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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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袁伟时 于 December 16, 2001 13:10:26:

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续五)
--20世纪中国新探之一

广州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袁伟时

五、政治迷误的根源

以上四方面的迷误都是政治性的。这不是偶然的失误,而是孙文
错误思想观念以及社会环境、个人品德缺陷等因素汇合的必然恶果。
(一)错误的政团观念。
在孙文心目中,兴中会、同盟会和中华革命党是特殊的政治团体
,与普通的政党是不同的。中华革命党成立时他特地表明“本党系秘
密结党,非政党性质……至向来成立之国民党支部,乃系政党性质,
与现在之党并行不悖。”孙文组织这些政治团体是为实现其政治目的
服务的。这个目的首先或主要是为了救国,但也含有实现其个人抱负
的企求。1894年6月他通过郑观应等人向盛宣怀推荐,希望通过盛氏
攀附李鸿章。他的《上李鸿章书》远未达到王韬、郑观应、蔡尔康等
人当时的思想高度。通常说他转向革命有两个原因:一是李鸿章拒绝
延见;二是甲午战败。两者都暴露了清廷的腐败。但要注意的是同年
秋他到了夏威夷,旋即于11月在那里成立了兴中会,从改良到革命的
转变,毕竟过于急速。政治取向的急转弯,表明思想基础的薄弱。至
于个人有所企求,这是人之常情,不值得深究,但能提醒人们注意,
孙文同其他政治人物一样,不是天生的圣人,他和任何人一样不可能
没有缺陷。
问题出在作出新的选择以后,他没有真正接受现代政治团体的观
念。中华革命党是完全按照他的意愿组织起来的政治团体,孙文一手
制订的党章充分表达了他的政治理念:
它规定,“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
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早在1906年
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孙文就提出“军法之治”、“约法之
治”、“宪法之治”的三阶段论,从夺取政权到实行宪政最少要9年
。问题不在时间长短,而是没有给其他政党留下活动空间,尽管那时
的中国早已党派林立。孙文自己就说过,政治是众人之事。岂有独霸
之理?
看看他对党员作用的规定,其政治思想的基本观念就十分清楚了

“凡中国同胞皆有进本党之权利义务”。从这条规定看,他是把
他的党看作是全民性的一个政治机构。在他所设计的政治结构中,“
凡于革命军未起义之前进党者,名为首义党员;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后
、革命政府成立以前进党者,名为协助党员;凡于革命政府成立之后
进党者,名为普通党员。”而这三类党员居然享有不同的公民权利:
“革命成功之日,首义党员悉隶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
先权利;协助党员得隶为有功公民,能得选举及被选举权利;普通党
员得隶为先进公民,享有选举权利。”“凡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
得有公民资格。”
一个政治团体的章程,居然对公民的资格作出规定,在世界政治
史上是非常奇特的现象。它实际冀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建立一党专政
体系。这是20世纪的创举,比俄德意诸国都早。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
或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公民的自由、平等,孙文设计的政治生活蓝图中
却要在一个时期内剥夺大多数国民的公民权,国民中的一小部分--革
命党员则成为享有平民不能享有的权利的特殊阶层,而这个特权阶层
还要进一步依照与一个政党关系的深浅划分为三等!
