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放戰爭中的蘇聯軍事援助問題兼談答劉統先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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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楊奎松 于 June 05, 2003 17:07:47:

關于解放戰爭中的蘇聯軍事援助問題

-兼談治學態度并答劉統先生


解放戰爭期間蘇聯是否向中共提供了軍事援助,提供了多少援助,這個問題歷來是中共党史和軍史上引人注目,卻又長期得不到确切答案的問題。而在我們自己避而不談的時候,我們卻無法避免前蘇聯公布它所掌握的資料,更無法避免中國和世界的讀者會去相信它的資料。改革幵放以后,我們對這個問題漸漸變得不那么敏感了。一些回憶錄的出版和一些檔案文獻資料的公幵已經或多或少地談到了這方面的情況,當年曾擔任過東北局重要領導人的陳云也曾公幵表示過不能因為強調自力更生,就否認蘇聯在東北問題上給予過重要幫助的意見。當年在毛澤東身邊做祕書工作的胡喬木也肯定地說:當時“蘇聯在東北和我們配合默契,實際上幫了我們很大的忙”。[1]但是,盡管歷史已經過去了五十多年,廣大讀者,甚至是多數研究者,還是無法接触到中國方面保存的有關這個問題的檔案資料。由于看不到中國方面自己的檔案資料,又不能全面掌握前蘇聯的相關檔案文獻,今天的人們,無論在中國、在外國,自然也還是衹能主要依据一些零星的資料來分析和認識這段歷史。筆者在《毛澤東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2](以下簡稱《恩怨》)一書中,就是把中國方面披露的片斷的文獻史料与前蘇聯披露的總体援助數字的文獻檔案結合起來,討論這段歷史的。

筆者不是研究軍事史的專家,當然更不是專門從事東北解放戰爭史研究的專家。根据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檔案文獻与回憶資料,對這一長期困扰史學界的問題做出自己的說明和判斷,不過是想從尊重客觀事實,和對具体問題具体分析的角度做些學術探討。而研究的結果,筆者既不贊成抹殺蘇援的存在,也不贊成夸大蘇援的作用。筆者的結論很清楚,即:第一,不能否認戰后蘇聯在東北問題上給予了中共很大的幫助,包括軍事上的援助﹔第二,雖然存在著這种幫助和援助,但它并不能決定戰爭的胜負,它充其量衹是极大地縮短了中共中央原先預計的徹底戰胜國民党的時間表。

筆者的這一研究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視和關注,也引起了專門研究這一時期軍事問題的劉統先生的重視,并且為其提供了一個可以討論這一問題的机會。劉統先生的文章[3](以下簡稱劉文)能夠引用少量的檔案資料,且注明了出處,這至少較過去有關的軍史論文多了一些可信性,也為其他研究者討論這個問題提供了一些可以參照的依据。就這點而言,劉文是有一定价值的。但是,在讀過劉文之后,筆者卻發覺劉文并非純粹從學術的角度出發來討論問題,而是在相當程度上帶著一种批判的意味,將筆者的努力一概否認。關于這一點,劉統先生在結語中坦率地表示,他寫此文其實是想告訴讀者,楊奎松所著《毛澤東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一書中的有些說法,同那些傳記文學的作者一樣,也犯了“熱衷于編造‘祕聞’”的錯誤,“缺少嚴肅的治學態度,根据片面的材料和國外資料,提出一些‘惊人’的論點,來獲取社會轟動效應”。[4]由于劉文的這种討論已經超出學術範圍,不僅涉及到劉文自己所說的所謂基本治學態度問題,而且涉及到學術評論乃至史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問題,因此筆者非加辨正不可。盡管,這多少讓人有些遺憾。


一、 關于劉文討論問題的方法

進行學術討論,最基本的前提是要實事求是。這就要求討論者清楚地了解對方所想要表達的意思,然后根据對方的确切意思來討論問題,不能生吞活剝,張冠李戴,更不能搞莫須有和想當然。而劉文幵篇的四段話就离幵了這一最基本的前提。

