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军的武器装备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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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KANGWEI 于 July 05, 2002 21:26:44:


一. 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军武器装备类型与编制,
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武器装备由以下几种类型组成。日械,美械,国械,并非象有些人所说的“国军的装备有全美械、半美械和杂牌装备三类”。美械可分为全美械、半美械二类,当时的美械师的正式名称为美械轻装备师,师应辖步兵三团,炮兵两营(榴弹炮、山炮各一营)及工兵、辎重各一营、特务连、搜索连、卫生队、军乐队、无线电队、军医院各一,每团步兵三营、迫击炮、战防炮各一连、特务排、卫生队各一;营辖3个步兵连与1个机炮连,每个师应装备有冲锋枪约1080支,卡宾枪约540支,步枪约4500支(新一军、新六军每师有步枪7000余支),重机枪72挺,轻机枪约270余挺,六零迫击炮约170门,八一迫击炮约36门,山炮12门,榴弹炮12门。但这只装备了新编22师与新编38师,而后,因为运输困难与为了适应复杂地形起见,新编30师、14师、50师把炮兵改为一营(山炮营),新编22师与新编38师则因为原准备将第8师空运印缅,但未去,出现了两个师瓜分三个师的装备的情况,新编22师因而辖有2个炮兵营,新编38师则辖3个炮兵营;新编38师即使在解放战争中被歼两个团后,通过将库存的武器补充后,仍能达到团有迫击炮12门与战防炮8门,营有8挺重机枪与4具火箭筒,连有六零炮6门,班有1挺轻机枪与2支冲锋枪的水平。因此、驻印军的各师(后编成了N1A和N6A)是国民党装备最精良的部队。
而因为运输上的原因,国内的30个全美械师的武器则是三个师只给了两个师的美式装备,由军内自行调整,因此、当时的国内美械部队都没有达到美械轻装备师的编制水准,即使是整编11师与第5军这样的国民党主力部队也有美日装备混装的现象。当时国内各美械军的编制为:每军一个榴弹炮营,每营配备105榴弹炮12门;每师一个山炮营,每营配备75山炮12门;每团一个战防炮连,配备战防炮4门,每营一个迫击炮排,配备81迫击炮两门;每营一个火箭筒排,配备“伯楚克”火箭筒两具;每个步兵连配有轻机枪9挺,“汤姆森”手提机枪18只,60迫击炮六门(每排两门)及火焰喷射器1个。每个军部和师部配备设备完善的野战医院一所。自军师至每个营连都配有完善的通讯设备,包括有线电话和无线电报话两用机。其他还有工兵器材和运输工具。但整编74师为全美械装备部队,在孟良崮战役中被歼后,则缴获山炮28门,战防炮14门,迫击炮52门,60炮183门,火焰喷射器11具,火箭筒43个,掷弹筒18个,枪榴弹筒43个,各种机枪3468挺(内汤姆式1210支,加拿大冲锋式1272支),步枪6977支,战防枪1挺,卡宾枪4支,手枪365支,与美械部队之编制大为不符。
而半美械装备部队则是蒋介石为了安抚原定在第二期中装备美械的地方实力派部队,除了拿出了第二期的3个师的装备,又把原来的30个师的预备装备拿出组建设立的。其装备编制并不是所谓的“轻武器是美制,火炮仍旧是小山野,”而是步枪、轻机枪与82迫击炮为国械装备,而重机枪、冲锋枪、六零炮与战防炮、山炮、火箭筒,火焰喷射器为美械,军(整编师)所辖的炮兵营则为日式野炮。另外,青年军虽然也是美械轻装备师编制,但它是在1944年下半年组建的,原来也不列在美械装备名单上,因此,它的美械轻装备也是从原来的30个师的预备装备中拿出的。
