于職務而不是資歷地位,也衹是一個理論的概括。實際上職務和資歷地位大致上還是有對等關系的,衹不過不象英美那么嚴格罷了。大家比較熟悉德軍元帥軍銜和職務的對應:

希特勒德國空軍元帥5人,帝國元帥1人,獲得元帥軍銜時至少都是航空隊司令以上的職務,海軍元帥衹有兩位前后任的總司令。陸軍元帥19人就比較有意思:有12個在獲得元帥軍銜的時候職務至少在集團軍群司令以上。但是有7個是在集團軍司令任上晉升元帥的。

法國戰役以后1940年封帥的克魯格(4集團軍司令,41年12月才擔任中央集團軍群司令),萊歇瑙(6集團軍司令,1941年1月才擔任南方集團軍群司令),維茨勒本(1集團軍司令,同年10月擔任D集團軍群司令)都是這种情況。

后來的隆美爾1942年6月封帥,時任非洲裝甲集團軍司令,11月才升格為非洲裝甲集團軍群司令。
1942年7月曼施泰因封帥,時任11集團軍司令,11月才擔任頓河集團軍群司令。

保盧斯1943年1月封帥,6集團軍司令,被俘(他晉升的情況特殊)。

布施1943年1月30日晉升,是16集團軍司令,1943年10月才擔任中央集團軍群總司令。

這7位元帥雖然封帥時的職務僅僅是集團軍司令,但是當時他們頭頂上的集團軍群司令無一例外都是更資深的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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