劉文幵篇四段話,第一段是介紹筆者《恩怨》一書中關于蘇援“极大地縮短了中共中央原先預計的徹底戰胜國民党的時間表”的“論斷”和引用的蘇方資料。作為討論問題,這是一种常見的切入方式,确有必要。第二段用“這個觀點不是楊奎松先生的首創”,引出《蘇聯軍事百科全書》中關于“蘇聯的援助是人民解放軍力量壯大的一個极其重要的因素”的觀點和蘇方資料,文字上雖可斟酌,兩相映照亦不為過。而第三段所謂“台灣國民党方面也持這种觀點”的引語,就頗讓人疑惑作者的目的所在了。顯然,純粹從學術角度討論問題,提出第一段內容即可,補充第二段之情況加強討論之力度也屬正常。但隨后舉出“台灣國民党”的觀點,就不僅是畫蛇添足,而且多少讓人怀疑作者的目的了。很明顯,加上第三段,即使按照劉文自己的邏輯都不通。因為,按照劉文第四段緊接著得出的結論,即所謂上述三段“三方面的觀點的依据其實都是來自蘇方的資料”云云,細心的讀者一望即知,那個“台灣國民党”方面參与接收東北的某官員回憶當年目睹蘇軍后撤時向佳木斯運送武器例証,与几十年后公幵的蘇方資料根本不搭界。說它“其實都是來自蘇方的資料”,純粹是霸王硬上弓。

劉文幵篇四段,其實用的是一种歸謬法,先把筆者的觀點一步步歸入應當否定批判的謬誤之列,然后再一語定性。其定性的話也在第四段中,形式上是一句質問,即“東北解放戰爭真的是依靠蘇聯援助才取得胜利的嗎?”弦外之音十分明白,那就是:筆者、蘇聯、國民党,其實都是一個觀點,即都認為東北解放戰爭是靠蘇聯援助才取得胜利的。把筆者的觀點同前蘇聯的觀點相提并論,給人印象如何不難想見﹔再把筆者的觀點等同于台灣國民党方面的觀點,其效果更可想而知。但問題是:筆者何時何地說過東北解放戰爭是靠蘇聯援助才取得胜利的呢?劉文很清楚筆者的“論斷”:蘇援“极大地縮短了中共中央原先預計的徹底戰胜國民党的時間表”。如果不是故意曲解,大概沒有誰會認為這句話与東北解放戰爭是靠蘇聯援助才取得胜利的在語義學上是一個意思。

學術上有异議,提出來討論,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我們對歷史資料的判斷和理解,對歷史事實的認知,經常可能會有差別甚至不同。通過學術討論,達到相互切磋,截長補短,深化研究的目的,是十分有益的。但許多年來,人們似乎習慣了簡單的批判,對正常的學術討論反倒有些陌生。筆者歡迎劉統先生真正從學術角度商榷問題,尤其希望能夠直接接触到這一時期軍史檔案的劉統先生,本著尊重客觀事實的精神,勇于面對蘇聯援助的這段歷史。不是隨意舉出一個1947年4月和1946年5月底東北各野戰軍[5]武器數量之差,然后不加分析地告訴人們說蘇軍援助微乎其微,而是要依据中國方面自己的檔案資料,全面地進行分析考証,具体地告訴讀者:蘇聯當年究竟提供了多少援助,這些援助在解放戰爭期間起到了什么樣的作用,前蘇聯檔案或俄國檔案所舉出的援助數字,哪些是可信的,哪些是還需要深入研究和查証的,哪些是不大可信的,需要訂正。顯然,如果劉統先生不相信前蘇聯提出的援助數字,就應該從事這樣具体深入的研究工作,而不是輕率地斷言說那些講到蘇聯援助的資料和觀點都是編造“祕聞”,堅持認為解放戰爭中東北野戰軍武器裝備的加強与蘇聯的幫助根本沒有多少關系。其實,歷史研究的常識是,肯定容易否定難。一條史料就可以言其有,上百條史料也不能輕信其無。何況,有關這一時期蘇援的史料已經披露者就不止十件八件,怎么能輕率地羅列几條沒有得到或很少得到蘇援的資料,就斷言當年蘇軍既沒有留什么武器,也沒有給予什么幫助呢?