在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军又接收了侵华日军100多万人的武器装备,组建了日械部队,其编制也可分为两种,1、日械装备、为全部日式装备,编制为军(整编师)有日式野炮营1个,师(旅)有1个日式山炮营,团有迫击炮与步兵炮(有的为37mm速射炮)各一连,营有6挺重机枪,连有9挺轻机枪与6个日式掷弹筒,2,日美混合械,编制与日械同,但补充了冲锋枪、火箭筒,火焰喷射器,并将步兵炮与掷弹筒改换为六零炮与战防炮。
此外、还有国械编制,所谓的国械编制细分起来也可分为两种,1、纯粹的国械编制,其编制与日械装备同,只是步枪为中正式步枪,轻机枪为捷克式,重机枪为马克沁,迫击炮为六零炮与国产82迫击炮,此外,还有美式冲锋枪、火箭筒等,而在重武器方面,由于在抗战中,国民党没有生产过一门山炮以上的火炮,因此,炮兵都是日式火炮(至少在48年以前),2、杂械,以使用抗战之前与之中进口的英、德、苏及捷克式武器和土制枪械为主,无统一的编制。
虽说有以上的编制,但实际情况仍十分复杂,如定陶之战时的整编第3师,有人说其是美械装备,而有的则说不是,其实、在国民党军的编制序列中,整编第3师是国械装备编制,但因为整3师师长刘锡田是顾祝同的外甥,因此以补充损耗的名义拨给了整3师大批美械装备。再如,整编83师,为半美械装备编制,但团所辖的战防炮则变成了步兵炮,六零炮由每连6门变成了4门。此外、还有青年军部队,为美械轻装备师编制,轻武器虽是美制,但大炮以迫击炮代替,战防炮换成了战防枪,另外在通讯,工兵与辎重器材上多有短缺,而在203、205、207、208师扩编为31、6、57、87军后,轻武器半数以上为美式,重武器则多为日式山野炮。
35军、原为杂械装备,在抗战初期使用晋制枪械,后在抗战胜利后,蒋介石补充了一批苏制装备,在傅作义入主北平后,将35军改为美械装备,但是、因装备不足,美械重武器几乎没有补充,而在轻装备中还拥有苏式步机枪。而胡宗南部的整1师与90师,虽为半美械装备编制,但每旅原应有的一个美式山炮营(12门山炮),,但是却只装备了4-6门。而且原来应当用卡车拖曳,但却用骡马。而到战争的后期,一方面由于日式装备的损耗,另一方面,某些美式轻装备(如六零炮)及其弹药已能自行生产,因此,国民党军的美式装备剧增,几乎所有的国械与日械军(师)均装备了不少美械;所以解放军以为所遭遇的都是美械部队。
二、国民党军的武器装备来源,
日械是在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军接收了侵华日军100多万人的武器装备所得到的,而国械除了一部分是自行生产的外,还有一部分是抗战之前与之中进口的英、德、苏及捷克式武器和土制枪械;在这里、我要着重说一下美械的来源。
这要从抗战时期美国向国民党军提供美援说起,在1942年,美国向国民党提供美援时,蒋介石向美国一开口就要求美国向其提供100个师的武器装备,美国则答应提供60个师的美式装备,分为两期,第一期为30个师,时间为打通滇缅路之前,待打通滇缅路之后再提供第二期的30个师,而后在开罗会议上,蒋向罗斯福要求将提供的装备增加为三期计90个师,罗斯福答应了。因此,从1942年底开始,美国开始装备国民党军,第一期提供的装备为国内的30个师与驻印军6个师,共计36个师,而在打通滇缅路之后,一方面因为蒋介石赶走了史迪威,另一方面,美国因得到了苏联出兵的承诺,认为不必从中国大陆进军日本,因此,第二期只给了3个师的装备。其他的全给了印度。因此,国民党在抗战时只获得了39个美械师的装备援助。在抗战期间,国民党用这批装备共装备了13个全美械军-N1A、N6A、2A、5A、8A、13A、18A、53A、54A、71A、73A、74A、94A,4个半美械化军-46A、52A、60A、62A。
