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邊界爭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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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爭端 于 June 05, 2003 16:36:14:

關于遠東河流的談判
(1970年∼1977年)

  對于离了譜的邊界爭端問題,盡管中蘇兩國沒有達成任何協議,但是,在遠東
河流航行的特殊問題上,談判卻取得了某些進展。1970年7月10日至12月
19日,中蘇遠東河流航行聯合委員會在中國黑河鎮舉行會議。該聯合委員會純粹
是与技術問題有關的組織。除了1967年至1968年沒有舉行會議以外,自1
951年成立以來,該委員會都一年一度正常地舉行會議。12月19日,塔斯社
發表評論說,會議“以簽訂一份合适的議定書”而告結束。但是,12月23日,
新華通訊社卻發表聲明指出:“在所有進行過討論的問題上,雙方沒有達成任何協
議。”中蘇兩國聲明都沒有解釋該委員會為什么1969年達成協議七個星期以后,
又用五個月時間繼續討論這些問題。
  1974年5月23日,在給中國的一個照會里,蘇聯外交部聲明:“如果中
國恢复尊重蘇聯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立場,蘇聯方面堅持認為,解決中國船衹通過蘇
聯內陸河道的問題不會有什么困難。”
  蘇聯的照會特別提到了阿穆爾河和烏蘇里江的匯合處,該處在哈巴羅夫斯克
附近。兩河的匯合處是名叫黑瞎子的三角形島嶼(面積128平方英里)。當時蘇
聯占領該島,但中國仍然要求擁有該島的主權。該島以漠河以北為界,通向西南的
狹窄的著名的卡扎克維奇河道、一條較寬的通向東南的河道流經該島。蘇聯堅持認
為,這兩條河道均是阿穆爾河的支流。阿穆爾河与位于黑沙淄南面的烏蘇里江匯合。
然而,中國則堅持認為這兩條河道是烏蘇里江的支流。這兩條支流的匯合處應是在
黑瞎子的東面,即在卡扎克維奇附近。
  自1966年以來,蘇聯炮艇阻止中國船衹通過東面河道。
  蘇聯認為,這一河道是蘇聯的內陸河道。中國船衹得被迫使用卡扎克維奇河道。
但是,到了夏季,河道太淺,不利船衹航行。蘇聯在照會里提出建議,兩國應合作
加深該河道。河道加深以后,中國船衹在得到蘇聯當局的約定和通知后,可以利用
這兩條河道。
  1974年5月30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把蘇聯照會提出的建議看作是
“敲榨勒索”。
  因此,中國拒絕接受這一建議。
  聲明又指出,黑瞎子島是中國的領土,而蘇聯政府認為的這兩條河道是她的內
陸河道。中國船衹有權使用阿穆爾河和烏蘇里江到兩河匯合處之間的河道。盡管自
1966年以來,蘇聯一直強行阻止中國船衹在這里通行。
  中蘇遠東河流聯合委員會已有三年不召幵會議了。1977年7月27日至1
0月6日,該委員會在中國黑河鎮召幵會議。
  會議期間,雙方就船衹在阿穆爾河和烏蘇里江航行這一問題達成一項有限的協
定。而黑瞎子島則成了懸而未決的問題。協定規定,中國船衹在河道太淺不能航行
時,可以使用東面的河道。

中蘇邊界事件
(1977年∼1980年)