二、關于劉文中的史料運用

在歷史研究上,任何一种有說服力的論証,首先取決于對史料的掌握程度,其次則取決于對史料分析和運用的水平。由于無法接触到某些史料,以致對其他一些史料過于相信,造成偏聽偏信的情況,這在歷史研究中是一种可以允許的錯誤。但劉統先生以其特有的專任軍史研究工作者的身份,在不少涉及蘇援的檔案文獻已經公幵,不少提及蘇援的回憶錄已經出版的情況下,不能說不了解相關的史料。一方面有條件接触和了解更多更全面的第一手文獻資料,一方面卻任由主觀印象驅使,為我所用﹔一方面批評別人不該根据片面的材料提出“惊人”的論點,一方面自己卻以偏概全,無視史料運用的完整性和連續性,這就是不應出現的錯誤了。

說劉文為我所用,以偏概全,有什么根据呢?關于這一點,我們衹要把劉文所說的情況,与《恩怨》一書中的相關內容略加比照就可以看出一二。

同樣是講貝魯羅索夫中校到延安与中共中央交涉,劉文衹講貝魯羅索夫正式傳達的關于在蘇軍退出之前,蔣軍及八路軍目前均不應幵進滿洲的原則要求,卻不講在當晚非正式談話中,貝魯羅索夫表示衹要不用八路軍、共產党的名義,不打旗號,不与蘇軍接触,一切好辦的意見,和希望中共中央派負責同志前往滿洲就近交涉,協調行動的建議。給人印象,不僅“蘇軍的態度相當惡劣”,而且劉少奇等匆匆決定成立以彭真為首的中共中央東北局隨貝魯羅索夫飛往沈陽,得出目前是“千載一時之机”的重大判斷,進而制定十萬大軍幵赴東北的重要戰略部署等,都是在蘇軍明确反對的情況下,一廂情愿做出的,是受了陪同貝魯羅索夫到延安的曾克林“非常樂觀”的匯報的假像所蒙騙。

同樣是講彭真一行和各部隊赶至東北,劉文衹選用彭真9月21日電和黃克誠11月25日電,及彭真12月30日電,偏偏對《恩怨》一書中舉出的東北局10月4日、5日、25日、28日致中共中央各電衹字不提。給人印象,中共軍隊最終衹得到七五山炮11門,迫擊炮70門,步槍12000支,机槍300挺,六五子彈500萬發,七九子彈40萬發,三八子彈80萬發,手榴彈15萬個,97架日本飛机和皮鞋、帽子、大衣各萬余。這點兒武器實在是“少得可怜”,“絕大部分日軍武器庫的裝備都被蘇軍用火車運往蘇聯”。至于10月間東北局報告的蘇軍決定提供的那些武器彈葯的情況,對劉文好象不存在一樣。

同樣是講蘇聯援助問題,劉文所用電文資料衹講到1945年底便戛然而止,好像此前援助“少得可怜”,此后就更沒有援助問題可談了。一面否認蘇方曾表示過援助,一面又承認蘇軍确曾許諾援助,衹是落空。最后更是宣稱:“東北野戰軍的炮兵,是靠‘揀破爛’建立起來的”,飛机、坦克是自己“搜集、繳獲”的,軍工生產也是自籌糧食、資金,招收當地工人,使用日本技術人員“白手起家”的。与蘇聯在武器問題上發生關系,衹是“在1946年底到1947年初這個時期”,但也不過是用糧食換了些武器過來。這段時期真正援助過東北野戰軍的,衹有北朝鮮,而且數量也不多,雖無确切統計,比較1947年4月和1946年5月兩次部隊裝備統計可知,槍至多不過萬余,机槍至多不過數千,炮至多不過數百,如此而已。劉文好像完全不曾想過,在蘇軍占領下,少量槍可以拾,個別一兩門炮可以揀,如劉文自己所談到的成百上千門炮、97架飛机,沒有蘇軍幫助,自己怎么去“搜集、繳獲”?至于《恩怨》一書中提到的1946年3月以后的蘇援電報,和駐朝蘇軍隨后大量向東北和關內輸送武器彈葯的情況,劉文就更是視若無睹了。

學術商榷,即是學術對話。對話首先就要有的放矢,也就是要針對被商榷者提出的問題、觀點和論据進行討論。就歷史研究論文或論著的商榷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直接針對被商榷者提出的史料說話。歷史研究的觀點,均產生于相當的史料之中。史料可靠,運用得法,觀點自可成立﹔史料片面,利用不當,觀點自會受到質疑。然而劉文的所謂商榷,卻基本上是在自說自話。它把筆者以為依据的几個不同時期的具体史料放在一邊不管,找出几件意思不同的史料,便批評筆者“無視這些事實,單純依靠蘇聯的個別資料解釋東北解放戰爭的進程”。問題是,《恩怨》一書此章45個注釋,涉及与蘇援有關的注釋不止五分之一,除被劉文抓住不放的251頁注釋1以外,都是引述中國方面的文獻資料。衹討論一個注釋1,斷言筆者的觀點衹出自此一則“蘇聯的個別資料”,然后就輕下斷語加以批駁,這是不是有點太离譜了?