到了抗战胜利之后,国民党又得到了大量美军剩余物资,在此、我要说明一下,匪贼鸥等人说的“此时美国人没有了武装国民党军的热情,把在印度的300多辆坦克和大量物资移交给了英印军”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那是将昆明毁械事件与第二期只给了国民党军3个师的装备,把其他的武器给了印度的事混淆在一起了。所谓的“昆明毁械事件”是因为美国要求蒋介石:去接收东北的军队必须是由美国训练并提供装备的远征军。蒋因为顾忌苏联不敢答应,美军即停止武装国民党军,将美国贮藏在昆明地区的一部分武器装备毁坏,并宣布将不帮助国民党军运兵到华北与京沪,将未运至中国的美援武器交予他国等。在此压力下、蒋不得不低头让步,美国除了将其在中国的大批武器装备与各种器材移交国民党,并帮助国民党军运兵到华北与京沪外,还允诺以废铁的价格将贮藏于印缅未运至中国的美援武器出售给国民党。而后自日本投降之日至1946年7月止,美国援华物资价值7亿8千多万美元,超过了抗战时期的美国援华物资之价值。
现将其中的可用于军用之部分列出(不完全):原定的39个美械师在抗战结束前只运到了33个师,补足。以废铁的价格购买了一批贮藏于印缅地区的美械装备与物资,计有价值6800万美元的车辆(1.5万辆汽车)及价值5000万美元的军火(内有100余辆M3A3),自1945年11月10日起将美国驻华空军的物资移交给国民党,移赠飞机200余架,大批航空器材(仅在昆明一地就有上万吨),另外尚有机场警卫需要的地面武器弹药,大约有4000吨轻式武器及弹药。到1946年5月,先后向国民党军提供了700余架飞机,以帮助国民党军建立8又1/3大队空军。1946年2月1日,自加尔各答海运至沪机械,车辆及纺织品3万吨,计2500万美元,内有3吨卡车5700辆,纺织品(主要为军用服装)500万美元,1946年3月19日,提供1亿美元剩余物资,内有4000万美元之船只(登陆舰艇),军用干粮4.5万吨及大批医药品,1946年5月27日,赠送国民党海军271艘舰艇等,同时魏德迈代表美国答应国民党,在国共和谈成功,中国军队统一后,再给予中国50个师的美械装备-10个重装备师(相当于美国师),40个美械轻装备师。但这个时期的美国武器援助多集中于海空军与后勤方面,陆军不太多,
同时因为在抗战时美军驻防在华,所需要用钱的地方,由华方统一垫付法币,地方供应的生活物资,也先由国民党政府统一垫付法币,另外美军在华驻扎的几个机场也由华方出人出钱修建。当时,国民党方面主张以官定的美元与法币的外汇牌价支付美元。到战争结束时,这笔费用按官方外汇牌价结算总值应为9亿美元。但美国人不干,认为官定牌价和黑市牌价相差太大,坚持要以黑市牌价付给。为此、在1944年底,国民党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孔祥熙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为此争执不下。而后由于美国罗斯福的干预下,以先付1亿多美元的现款,而其余的到战争结束时再议。而到到战争结束后,双方达成妥协,以官定牌价和黑市牌价的中间价付款,计5亿美元,扣除已付的1亿多美元及在美国进修的学生用费等外,这笔钱尚有3亿美元,就以这笔应付款项冲抵美军战争剩余物资十三亿美元。而这批战争剩余物资并不全是武器弹药,其中的可用于作战的军用物资约有6亿美元,而其他的物资则有几千张病床,大量的绷带,钢盔,铁丝网、药品、军用食品,军用服装,军用船只,大批防毒面具,飞机零部件与各种航空器材,其中不少是旧的,快要过期的,已损坏了的。美国计算给国民党的援助为45亿美元,中共则认为有59亿多美元,其中的差价主要是指这批物资。另外、在1946年的6月,美国又以1.75亿美元的代价将存放在太平洋各岛的约价值8.25亿美元的“剩余物资”售给国民党。在这批物资中,有医疗器材,药品,军用食品,几百艘登陆艇,各种机械与零部件,汽车,油料,服装等,但没有武器弹药。
大致来说,在内战爆发前,国民党军的装备较为充实,部分美械装备部队甚至称得上较为精良;而且仓库内还储存着大批更换下来的武器装备。正因为如此、马歇尔才会在调停失败后于1946年7月29日对国民党军实施“武器禁运”.是因为他知道这对国民党军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美国当时担心的是:由于长期的内战,而使国民党的财政状况恶化,从而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并进而导致国民党的经济崩溃。