这些奇特的观点与民主主义背道而驰,并且直接违反了《临时约
法》关于“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的规定。这表明在孙文心目中
,只要号称“革命党”,或为了“革命”,就可以享有特权甚至不理
会法律,干一般人不能干或不敢干的事。“护法”运动中种种于法于
理均有所不合的言行,与这些观点有密切的内在联系。
1924年国民党改组中亦可看到这些反民主和法治的观点的延伸。
孙文直接主持和控制下的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曾通过决议:“大会
以为国民党未得政权之处,党与国家有异。既无方法强逼党员服从其
自己所决议之法律,又无警察军队之强制权力,执行纪律之法,唯有
予党员以道德上、名誉上之制裁,或施行章程上所规定之训练方法,
至于国民党已得政权之处……执行纪律之法,除道德上、名誉上之制
裁外,当加以强制的方法。如免职、调任、暂时的或永久的驱逐出境
,以及其他方法。”
现代政党是公民自愿和自由的政治结合。除了法西斯政党,都不
会也无权靠“警察军队强制权力”去维持和执行党的纪律。孙文不作
如是观,而把这些看作是尚未取得政权的不得已状态。一旦掌握了地
方或全国的政权,他就可以把不听话的党员“暂时的或永久的驱逐出
境,以及其他方法”予以惩罚。所谓其他方法说得明白一些,就是依
靠“警察军队之强制权力”的方法。在这里,他恰恰又忘记了《临时
约法》曾予确认的现代公民的应有权利:“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
;“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这是
社会发展到20世纪以后人类公认的法治的基本准则,任何政治团体都
不能也不应违反的。
孙文所认可的这个决议关于党与国家关系的观点也是十分奇特的
。“国民党未得政权之处,党与国家有异。”换句话说是,只要国民
党在任何地方得到了政权,党与国家便没有什么差别了,党就是国家
。难怪后来国民党当政之时,“党国”这个不伦不类的概念竟成了最
流行的语汇。可是,这种认识与当时的?民国?----民主共和制度赖
以存在的基本原则是格格不入的。在这样的制度下,一必须承认政见
和政党的多元,尊重多数依法作出的决定,也保护少数的自由和权利
。二是公民必须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经济自由
、集会结社自由及其他人身自由和权利。三是全面、彻底实行法治。
为此,司法必须独立;公务员和军队、警察等组成的国家机关必须在
政治上保持中立。四是实行宪政。有完善的宪法;以三权分立为基础
的权力制衡体系;地方自治;有健全的选举制度。因此,在这样的民
主国家中,任何时候都不容许党与国家无异,任何政党都无权宣布它
就是国家的代表。
孙文有过不少提倡民主(民权)的言论,但是上述奇特政党观直
接否定了他的一般性的民主诉求。孙文的悲剧在于陷入这样的内在矛
盾而不自觉。于是在“护法”活动中,种种超乎常理的行动就一再出
现了。
(二)反民主的领袖观。
老同盟会员谭人凤曾记下辛亥革命前发生在东京的一件事:“余
晤中山,责改良党务,中山颔之。不意钝初(宋教仁)往商,乃曰:‘
同盟会已取消矣,有力者尽可独树一帜。’钝初问故,则曰:‘党员
攻击总理,无总理安有同盟会?经费由我筹集,党员无过问之权,何
得执以抨击?’……余颇愤。次日复同钝初往,仍持此种论调。余驳
之曰:‘同盟会由全国志士结合组织,何得一人言取消……款项即系
直接运动,然用公家名义筹来,有所开销,应使全体与知,何云不得
过问。’”这场风波生动地说明了孙文的权欲过度膨胀,忘乎所以,
简直把同盟会看成是私有牌号了。
问题的严重还在于孙文及其追随者,已经形成了根深柢固的反民
主主义的领袖观:有的政治领袖是高于所属革命组织或政党之上的,
完全可以不受民主制度的约束,而且所有成员乃至广大民众应该反过
来服从他!
1914年把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之际,孙文便宣布一条不容商
议的组织原则:“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
,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义而后可。”在国民
党中央党史会保存的《誓约》原件中白纸黑字写明:“愿牺牲一己之
身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宣誓人还要
打上手指印。这样的组织原则与现代政治组织毫无共同之处,而是向
前现代的民间秘密帮会回归了。
这个无理要求导致国民党的分裂。包括黄兴和举兵反抗袁世凯的
几位都督在内的一大批国民党重要领袖和其他成员,不愿接受这一有
损人格尊严的条件,拒绝参加这样的组织。面对强烈抗议,孙文拒绝
回头,且变本加厉宣扬一套专制独裁的理论:“革命必须有唯一(崇
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必须在唯一领袖之下,绝对
服从……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
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你们许多不懂得,见识亦有限
,应该盲从我……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之导师。”在二十世纪的政
治人物中,如此鼓吹独裁的,屈指可数。中华革命党所以成为影响不
大的小宗派,丧失了反对袁世凯称帝的主导权,这是其中重要原因之
一。
这个由孙文开创的反民主的组织原则,成了国民党的重要传统。
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竟辟专章专条规定:“