  1977年至1980年,中亞和遠東的中蘇邊境地區,發生了多次武裝沖突
事件。据報道,在這些武裝沖突事件中,至少有三名中國邊民和兩名蘇聯邊民死亡。
中國官方譴責蘇聯頑固地在新疆地區侵占中國領土。
  這些譴責的詳細內容如下:
  關于中亞邊界。中國發言人于1978年10月告訴外國記者:從1960年
到1969年,蘇聯掠奪了中國新疆北部額敏地區的185平方英里土地﹔197
2年到1977年,在新疆西部的伊黎河流域,蘇聯又掠奪了1080平方英里的
領土,驅赶吉爾吉斯和烏茲別克牧民,在道路上設置鐵絲網障礙物。這位發言人補
充說,在兩國有爭議的地區,除了3686平方英里面積的領土外,蘇聯侵占了3
475平方英里面積的領土。但是,1979年9月29日,另一名中國官員說,
沿新疆邊界的20個地區是有爭議的地區,這些地區的領土面積由390平方英里
變成了11600平方英里,在這些有爭議的地區,蘇聯“象蚕蟲一葉一葉地蚕食
桑葉一樣,侵占了這些地區。”
  据中國方面的消息透露,1977年7月初,6名蘇聯武裝特務越過邊界進入
中國新疆境內。在同當地民兵發生的沖突中,一名特務被打死,一名自殺,其他4
名逃跑。蘇聯方面則稱這6名蘇聯人是鴉片走私犯。据報道,8月5日,兩名蘇聯
邊防士兵潛入中國領土,槍殺一名哈薩克牧民,打傷并逮捕另一名牧民。10天后,
蘇聯將這位牧民移交給中國當局。
  1979年2至3月,在中國教訓越南期間,新疆邊界的緊張局勢進一步惡化。
中蘇雙方都在這一地區增派了武裝部隊,老人和小孩被迫從伊黎、塔城以及這一地
區的城鎮疏散。邊境地區郵局也中斷了調解雙方爭執的正常聯系。
  1979年7月17日,蘇聯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了非書面照會,宣稱早些日
子4名中國武裝人員在塔城地區穿過蘇聯領土。在同蘇聯士兵的交火中,一名被打
死,另一名受傷并被拘禁。但是,7月24日,中國政府在向蘇聯政府提出的照會
中,堅持說,20名蘇聯邊防士兵首先幵火,殺死一名中國人,打傷另一名中國人
并越過邊界把死者的尸体和受傷者移至蘇聯境內。1980年2月14日,蘇聯將
這位受傷的中國人移交給中國當局。
  關于遠東邊界。1978年5月11日,中國政府在給蘇聯政府的照會中聲明,
5月9日,大約有30名蘇聯武裝人員穿過烏蘇里江,在中國的河岸登陸,打傷若
干名中國邊民。第二天,蘇聯外交部向中國政府道歉說,蘇聯邊防士兵在晚上追捕
一名武裝逃犯中,誤把中國河岸當作蘇聯的一個小島。蘇聯外交部否認蘇聯邊防士
兵有對中國邊民的騷扰行為。5月17日,中國外交部駁斥了這种解釋,堅持說這
一嚴重事件是在白天發生的,并一再重申,蘇聯邊防士兵幵槍并打傷了若干名中國
邊民。
  1980年10月5日,在額爾古納河邊界地區發生了一起嚴重事件。中蘇雙
方對這一事件作了截然相反的說明。10月6日,中國政府照會蘇聯政府時宣稱,
4名蘇聯武裝人員在中國河岸登陸,綁架一名牧民。蘇聯武裝人員在遭到牧民反抗
時將牧民打死。同時,他們還向中國士兵幵火(中國士兵被迫還擊),打死一名士
兵。10月9日,蘇聯政府在給中國政府的照會中聲稱,中國邊防士兵向三名正在
船上進行捕魚作業的手無寸鐵的蘇聯邊民幵槍,打死一名邊民。1982年2月,
盡管中國官方人士在哈爾濱宣布說,1981年中蘇邊界發生了100多起大小事
件,但是,自此以后,雙方報紙沒有報道有關邊界死亡事件的消息。
  1980至1981年,中國黑龍江省省報報道了几則審判蘇聯間諜的消息。
1980年7月20日,在牡丹江市抓獲了一名中國人,此人犯有充當蘇聯間諜的
罪行。在對他實行逮捕時,此人拒捕,并槍殺一名中國警察。
  8月16日,中國當局槍決了該罪犯。1974年,中國當局逮捕了一名蘇聯
公民。1980年7月20日,在中國北安鎮查獲了此人犯有間諜罪的罪証。罪犯
被判7年監禁。對于為什么延遲那么長時間才對罪犯進行判決,報紙沒有作進一步
的解釋。
  1981年4月4日,中國當局宣布,最近在伊春市判決一名中國人犯有蘇聯
間諜罪,并對此人實行槍決。

會談被國際事件的發展所打斷
(1978年5月∼1980年1月)