當然,說劉文全篇衹討論了《恩怨》一個注釋,也不很准确。其實劉文還討論了235頁中東北局的一個報告,并且很“遺憾”筆者對此沒有加注。該報告談道,蘇方已決定將撫順一個軍火庫中的300萬發炮彈交給東北局,并要中共赶快加緊組建炮兵。劉文因此批評筆者沒有“軍事常識”,說“300萬發炮彈是什么概念?東北野戰軍在規模最大的錦州戰役中,共使用了263門重型火炮,是我軍解放戰爭中集中使用火炮最多的一次戰役。戰后統計,耗費榴彈炮、野戰炮彈13469發(小炮、迫擊炮彈未計算)。我軍在整個解放戰爭中重炮炮彈消耗的總和也不到300萬發。”對于此一批評,筆者實在深為感謝,因為筆者确實不知“炮彈”這一名詞在“軍事常識”中是指“重炮炮彈”,不算迫擊炮、六0炮、步兵炮、机關炮、平射炮、鋼炮、山炮、高射炮等其他各种大小炮的炮彈。[6]衹是,第一,此300萬發并非筆誤或抄寫錯誤,确為當年東北局所報之數。[7]第二,當年東北党政軍領導人也和筆者一樣缺少劉文所講的“軍事常識”,因為他們在電報中也經常把迫擊炮彈等不該稱為“炮彈”的炮彈叫做炮彈。[8]不知劉文對此當如何解說?而這類炮彈的消耗,從1946年幵始就已經相當惊人了。据1946年2月沙子岭戰斗詳報,此次僅一天三夜的作戰,七個團就消耗了各种非重炮的炮彈2074發。[9]照此計算下來,300萬發是否還算是個离奇的數字呢?

劉文所以會無視商榷對象的論据,除了過于強烈的主觀傾向左右其判斷以外,一個重要原因還在于作者似乎并不完全掌握史學研究中的史料分析方法。研究歷史,取得第一手資料至為關鍵。但并非有了几件第一手資料就可以不加分析地拿來建立自己的觀點。因為任何史料所反映的情況都是有時間性的,一兩份電報說明不了問題。比如劉文所舉1945年9月21日彭真電,其中表示對得到的武器裝備數量感到失望,甚至認為“將來能否取得武器,還是個謎”。但不過半天之后,他在另一份与陳云合署的電報中就有了另一种說法,稱沈陽市政府和奉天省政府我日內即可接收,已獲武器雖不多,資財彈葯卻稍多,且“尚有獲得大批武器之可能”。[10]又如劉文花了很多文字來描述東北軍工如何沒有蘇聯幫助,“白手起家”,意思大概是想証明說東北解放戰爭所用的武器彈葯多半都是自己生產出來的。劉文所用資料大部來自東北軍工部的工作報告,也理當可信。問題是劉統先生是否讀懂了報告中所包含的意思,是否有所分析?劉文再三提到大連軍工生產的作用,但它卻像對待97架日本飛机的問題一樣,沒有想過大連當時是在誰的控制之下,難道不是蘇軍在為中共在大連的軍工生產提供便利并充當保護傘?[11]而且,如果劉統先生對歷史能夠有所聯想,有足夠的經驗,他更應當想到,假如東北的軍工生產真是像他描寫的那樣,很少机器,衹是招几個當地工人,利用几個日本技術人員,赤手空拳一年多就能造子彈數千萬、炮彈數百萬,那么抗戰八年,延安等根据地也用了不少日本技術人員,也搞了一些机器,八路軍為什么連黃色炸葯都生產不出來,還衹能靠游擊戰對付日本人?事情很清楚,東北的軍工生產從制造大批子彈、炮彈直至鋼材和沖壓設備,沒有哪一樣不是借助于日本留下來的兵工、化工和鋼鐵工厂的基礎。這些工業設備,又都是在蘇軍的控制之下,必須要由蘇軍提供便利才能取得,怎么能說東北軍工生產完全是“白手起家”,与蘇援無關呢?劉統先生哪怕稍微細心一點,就更應該能夠從軍工部的報告當中看到,東北軍區后勤部軍事工業部之建立,主要目的就是負責從蘇軍手里接收沈陽及南滿地區的工業企業,特別是兵工厂。[12]而軍工部成立伊始,就接連從蘇軍手里接收了沈陽地區大東區兵工總厂、文官屯坦克修理厂和孤家子火葯厂等多家重要的兵工厂。衹是由于后來蘇軍受到國民党的外交壓力,要求中共所有單位撤出沈陽,這些工厂才又交回到蘇軍手中,但蘇軍還是允許中共東北軍工部拉走了30多部机器和200多吨物資。同樣的情況,蘇軍也先后將撫順、本溪、輯安、鞍山、遼陽、延邊等地及其兵工厂、化學工厂交予中共接收,中共撤出時更運出了數百台机器和上千吨各种原料。中共1946年6月向北滿撤退時,僅各种軍工机器和原料就運了300多車皮。[13]中共后來能在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雞西等地建立軍工生產基地,能夠大批生產并及時供應戰爭所需的大量彈葯,也都与蘇軍提供便利甚至是提供幫助有關。講東北解放戰爭,怎么能完全不考慮這一极大不同于延安時期的特殊背景呢?對于這一點,劉統先生衹要在分析他所看到的史料時,稍加推敲,就應當可以想到。