本党以创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孙先生为总理。”“总理对于中央
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有最后决定之权。”孙文成了超越党中央的终身
最高领导人。
民主在中国所以进入这样的歧途,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孙文等人错
误地认识辛亥革命后国民党一再受挫的原因。
黄兴曾经委婉地告诉孙中山,国民党的失败是由于举措和言行不
当,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加上气量太小,不能吸引党内外的有为之士
,党内民主制度也不健全;而这些都与孙文不无关系。因此,应该“
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
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
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恢复。又宜宽宏其量,受壤纳流,
使异党之有爱国心者有所归向。夫然后合吾党坚毅不拔之士,学识优
秀之才……计画久远,分道进行,事有不统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
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数月来,弟之
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这里已直截了当提醒孙文从指导思想到领导
方法都必须改弦更张,并与袁世凯的独裁专制划清界线,才是团结党
内外爱国志士的正确途径。
孙文听不进这些诤言。他固执地断言:“今后若承认弟为党魁者
,必当完全服从党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今耳
。所以,今后弟欲为真党魁,不欲为假党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
有救药也。”拒绝民主,冀图成为威权领袖,进而建立威权政治,这
就是他的选择。
这绝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某一历史事件或战争时期紧急状态
下的临时措施。在自称“毕生学力尽萃于斯”的《孙文学说--行易
知难心理建设》中,他从哲学高度系论证服从领袖是不能违反的天经
地义。
从认识论着手,他首先提出一个命题:知难行易。他认为,中国
所以发展缓慢或长时期停滞不前,是由思想错误造成的。“此思想之
错误为何?即‘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论也……故予之建设计划,
一一皆为此说打消也,呜呼?此说者予生平之最大敌也,其威力当万
倍于满清。”反其道而行之,他断言:知难行易。理据都是常识性的
。例如,人人都会吃饭,但没有几个人知道其中道理,甚至专门学者
研究多年亦未明其究竟。又如世人都会用钱,但钱的学问则所知不多
。不少人会作文,但对文法和逻辑学知之甚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特别是进入科学时代,“学识之难关一过,则其他之进行,有如反
掌矣。”此后,能知必能行,不知亦能行。
孙文的这些论断,忽略了两个问题。一是知行的互动以及两者都
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同一年代的知与行大体处在同一水平上,不
能断言只有科学理论才是知,从而粗暴地把经验性的知识拒诸门外。
也不能把行归结为简单劳动,而把科学实验等复杂的实践过程剔出行
的范畴,抹煞它在催发新知中的作用。
二是它忽略了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内在规律的差别。孙文回答的是
政治领域中政治家与民众的关系问题。这只能求助于政治学。可是,
他讲的尽是衣食住行和生产以及自然科学发展中的情况。准确地说,
他是答非所问。
从他的认识论出发,孙文把人群分为三类:“其一先知先觉者,
为创造发明;其二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其三不知不觉者,为竭
力乐成……乃后世之人,误于‘知之非艰’之说,虽有先知先觉之发
明,而后知后觉者每以知之易而忽略之,不独不为之仿效推行,且目
之为理想难行,于是不知不觉者则无由为之竭力乐成矣。”在孙文看
来,广大民众不过是一群不知不觉的蠢物;他是先知先觉的发明家。
而联结两者的关键,是“后知后觉者”即党徒和官员死心塌地跟着“
先知先觉”吹喇叭,抬轿子,“不自惑以惑人”。如此这般“知难行
易”,世间没有什么办不成的。由此可见,“知难行易”的真谛是盲
从。孙文竭思殚精进行“心理建设”,无非是要在国民党和中国人中
系统推销愚民哲学。
“历史为现实服务”。既然领袖是如此重要的“先知先觉”,昨
日的历史也应为此作证。于是,一切挫折和失败都是由于“后知后觉
”的党员和其他政治领袖不听话:“乃于民国建元之初,予则极力主
张施行革命方略,以达革命建设之目的,实行三民主义,而吾党之士
多期期以为不可……莫不以为予之理想太高,‘知之非艰,行之维艰
’也,呜呼!是岂予之理想太高哉?毋乃当时党人之知识太低耶?”不
过,白纸黑字记下的是另一情景:孙文一再说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均
已实现,只剩民生主义尚未完成,修铁路就是救国的不二法门!幸亏
“后知后觉”期期以为不可,否则情景可能更加凄惨。
(三)前现代的自由观。
现代政治学已经一再证明,离开自由的民主不过是另一类型的暴