  1978年2月24日,蘇聯最高蘇維埃向中國政府提出建議,在和平共處、
互相尊重領土完整的基礎上,蘇中兩國應該發表一個發展兩國關系的聯合聲明。華
國鋒在2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作的報告中直接對蘇聯的建議作了回答。
  華在報告中闡述了中國對邊界爭端的立場:
  “首先,應當按照1969年中蘇兩國總理達成的諒解,簽訂關于維持邊界現
狀、防止武裝沖突、雙方武裝力量在邊界有爭議的地區脫离接触的協議,并進而談
判解決邊界問題。蘇聯應當從蒙古人民共和國和中蘇邊境撤軍,撤到60年代初期
那樣。中蘇關系究竟如何發展,完全取決于蘇聯方面。”
  1978年3月9日,中國政府在答复蘇聯政府的一封信中,譴責蘇聯政府不
愿履行中蘇兩國總理在1969年達成的諒解,甚至還否認這种諒解的存在。如果
蘇聯愿意改善同中國的關系,蘇聯政府應同意同中國政府簽訂一項維持邊界現狀的
協定。通過談判,逐步解決中蘇邊界問題,從蒙古和中蘇邊界撤走蘇聯武裝部隊。

  1978年4月12日,蒙古政府在給中國政府的照會聲明說,蘇聯部隊是應
蒙古的請求而駐扎的。因為中國有“擴張主義的野心”,衹要“中國威脅”繼續存
在,蘇聯部隊將繼續在蒙古駐扎。
  中蘇邊界談判自1977年2月中斷以來一直沒有舉行過。
  1978年5月4日,談判又在北京舉行。但是,談判沒有取得任何進展。到
了6月,談判衹好中斷。1978年下半年到1979年初,中蘇兩國的緊張局勢
在各個邊界地區不斷加劇。雙方相互攻擊不斷升級,進一步舉行邊界爭端的談判受
到限制。蘇聯政府不能容忍舉世矚目的中日關系、中美關系的改善。同時,在印度
支那問題上,蘇聯和中國都站在敵對的立場上,卷入柬埔寨和越南的糾紛中去了
(關于這方面的更詳細的內容,可見第十一章和第十三章)。
  1979年春夏兩季,中蘇兩國重新接触。同年秋天,兩國就改善雙方關系問
題舉行了談判。9月27日在莫斯科舉行談判的預備會議。11月30日舉行正式
會談。
  根据非官方報紙報道,中國代表團要求蘇聯把在中國邊界武裝部隊的人數和裝
備減少到1964年的水平。蘇聯武裝部隊應從蒙古和中國有領土要求的地區撤走。
据報道,蘇聯代表團答复說,蘇聯減少在邊界地區的武裝部隊,中國也減少在同一
地區的武裝部隊。雙方應同樣減少那里的部隊。
  1979年12月底,隨著蘇軍入侵阿富汗,中國政府認為“不宜”再繼續舉
行中蘇談判。
  直至1980年10月,雙方沒有舉行進一步改善中蘇關系的談判。因而,中
蘇邊界談判再度中斷。

中國在邊界爭端問題上的主動性
(1981年6月)

  1981年6月17日,中國的《人民日報》登載了1979年莫斯科談判的
中國代表團副團長李匯川的文章。文章提出了關于解決中蘇邊界問題的建議:
  李聲明,目前的中蘇邊界,是由沙皇俄國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的一系列不平
等條約”确定的。根据這些條約,沙皇俄國從中國割去了150多萬平方公里領土,
(大約折合58萬平方英里),相當于3個法國或12個捷克斯洛伐克的面積。
  十月革命后,蘇維埃政府在1920年9月27日對華宣言中明确宣布:“以
前歷屆俄國政府同中國簽訂的一切條約全部無效。”1924年5月簽訂的《中蘇
解決懸案大綱協定》又規定,將彼此疆界重新划定,在疆界未行划定之前,仍維持
現有疆界。根据這一協定,中蘇雙方在1926年舉行了會談。但由于當時的歷史
條件,在邊界問題上沒有達成協議,沒有簽訂平等新約。結果,“中蘇邊界問題至
今還是懸案。”
  李繼續指出:盡管這些條約是“不平等的”,但中國政府仍准備以這些現存的
條約為基礎,來确定邊界的界線。但是,蘇聯報刊的文章不僅堅持以這些條約來划
定目前的邊界,而且堅持以“歷史形成的”和被蘇聯軍隊“實際守衛的”,邊界來
划定目前的邊界,而“歷史形成的”和“實際守衛的”,邊界与以上述條約划定的
邊界相去甚遠。因此,應當以這些條約為基礎來解決全部邊界問題。
  在文章的最后部分,李提出了解決中蘇邊界問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應
當承認條約的“不平等”性質。(2)邊界問題應在條約的基礎上通過和平談判來
解決。(3)任何一方違反這些條約侵占的另一方的領土,原則上必須無條件地歸
還對方,但是,雙方可以根据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考慮當地居民的利益,
對邊界上的這些地方作必要的調整。
  (4)簽訂中蘇平等新條約并以此勘定邊界線。(5)履行兩國總理諒解,在
中蘇邊界問題通過和平談判取得全面解決前,維持邊界現狀,避免武裝沖突,中蘇
雙方武裝力量從中蘇邊界的一切爭議地區(即根据1964年中蘇邊界談判中交換
的地圖雙方邊界線畫法不一致的地區)
  撤出或不再進入,脫离接触,并為此簽訂一個維持邊界現狀的協定。
  這篇文章是在美國國防部長亞歷山大﹒黑格离幵北京的當天發表的。黑格在北
京就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問題同中國領導人進行了談判,但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從
某种意義上說,這篇文章可以被看作是對美國的警告:中國試圖同蘇聯改善關系
(見第十章)。几天后,李先念(中共中央副主席)告訴西德一個代表團說,中國
希望就關系正常化問題同蘇聯恢复談判,但是,談判必須涉及到蘇軍撤出中國邊境
地區、撤出阿富汗等問題。
  1981年夏,在蘇聯同阿富汗簽訂了一項邊界條約時,中蘇又發生了新的摩
擦。該條約承認,蘇聯對中蘇邊界領土有要求,同時,中國對這些地區也同樣有領
土要求。(詳細情節可參見第十三章。)