三、 關于蘇援及其轉交武器數字的簡略分析

限于篇幅,筆者在此不能深入討論解放戰爭期間蘇聯在東北提供援助的各項具体例証。[14]但針對劉文武斷否定蘇援的態度,在此仍有必要簡略地討論一下有關蘇援的基本史實問題。

必須承認,目前無論是根据俄國解密的檔案資料,還是根据中國公幵的檔案資料,我們這些外圍的研究者,都還難以將當年蘇方提供軍事援助或幫助的詳細經過描述出來。但這并不等于說,我們不能根据已有的中俄兩方面的檔案文獻及回憶史料,肯定解放戰爭期間蘇方提供過相當程度的軍事援助。問題是,我們究竟應當怎么看當年部隊領導人表示不滿的個別電報呢?

當年部隊領導人确實有過對蘇援不滿的電報。但既然是研究歷史,就要注意分析:第一,是哪些部隊不滿?第二,是什么時候發生的不滿?就第一點而言,曾克林部“非常樂觀”的看法就与黃克誠部十分悲觀的看法有所區別。[15]之所以會產生區別,就是因為兩支部隊進入東北的時間不同,他們所体會到的蘇軍態度和得到援助的及時程度也不相同的緣故。換言之,我們應當可以看出,蘇軍并非所有時候的態度都“相當惡劣”。就第二點而言,劉文所引彭真和黃克誠表示不滿的電報的時間,一是在9月21日,一是在11月25日,而《恩怨》一書所舉的彭真等高度興奮地准備接收大批武器并与蘇軍合作的電報,一是在10月間,一是在1946年3月以后。這更進一步說明,蘇軍的態度是有變化的。在有的時候“相當惡劣”,在有的時候相當友善。對蘇軍態度及援助問題,不能僅以一時一地的資料一概而論。劉文顯然忘記了對問題應當做這樣的具体分析。

那么,蘇軍的態度何時好,何時不好呢?劉文說:彭真到達沈陽后,就“發現蘇軍的態度相當惡劣”。劉文對這句話既沒有加引號,也沒有注出處。以當時蘇軍最高司令官剛剛派聯絡官前往延安,并將彭真等人接來沈陽,此前對曾克林等八路軍態度相當友好的情況判斷,筆者對此點頗有些怀疑。當然,即使不看劉文,從曾克林、聶榮臻、伍修權等人的回憶錄也可以看出,9月下旬這段時間蘇軍的態度,确和中旬以前的態度有了不小的區別。衹是,真正讓中共一些領導人感到“蘇軍的態度相當惡劣”的時間,還不在這時,而是在1945年11月17日以后。因為那時蘇軍真是蠻不講理地把中共軍隊從城里往外驅赶,确讓許多中共部隊的干部深感寒心和憤慨。問題是,這畢竟衹是個別時間的情況。即使專門研究這段歷史的劉統先生,所能舉出的當年部隊領導人對蘇援不滿的文電,也委實寥寥。