政或“暴民专制”,“多数专制”。法治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宪法保
障。抹煞或者忽视公民自由权利的保障,也就等于取消了法治。在“
护法”运动中出现种种令人们瞪目结舌的怪现象,根源之一在于孙文
对公民的个人自由是极不尊重乃至反对的。
1912年4月,他刚刚把权力交给袁世凯,便四出鼓吹,官吏和军
人不能享有自由:“共和与自由,全为人民全体而讲。至于官吏,则
不过为国民公仆,受人民供应,又安能自由……于是在办事期内,此
少数人者,当停止其自由,为民尽职,以答人民之供奉。”“当未退
为人民,而在职为军人和官吏时,则非牺牲自由、绝对服从纪律万万
不可。”
军人和官吏因职业的特性,其自由诚然会受到一些限制。例如,
军人不得干政,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他们的言论、集会、结社和
请愿等自由权必然受到相应的限制。可是,如果由此得出这些公民应
“停止自由”的结论,那就过于偏激了。
当时开始生效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公民有12项自由和权
利,上面提到的各种应受限制的方面,只是其中两项,其他10项都不
会因为军人和官吏的身份受到影响。“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是
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有信教之自由;”……这些基本
权利,身为军人和官吏,也是不能剥夺和限制的。
孙文上述对自由的理解,其误不仅在自由的内涵上,还有更为深
刻的缘由。与发表上述观点同时,他曾一再宣扬:“既为军人,须牺
牲个人之自由,个人之平等,以为四万万同胞谋自由平等……不为四
万万同胞谋幸福,而为个人谋权利,恐非军人最初所抱之革命宗旨。
况军人以服从为主,一涉于自由平等,尤大乖军人之本旨。”孙文在
这里提出了两个很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是服从命令、遵守纪律与自由、平等的关系。
军队要执行命令;政府机关应令行禁止;各种团体也要求各自的
成员遵守自己的纪律;这些都是毫无疑义的。问题是生活在民主制度
下的现代公民服从命令和纪律,与一个中世纪的臣民服从皇帝、尊长
有什么差别?后者只能唯命是从,其基础是绝对不平等的臣属关系;
而民主制度的基础是公民在政治和人格上的平等,命令和纪律都不容
损及这个基础。
军队是最讲求服从命令的。但真正的现代国家军队也是自由、平
等的公民结合体。这种现代公民的自觉和人际关系准则,赋予这样的
军队在捍卫民主共和制度和国家独立时前所未有的战斗力。民国初建
,当务之急是向大清帝国遗留下来的新军和仓促组成的起义军、民军
灌输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现代观念,使之由为专制王朝和主将
服务的旧军队,向现代国家军队转化。孙文没有察觉这个历史重任的
迫切性,盲目鼓吹服从,显然是一大失误。
二是开创了以“国家”、“革命”和其他公共利益的名义剥夺公
民自由的先河。
孙文曾经长期在西欧、北美活动,他应该懂得现代社会生活的一
个基本准则:“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
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
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
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任何人的行为,
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
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
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在清末的第一次启蒙运动中,严复、梁
启超等先驱也曾一再宣扬这个观点,包括把穆尔的这本书翻译出版,
那就是众所周知的《群已权界论》。奇怪的是,孙文对这些都视而不
见,错误地把个人自由与国家利益视为不相容的东西。可是离开了对
个人自由的维护,所谓民主共和制度不过是变相的专制统治。
到了20年代,孙文反对个人自由的言论更加系统和极端了。在作
为晚年定论的《三民主义》演讲中,他进一步把对特殊群体--军队
、官吏、党员的个人自由的限制推衍到普遍适用于一切个人。为此,
他发了许多妙论:
1,“……中国自古以来,虽无自由之名,而确有自由之实,且
极其充分,不必再去多求了。”
2,“在今天,自由这个名词究竟要怎么样应用呢?如果用到个人
,就成一片散沙。万不可再用到个人上去,要用到国家上去。个人不
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够行动自由,中国便是
强盛的国家。要这样做,便要大家牺牲自由。”
3,“欧洲从前因为太没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争自由。我们
是因为自由太多,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因为是一片
散沙,所以受外国帝国主义侵略,受列强经济商战的压迫……抵抗外
国的压迫,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结成很坚固的团体”。
孙文是在1924年初发表这些高论的。新文化运动为冲破三纲、让
中国人摆脱奴隶状态的呼喊尚未消歇。当鲁迅在写着“仁义道德”的
史书上看到的是“吃人”二字之际,孙文看到的是中国人自古以来自
由“极其充分,不必再去多求了!”