蘇聯的友好表示
(1981年9月∼1982年3月)

  1981年9月25日,蘇聯政府照會中國政府,建議在莫斯科恢复邊界談判。
12月29日,一位中國官方發言人說,中國最近已答复了蘇聯的建議,并強調說,
由于上次談判沒有取得成功,故在進行這次談判之前,應作好充分的准備。据報道,
1982年1月14日,莫斯科談判的蘇聯代表團副團長謝爾蓋﹒齊赫文斯基抵達
北京,同中國外交部官員進行為期10天的祕密會談。
  1982年1月8日,李先念在接見意大利共產党《團結報》的來訪成員時說,
在中蘇邊界地區,面積為80000到90000平方公里的地域屬于兩國有爭議
的地區,而這些地區已被蘇聯武裝部隊所占領。在未來的中蘇談判中,將會涉及蘇
聯從阿富汗撤軍、越南從柬埔寨撤軍、蘇聯從中蘇邊界和蒙古撤走武裝部隊等問題。
李補充說,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中國贊成中蘇兩國關系的正常化。但是,
“這种關系不是老子和兒子那樣的關系。
  ”1982年2月1日,蘇聯政府再次提出建議,應恢复蘇中邊界談判。但是,
2月23日,蘇聯外交部發言人說,蘇聯并不打算同中國商談“領土問題”。19
82年3月24日,勃列日涅夫主席在塔什干發表了重要講話。他反复強調,蘇聯
政府主動提出了重新舉行中蘇邊界談判的建議。他又強調說,蘇聯對中國沒有領土
要求。蘇聯准備繼續同中國就“存在的邊界問題”、在邊境地區“實行加強雙方信
任的可能性的措施”進行談判。
  盡管中蘇兩國的聯系不斷增加,但是,邊界談判從來沒有正式恢复過。198
2年到1984年,雙方進行可能解決邊界爭端問題的談判,則屬于徹底改善中蘇
關系談判的一個重要內容(見第十四章)。

中蒙關系和蒙古堅定支持蘇聯
(1969∼1984年)