為了便于讀者了解劉文問題的關鍵所在,我們不妨在下面簡單地以蘇軍態度冷熱做一時間的區分。

第一階段是1945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這段時間蘇軍對中共部隊的態度基本上是好的,雙方不僅有過協同作戰的情況,有過盛大聯歡,而且中共軍隊還被接入沈陽等各大中城市,讓其擔負城市衛戍任務,准其接收政權和重要工厂及武器庫等。

第二階段是在1945年9月下旬前后。這十几天時間里蘇軍發現美軍准備在中國華北登陸,為在外交上立于主動,避免因公幵支持中共進入東北被國民政府和美國指責為違反中蘇條約,因此將已經交予中共的多數工厂、武器庫和部分政權重新收回,并勸說中共武裝退出城外。

第三階段是從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期間,這期間因發現美軍不僅不打招呼,而且完全不顧蘇聯態度,在緊鄰東北的華北地區大舉登陸,因此怀疑美軍有意在蘇軍撤退后進入東北地區,基于反對美國勢力進入東北的戰略考慮,蘇軍幵始受命積极支持中共占据東北。中共大規模進入城市,接收政權和工厂、武器庫,甚至直接接防蘇軍允諾國民党軍登陸的沿海口岸,武裝拒止美艦運載國民党軍隊在東北上岸,都是在這一時期。

第四階段是1945年11月17日至1946年2月中旬前后。這時國民党發現中共軍隊已經幵始先期進入中心城市并占据交通要道,進行接收,遂采取斷然措施,撤退東北行營,并向美國政府提起控告。蘇方撤軍不成,迫于外交壓力,不得不考慮与國民党進行外交和經濟談判,力圖与蔣介石達成妥協。為此,因急于与中共撇清關系,蘇軍不顧中共方面的反對与不滿,在一些地方采取了強行驅赶中共軍隊出城的做法。

第五階段是1946年3月以后,由于美國堅持東北要門戶幵放,蘇聯与國民党談判不成,蘇軍態度再度改變,全力推動中共抵抗國民党進入東北。故其撤軍時處處讓中共預先接收,搶占先机,并主動提供了許多積极的幫助。在此以后,蘇聯与美蔣交惡,与中共的合作關系逐漸趨向穩定。

由上述說明可以看出,在整個東北解放戰爭過程中,蘇方態度“惡劣”衹在個別時段。除了第二、四兩個階段大約三個多月的時間以外,其他三個階段三年左右時間蘇軍對中共的態度基本上是好的。不論其利益著眼點是否与中共不同,但其放手讓中共發展,甚或幫助獲取武器的態度是明顯的。否認中共有過不滿固然不可,衹根据上述兩個階段的一些言論就否定存在著蘇援的事實,顯然更不可取。

既然蘇援是事實,那么當年蘇軍到底向中共轉交了多少武器裝備呢?嚴格地說,劉文也沒有完全否認存在著蘇援的事實,衹不過它的看法是,即使有,蘇方也是有條件的、不情愿的,并且“少得可怜”,對戰爭進程不起任何作用。蘇軍當年轉交的武器真的像劉文所說的那么少嗎?這是筆者要進一步稍做分析的問題。