对中国历史的不同解读,体现着两种不同的追求。
孙文梦寐以求的是以武力扫平障碍,统一全国,建立没有个人自
由但有共和国美名的中国。
新文化运动则致力于启发中国人的现代公民意识,彻底实现人的
自主和自由,根绝专制主义的思想文化基础,建立有充分自由、实行
法治的民主共和国。
孙文的观点是对新文化运动的否定。他把自己的态度说成是由于
中西差别而作出的抉择。其实,这是世界各国告别中世纪向现代社会
转型中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东西方的思想家都曾为包括国家在内的集体优先还是个人优先争
论不休。在亚洲的一些公众人物和学者喋喋不休地把国家、集体利益
高于一切说成是东方文化的特点和优点,向国内外积极推销之前的数
百年间,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已经比较充分地弄清两个重大问题并逐
步成了多数公民的共识:
一是现代公民有一系列不可剥夺的自由和权利。一个国家所以需
要政府,是因为公民的自由和权利需要公共权力的保护。在自由社会
里,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形成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离开了
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政府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
二是人既是独立的个人,又是社会动物,必然通过一定形式结合
为社会,进而结合为国家。最合理的结合形式是与专制统治对立的民
主共和制。在现代国家的公民应该是独立性很强的沙和石,但是在合
理的制度下,他们又能充分履行公民对杜会和国家的义务。
孙文冀图以中国丧失了独立、自由,是受压迫的贫弱国家为理由
,要求以抹杀个人的自由去换取国家的自由(独立),既忽视了世界文
明的进展,也脱离了中国的实际。
近代中国为什么陷于一再遭受侵略和欺凌的悲惨境地?说到底就
是社会制度腐朽落后,民众没有现代公民应有的自由和权利。中国人
既没有经济活动的自由,也没有政治活动的自由,还丧失了言论自由
和自由交流的权利,不能随意接受世界先进学术文化。因此,凡是国
难当头,救亡成为紧急课题之际,必然伴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这揭
示了一条真理:没有个人的自由,不可能有国家的民主和独立,亦即
通常说的自由国家。
公民不可能完全处于“一片散沙”状态,他们总是要通过一定的
社会形式结合起来。自由、民主的方式,专制和奴役的方式,或折中
、混合等其他方式。孙文选择不要个人自由的道路,实际是在维护宗
法专制的社会制度。用他的话来说是:“中国有很坚固的家族和宗族
团体,中国人对于家族和宗族的观念是很深的……我们要结成大团体
,便先要有小基础……我们中国可以利用的小基础,就是宗族团体。
此外还有家乡基础,中国人的家乡观念也是很深的……依我看来,中
国国民和国家结构的关系,先有家族,再推到宗族,再然后才是国族
……比较外国用个人为单位当然容易联络得多。”传统民间组织不必
一概废除,但在演化过程中,应该注入自由、民主精神。如果着意发
展和巩固这些组织,并奉行孙文取消个人自由的谆谆教导,出现的必
然是一幅宗法专制社会的图景。
孙文生前虽然不可能全面彻底地推行他所设计的方案,但其权力
所到之处种种无视公民自由、权利和法治的现象,可以从中得到合理
的解释。他的这些反自由的思想且为其继承者变本加厉地推行,确立
了全能政治体系。始作俑者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
(四)狭隘民族主义。
孙文为什么一再那么慷慨出让国家利权?除了为着个人和小团体
的成败得失而罔顾国家利益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狭隘民族主义作
崇。在他的头脑中,大汉族主义的气味很重。
从上一世纪80年代在香港求学到辛亥革命爆发,在孙文心目中,
满族都是“异族”、“异种”乃至“外国人”。他早年的朋友陈少白
回忆在香港念书时“孙先生伤心之余,以为国家为什么这样衰,政府
为什么这样糟,推究其故,就是政府的权柄,握在异种人--满洲人手
里。如果拿回来,自己去管理,一定可以办好。”1894年兴中会的誓
词“驱除鞑虏”四个字就反映了这种观念。
1897年,他在英国发表文章说:“帝位和清朝的一切高级文武职
位,都是外国人占据着的。”更把满族划在中国人之外去了。
要是说在19世纪,这是许多汉族人的认识,不足深怪的话,那么
在20世纪第一个十年,经过同维新派的激烈争辩,仍保留着这样的认
识,那就显得过于落后了。