  由于蒙古處于中蘇兩國之間,因此,蒙古很容易就卷入了中蘇論戰,特別是卷入了兩個大國的邊界爭論。自60年代初以來,蒙古一直同蘇聯保持著密切而且穩固的關系。但是,同中國的關系卻淡漠了。根据1966年1月15日簽訂的《蒙蘇友好合作互助條約》,大量的蘇聯軍隊駐扎在中蒙邊境地區,這成了影響中蒙關系的主要問題。
  中蘇進行意識形態方面的論戰時,由于蒙古支持蘇聯,因而,在1964年,中蒙關系幵始變得淡漠起來。1967年中期,中蒙兩國關系達到了最低點。后來,中國教師被驅逐出烏蘭巴托(蒙古首都),大批的中國人在北京的蒙古大使館外示威,8月,蒙古大使館遭到了圍攻。
  但是,1971年8月20日,中國新任駐蒙古大使抵達烏蘭巴托﹔1971年12月14日,蒙古新任駐中國大使抵達北京,中蒙兩國在同年就恢复了正常關系。
  1978年初,中國政府把蘇聯從蒙古撤軍作為中國同蘇聯交換解決邊界問題的關鍵問題之一。1978年2月26日,華國鋒在講話中談到了這一意見。同年3月9日,中國官方在答复蘇聯主動提出恢复兩國邊界談判的建議時也提到了這一意見。4月12日,蒙古政府照會中國政府,聲明說,蘇聯部隊是應蒙古的請求而駐扎蒙古的。
  因為中國有“擴張主義野心”,衹要“中國威脅”的存在,蘇聯部隊將繼續駐扎。
  1978年以后,由于中國向蘇聯提出蘇聯應從蒙古撤軍的要求,從而使中蒙關系惡化起來了。兩國的摩擦是由蒙古在1979年3月和6月驅逐華人引期的。當時蒙古指控華人犯有“預謀罪和組織罪”,犯有教唆、“貪污、种植鴉片和從事地下職業”等罪行。1979年12月初,蒙古人民革命党日報《真理報》聲稱,在蒙古的一部分華人(在蒙古的華人大約有7,000人)承認,為了在有信仰動搖的人群中煽動反對社會的民族情緒,他們根据北京的命令,在蒙古收集軍事和經濟情報。在烏蘭巴托的漢語學校也受到了圍攻。學校被認為是中國人灌輸“沙文主義”的地方。學校校長被宣判犯有一系列嚴重的罪行。
  1980年6月,一名中國外交官員被指控為間諜,被驅逐出烏蘭巴托。1980年9月2日,蘇聯新聞机构塔斯社報道:6名中國僑民因有“非法活動”而被驅逐。這些非法活動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等等。
  1981年5月26日,蒙古國家元首澤登巴爾在蒙古人民革命党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強調了蒙古与蘇聯的密切關系。報告特別提到在增強蒙古防御能力方面,蘇聯援助蒙古的重要性。報告一再聲明,蘇聯軍隊是“應我們國家的請求”而駐扎蒙古的。
  澤登巴爾評論說,蒙古同中國關系的惡化,是由于中國領導人“歪曲了社會主義原則,野蠻地違背了兩國政府相互關系的准則,并且用大霸權主義的政策与行動取代這些准則,用威脅和命令來取代這些准則”。他指出,“現在的中國領導人站到帝國主義反動勢力一邊去了。”他又補充說,蒙古將繼續進行“反對中國做法的不妥協的斗爭”,因為中國的做法“對世界和平构成了日益增長的威脅”。
  1982年6月、1983年3月至6月,蒙古又發生了進一步強行驅逐華人的事件。當時,按照蒙古政府的說法,蒙古政府要求“一部分華人”從烏蘭巴托(大部分華人在此地居住)遷移到蒙古北部的農場去。
  据1983年8月報道,經蒙古政府与中國政府磋商后,蒙古政府驅逐華人的事件有所減少。但是,据中國方面的消息透露,9月份,平均每天至少仍有100名華僑被驅逐。蒙古外交部長曼加林﹒杜哥蘇倫在一個聲明中指出,目前,在蒙古僅僅有200至300名中國僑民干活,這些僑民擔心整個華人團体會全部被驅逐。

  据來自外交方面的消息透露,驅逐華人是蒙古政府企圖對中蘇關系正常化的第二階段談判施加影響(見第十四章),同時,蒙古的這种做法与反對中國政府請求蘇聯政府從蒙古撤軍有關。
  1983年5月,蒙古《真理報》發表了一篇文章。文章抨擊中國的這种要求是“大肆叫囂要干涉我國內部事務的一個行動,是在解決中蘇邊界爭端問題上的一种企圖。在這些行動和企圖的背后,中國的做法直接損害了蒙古人民的根本利益。”文章宣稱,蘇聯軍隊駐扎蒙古是暫時的,是應蒙古政府的請求而駐扎的。文章重申,由于中國鼓吹擴張主義政策,蒙古人民對此有長期的憂慮。据報道,1983年8月,杜哥蘇倫說,中國長期地企圖破壞蒙古獨立,企圖吞并蒙古。他宣稱,“据一些消息透露,几乎一半的(中國)軍隊已集結在中蒙邊境地區。”從1983年2月15日到3月15日,蒙古政府提出了傳統性的、大量的防務工作的任務,同時又發動了“響應元帥(國家元首澤登巴爾)在報告中提出號召的運動”。蒙古政府進行這些活動的目的是,提高蒙古邊境地區的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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