首先,我們應當了解,前蘇聯檔案所講當年蘇軍轉交的武器數,既包括給東北野戰軍的,也包括通過東北方面轉交給華北、乃至西北等關內部隊的,因此不能像劉文那樣,衹拿東北野戰軍自身的武器增長情況來判斷蘇方資料的可信与否。關于此點,《恩怨》一書中其實已有所說明,在此僅具体補充三點資料以引起重視。一是1945年9月21日中央致重慶代表團電曾談到晉察冀軍區聶榮臻部來電,內稱:蘇蒙軍本月底將從察哈爾撤完,軍用品一部交我,并愿今后助我。[16]實際上,這時來自晉察冀和晉綏軍區的這种電報還有不少,大都談到与蘇軍合作及獲取武器幫助的問題。二是曾克林回憶提到,9月及10月,他所在部隊曾不止一次地將他們在沈陽、錦州等地接收的大批武器彈葯,轉運給了關內的部隊和山東的部隊。[17]三是1946年5月20日東北局曾致電中央,說明蘇軍堅決支持東北野戰軍死守四平,并已經指示駐朝蘇軍立即提供彈葯應急,并勸中共在關內另辟戰場以減輕東北壓力,為此希望中共能夠組織海上運輸,從東北向山東運送武器彈葯,說要多少給多少。隨后駐朝蘇軍即向中共東北野戰軍提供了第一批武器彈葯。5月28日,第一批82挺輕机槍,32挺重机槍,43萬發子彈和一萬箱炸葯及大量電器材料等即由海路運往山東。至6月下旬初即已運送三批。以后運送則更為頻繁,數量也更大。到8月間,步槍已達數萬支,机槍達上千挺,最多一次朝鮮蘇軍即提供了上百車皮武器彈葯。對此,劉統先生并非完全不了解,但卻斷言這些事情衹發生在1946年底1947年初中共部隊最困難的一個短暫時期,并且堅持說蘇聯和朝鮮的態度大相徑庭,蘇聯不僅兩度拒絕幫助,后來同意也是要求以糧食作為交換,而朝鮮方面卻“無償贈与和無代价幫助我們裝運”。然而已有的資料卻顯示,至少在1946年,蘇方提出希望能夠得到糧食已經是10月下旬的事情了,此前除了中方發現蘇軍好飲酒故建議山東軍區找些白蘭地過來以聯絡感情之外,并未見任何以貨易貨的問題提出。与此同時,除幵始兩三個月以外,中方從朝鮮政府方面獲得的,也主要是其炸葯厂生產的炸葯,并且是用朝幣買的,雖然价格低廉,但說完全“無償”,似乎也不盡然。以上情況都表明,計算蘇方轉交武器數,不能衹拿東北野戰軍武器裝備增長的數字來對照蘇方數字,必須考慮到這些武器裝備的相當部分已轉運到關內去了。

其次,計算蘇軍當年轉交中共武器數,不能衹拿1945年底以前的個別數字做論据,也不能衹計算1946年5月至1947年4月之間的差數,甚至不能簡單地拿不同時期東北野戰軍實有武器數相加減,還應考慮到因种种原因受到損失的數字。事實上,劉文提到李運昌部從葉柏壽及馬三家向錦州那次運送槍彈物資,路途上被截留、偷盜和私拿就相當多,“大部武器在運送過程中遺失”。我們不能因為黃克誠部僅得1200支槍,就無視蘇軍當時曾轉交12000支槍的事實。[18]類似的情況在中共軍隊出關最初的一年里發生得相當多。不考慮這些情況,僅以1945年底以前的兩個電報中的數字作為根据,斷言蘇軍轉給中共的武器“少得可怜”,顯然是過于輕率的。況且,衹舉出9月21日和12月30日兩封電報中提到的武器數,也并不能据此就斷言說1945年底以前中共所得武器衹有這么多。注意一下劉文所引彭真12月30日的通報文字:“運赴錦州方面的各种彈葯物資(七九子彈40萬發在內),三八子彈達80萬發,手榴彈15萬個”,可以清楚地看出,其所以把“七九子彈40萬發”括起來,顯然是因為在前面已有過通報。這至少說明,在1945年9月21日至12月30日之間,絕非衹有這兩封電報談到過蘇方轉交武器彈葯問題。事實上,劉文隨后所舉李運昌之報告也能夠說明,彭真12月30日電報所提到的李運昌部運送的那批武器彈葯,也并非就是當時蘇軍在東北轉交中共武器之全部,因為它不過衹是總部离沈陽后,將原存沈陽總部的物資西運至“葉柏壽及馬三家”的那一部分而已。再仔細注意一下劉文所舉李運昌報告黃克誠師得到的武器當中,我們也能夠發現,有些武器就不是劉文所舉9月21日和12月30日那兩份電報中所列的東西。[19]很明顯,僅僅依据9月21日和12月30日兩封電報,要証明蘇軍轉交的武器“少得可怜”,是無法成立的。要說明1945年底以前到底有過多少蘇援,不說明1945年9月下旬以前中共出關部隊得到武器的情況,和1945年9月下旬至總部离沈,即至11月下旬之間所得武器的情況,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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