1906年,同盟会的《民报》和维新派的《新民丛报》曾有过一场
激烈的争辩。限于篇幅,笔者不拟在这里全面评述双方的是非。但可
以肯定《新民丛报》坚持的一个论点是正确的:满族不是外国人,明
清递嬗是一国内朝代的变动而非什么“亡国”。梁启超写道:“谓爱
新觉罗氏之代朱氏,乃易姓而非亡国。其所根据之理论不一,而满洲
人在时实为中国臣民,则亦其一有力之论据也。”?公等欲言种族革
命也,则请昌言之……公等既持复仇主义,而曰国可亡仇不可不复,
吾哀其志而壮其气也。虽然,公等切勿更言政治革命。夫政治革命者
,革专制而为立宪云尔。?仅就满族不是外国人,不要沉迷于种族“
复仇”,而忘记了政治革命是主要目标这一具体论点而言,维新派是
正确的。
可是,孙文似乎没有从善如流,不以人废言的胸怀。直到辛亥革
命前夕,他仍把满族视为外国人。孙文一再说:“明智的、爱国的中
国人打算推翻现在的外国政府--我指的是满洲政府”。“中国人也
反对外国人,不过,对于我们来说,外国人仅仅意味着满洲人,而不
是欧洲人和美洲人。”孙文改正这些观念,是当上临时大总统以后的
事。在就职宣言中,孙文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
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民国初建的那几年
,“五族共和”成了十分流行的新语汇。
不过,孙文的观念并没有真正转变。他所以那么慷慨一再把满蒙
奉送给他国,原因之一是他不认为那是中国的本土。1913年5月,美
国驻上海总领事向在北京的代理公使报告孙文的一次谈话:“当来访
者说,万一发生内战,日本突然袭击满洲,孙博士答称‘满洲并非整
个中国’。有人提出警告,俄国届时将完成对于蒙古的接管,先生指
出,留下的地方才是真正的中国。”孙文没有认识到,一个在野的政
治领袖根本无权转让本国的领土;假如他认为那不是本国领土,那就
更加无权说三道四了。
(五)社会环境和个人品德缺陷。
一个不能不回答但又难于回答的问题是:孙文为什么会出现那么
多重大的迷误?笔者目前还无法提供完整的答案,要说的是:有两方
面的因素是不能忽视的。
一个方面个人品德的缺陷。
孙文本人的性格是复杂的。再加上他生前身后都脱不了复杂的政
治关系的羁绊,不同的政治派别和人物,都冀图按照自己的需要去塑
造孙文的形象,与他有来往的人留下来的资料往往歧异很大。鉴于
1927年以降,中国人反复聆听的是颂圣主旋律,这里介绍的便限于亲
身观察并敢于揭露其性格缺陷的材料。这些人的观感和评论也可能有
片面或不当之处,但都是同时代人的亲身感受。本文旨在总结孙文在
一个时期的失误,而不是给他写全面的传记,作这样的选择不但切题
,或许还有助于读者结合孙文的言行,作出自己的判断。
谢缵泰(1872-1937,一说死于1938)是出生于澳洲的革命志士,
1895年便参加了兴中会。在其名著《中华民国革命秘史》中,他记下
自己观察孙文的印象。1895年5月5日,他会见孙文后写道:“孙逸仙
看来是一个轻率的莽汉,他会为建立‘个人’的声望而不惜冒生命的
危险……他认为自己没有干不了的……‘大炮’!”6月23日又写道
:“孙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听从他。”
宋教仁1907年2月28日的日记有如下的记载:“庆午(即黄兴)忽
言,欲退会(指同盟会),断绝关系,其原因则以□□□以己意制一新
国旗,而庆午以为不善,请其改之,逸仙固执不改,并出不逊之言,
故庆午怒而退会……实则此犹小问题。盖□□素日不能开诚布公、虚
心坦怀以待人,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又思□会
自成立以来,会员多疑心疑德,余久厌之,今又如是,则将来不能有
所为,或亦意中事,不如另外早自为计,以免烧炭党人之讥,遂决明
日即向逸仙辞职,庆午事亦听之。”当时宋教仁是同盟会司法部检事
长和《民报》编辑。
谭人凤(1860-1920)是老同盟会员和重要骨干,多次参加起义,
出生入死。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到日本,为总结历史经
验,他写下这么一段评语:“中山本中国特出人物也,惜乎自负虽大
而局量实小,立志虽坚而手段实劣。观其谋举事也,始终限于广州一
隅,而未尝终筹全局;其用人也,未光复以前,视为心腹者,仅胡汉
民、汪精卫、黄克强三人,既失败而后,藉为手足者,又仅陈英士、
居觉生、田梓琴、廖仲恺辈,而不能广揽人才;其办党也,又以个人
为单位,始则放弃东京本部,专注重南部同盟,继者拒旧日同人,邀
新进别开生面,非皆局量之小,手段之劣乎?至揣测华侨心理,知必
发难后始能筹款,遂不计成败,嗾人轻举妄动,败后无力维持,则尤
其失人心之处也,以故前后举发十数次,靡费及数百万金,无一成功
之效果,卒至进退失据,不亦可惜哉!”
陶成章(1878-1912)是坚定的革命家,光复会和同盟会的重要骨
干。1909年,同盟会中包括他在内的一批人不值孙文的所作所为,要
求罢免他的总理职务。他们起草了一篇言辞激烈的传单,体现着中部
同盟会一批成员的愤慨,不管是否完全符合实际,听一听不无好处。
同时,撇开一些颇难弄清的具体事实,有一些意见深刻剖析了20世纪
中国政治人物的通病和顽症,不失为不应忽视的警世箴言。
例如,他们说:“所谓孙文也者,在两广内地,固无一毫势力,
即在于南洋各埠,亦仅得新加坡一隅,设一团体,彼时会员亦不过三
十余人……弟等一片公心,尽力为之揄扬,承认其为大统领,凡内地
革命之事业,均以归之彼一人,以为收拾人心之具。于是彼之名誉乃
骤起……既得势,彼乃忘其所自始……遂以为众人独愚而彼独智,众
人尽拙而彼独巧,谎骗营私之念萌,而其毒其祸,遂遍于南洋之各埠
矣。”
又如,他们指出:“凡反对彼一人者,尽诬之为反对党,或曰保
皇党,或曰侦探,意欲激怒极热心而不洞悉内情之同志,使之互相倾
轧,以快其初愿。”
章太炎是同盟会和辛亥革命的重要领袖之一。他与孙文既有过并
肩奋战的岁月,也有过激烈争辩乃至分道扬镳的日子。孙文逝世,章
太炎肯定“天生我公,为世铃铎……余岂好邮,好是谔谔。”既承认
孙文首倡革命之功,又坦言彼此的分歧,是有话直说的诤友。孙文生
前,他笔下已一再出现如下的字眼:“中山计划短浅,往往自败”,
“中山天性褊狭”,“中山为人卤莽轻听”,“中山名为首领,专忌
人才,此仆辈所以事事与之相左也。”
民初的名记者黄远庸对政坛人物观察入微,他对孙文的评价是“
大言无实”四个字。
以上六人无不认为,孙文作为政治家,在品德上有不少重大缺陷
。同时,他们的评论虽有差异,但有几个显著的共同点:
1,胸怀不宽,缺少容人之量;
2,轻率,说话、办事欠深思熟虑;
3,权欲、领袖欲很强;
4,民主素养不足,不时显露专制、不择手段的习性。
在现有的被主流意识形态所推崇的大量回忆录、传记、文章中可
以找到大量与上述四点截然相反的材料。那些材料一般读者唾手可得
,笔者不再征引,亦无辩析的兴趣。至于谁说得比较切实可靠,只能
由读者自行判断。在华的外交官,记者和其他人士也对孙文有过种种
评论,敬意虽有但不多,大都视之为不成熟缺经验和权力份量不足的
政治家。与众不同的是急于找到合作伙伴的俄国人。为免扯进中外关
系这个敏感话题,此处亦不涉及。
要补充说明的是:世间有不少表里如一的人,但也不乏有多副面
孔之辈,政治家中尤其多见。记录和评论历史的既有实话直说的,亦
有人出于种种苦衷,不得不说些应酬的门面话;而动机各异的颂歌手
,圣诗班,古今中外,所在皆有,今后亦无失传之虞。应该感谢谭人
凤、章太炎等人之处,在于他们以自己独立观察所得的结论,为解读
民国初年孙文的言行,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另一路径。
另一方面是社会环境。
孙文出生在一个前现代的农村。那里不可能有自由、民主的文化
氛围。他在这样的环境下接受传统的村塾教育--识字和中世纪意识形
态的灌输。在13岁赴夏威夷以前,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洪秀全的故
事。反抗等于造反,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亦即太平天国老兵教给他的
基本观念。除了这个最后手段外,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习以为常的自由
、平等和民主的讨论,互相尊重基础上的对话和妥协,都是当时的环
境中所没有的。
孙文是在19世纪80年代萌发参与政治活动的念头的。也是从这个
时候开始,他就与民间秘密会党--三合会、致公堂、哥老会等洪门组
织及其他帮会结下不解之缘。1886年,他在广州博济医院学医时结识
郑士良、尤列,两人都是洪门中人。他们也是最早的政治上的“同志
”。1894年在檀香山组建兴中会,最早的会员邓荫南、杨文纳也是洪
门的。1895年在香港与谢缵泰、杨衢云的辅仁文社联合,组建兴中会
,谢氏即是三合会成员。他们进行的多次武装起义,都是依靠会党和
绿林好汉。1899年10月,兴中会、哥老会、三合会首领曾在香港会见
,决定组织兴汉会,公推孙文为总会长。1904年1月,他又在檀香山
加入洪门致公堂。“孙文亲在五祖像前发三十六誓,愿遵守洪门二十
一条例十条禁。于是洪门封以洪棍之职,孙文欣然接受之。”
人的行动总是受思想和文化观念支配。孙文接受过现代西方民主
主义思想的薰陶,因此才有三民主义的构想,民主革命和建立合众国
的倡导。但系统研究他留下来的文字,不难发现他对现代西方民主主
义的政治理论的了解既不系统,更不深入;加上逻辑思维不严密,缺
乏理论思维应有的彻底性,认识和观点的混乱,俯拾皆是。在民族和
个人自大心理结合下,他甚至断言:“外国民权办法不能做我们的标
准,不足为我们的师导。”“我们拿欧美已往的历史来做材料,不是
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是用我们的民权主义,把中国改造成一个
‘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如此大言不惭,自然不可
能认真清理自母体文化中承受的与自由、民主、法治相悖的观念和行
为习惯。他的政党观念和政治行为,渗透了多少传统的帮会烙印!于
是,我们看到的不是“驾乎欧美之上”的更高形态的新式民主,而是
言行中处处流露中世纪专制主义的腐朽气息。
传统吞噬了现代!个人品德的缺陷和思想观念的迷误应该重视,
更应重视的是社会环境。民国初年,在政治舞台上驰骋的主要是四类
人:前清官僚;行伍出身的武人;新军将领;留洋归来的政客。当时
面临的课题是在旧体制瓦解的基础上,让全国逐步过渡到民主与法治
的新轨道上。前三类人一再显示与新体制格格不入的习性毫不足怪,
他们本来就是中世纪的孽种。孙文的迷误却提醒国人,那些号称既民
主又革命的领袖人物,其实脑后仍然拖着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从中
推出的一个合理结论是:当时的中国社会该死的未死,方生的孱弱,
现代的民主与法治缺乏深厚的社会基础。
对症下药,应该致力于培植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基础:
让中产阶级日益壮大,保护和支持他们的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作用
,成为牵制政客和武人的强大力量;
拓展当时已具雏形的以言论自由为核心的独立的新闻出版业,形
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思想更新机制,成为遏制政客和武人违法行动又
一强大机制;
推广以蔡元培改革后的北京大学为范式的现代教育,让一代又一
代的中国人接受现代文明观念和科学技术的培育;
推动新文化运动--思想革命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让中国人确
立公民权利、个人自主自由、司法独立和法治、宪政、军队国家化和
军人不得干政的观念,为民主共和制度奠立牢固的思想基础。

这条道路极其漫长,欲速则不达,不可能立竿见影,只能日积月
累,积小变为大变。它不但可以减少旌旗变幻、血流成河的战乱给普
通老百姓的痛苦和对生存环境的破坏,而且它是无法绕开的起点和基
础,战火过后依然必须从这里起步,一步一步攀登。
政治家在这个艰巨的历史性建设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消极者的
最低限度是不知法犯法,在政治斗争中遵守游戏规则。积极者则进而
捍卫和支持上述基础事业的发展。不幸,孙文没有显示伟大政治家应
有的高瞻远瞩气慨,不在枝节问题上纠缠,把中国推向民主与法治的
轨道,辜负了历史的重托。
为了寻找政权合法性的依据,国民党及其领导下的国民政府从奠
都南京之日起,便不遗余力装扮和神化孙文。它发表《宣言》向全世
界宣布:“总理中山先生所创造之三民主义,实为结合中国民族之历
史的文化精神与现在世界之科学的学术经验而成之革命的最高指导原
则。此一原则,不特足以指示中国之国民革命之理论与行动;全世界
一切人类欲求得普遍而永久之和平而进步,其政治的、社会的组织,
国家与人民之行动,绝不能背离此原则。此实过去与现在世界之一切
政治的、社会的经验之所能确实证明者也。”孙文成了中国和世界的
救世主。从此对孙文只准顶礼膜拜,对其言行不准进行实事求是的分
析和学术探讨。神化孙文,不过是神化其继承人蒋介石和国民党。他
们以真假参半的孙文为符号,着力推行极权统治。孙文成了他们实施
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这些都是众所周知和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
探讨民国建立后第一个十年孙文的迷误,不但有助于寻求历史真
实,汲取经验教训,也是清算国民党的全能政治,告别专制主义的不
可缺少的工作。这个工作早就应该做了。抛砖引玉,愿大雅勿负历史

1998年11月24日写完。
2000年加注57和相关的那一段文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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