而在内战爆发后、出乎美蒋意料之外的是,国民党军竟连战连败,因此,美国在1947年5月26日撤销了对国民党军实施的“武器禁运”,而允许国民党向美国购买军用物,而且对国民党购买的武器装备采取优惠价格及帮助运输等方法予以支持。
但因为战争消耗太大,国民党在抗战结束时拥有的黄金外汇在10亿美元以上,而到了1948年的1月1日,只剩下了2.61亿美元了。为此、1947年5月8日,国民党驻美大使顾维钧向美求援,提出10亿美元贷款方案,5亿美元购买美国物资,5亿美元作币制稳定基金,美国就派出魏德迈带团前往中国考察。7月11日,魏德迈来华,7月22日至8月24日进行了一个月的考察,在中国的所见所闻、使魏等人认识到国民党政权腐化堕落,低能又专制,仅凭自己的努力已无法可想,可说是危在旦夕。9月19日魏德迈提交报告,主张援蒋,根据魏等人的建议,美国决心援蒋,但究竟援助到何种程度众说不一,大体上,所有的人都排除了直接出兵的可能,援助方案集中在大规模物资援助与有限物资援助两种,但据测算,要进行大规模物资的援助,在军事上,为保住目前的战线,必须至少为国民党军装备与训练30个师,空军飞机达2000架,而要想进行反攻,还要把规模扩大一倍。在经济上,先要投入20亿美元以稳定币制,而后每个月至少要再投入0.5-1亿美元的经济援助。而这个方案有几个缺点,1、代价太大,2、为了装备与训练国民党军,必须投入美国顾问上万人,难保不会出现伤亡,从而或使美军介入中国内战,或在国内引起政治风波3、美国的大量援助会刺激苏联也向中共大量的援助,从而使美苏双方迎头相撞,即便不出现美苏双方迎头相撞的局面,由于国民党的腐败无能,也由于中共较国民党得人心,清廉而有效率,将使美援无法发挥作用。4、时间上的问题,即使一切顺利,要使美援发挥作用,也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而那时,国民党可能己经出现局面无法收拾了的情况了。
因此、美国排除了大规模物资援助国民党的可能,而是决定采取一方面在经济上有限援助国民党,给其争取时间,另一方面压国民党进行改革,同时暗中寻找可取代蒋介石的人。美国即在1948年向国民党提供了4亿美元的援助(其中1.25亿美元可用于购买军火)。其中用于购买军火的1.25亿美元主要购买了5万吨小型武器与弹药,还有200多辆LVT与其他武器装备。当时美国是以“剩余物资”
的名义,以优惠价格(三成)售与国民党的。而在援助这些物资之前,美国又以废铁的价格卖给国民党12个师的装备(有械无弹),另在美海军陆战队退出中国之时,将6500吨轻式武器及弹药遗留于国民党军。
美国援蒋物资的第一部分是1948年的11月16日运到平津的,约1200吨小型武器与弹药,价值200万美元,分配情况大体如下,给平津的傅作义1600万美元的物资,傅用这批物资除补充各军的装备缺额外,还组建了3个全美械师,在1949年的3-4月,运至江南可装备10个全美械师的武器,而后,又零星的给了不少装备,这批援助到1950年的2月用完。这批装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战局,如金门之战中的国民党军坦克营原为在准海一战被歼后重建,就是用这批援助中的物资重新装备的。再如、白崇禧所以在衡阳死撑,不回广西,要去广东,是因为美国答应他的部队如至广东,将把值1700万美元的军火给他。
三、国民党军在解放战争时期的装备状况
1946年7月,国民党军的装备大致为1/4美械、1/2日械、1/4国械,美械与半美械装备部队为22个军(整编师)64个师(旅),交警部队18个总队又4个教导总队;其中45个师(旅)与交警部队为全美械,以装备不是最好的整编第11师为例,装备长短枪11520支,其中冲锋枪等自动武器2370支;火炮四百四十门,其中最大口径的是美制105mm榴弹炮八门;火箭筒一百二十具;汽车三百六十辆。另外还组建了三个快速纵队,每个快速纵队下辖一个步兵旅、一个战车营、两个炮兵营、一个装甲搜索营、两个工兵营、两个汽车营,装备有坦克四十辆,重炮二十四门,汽车二百辆。大约只有不到1/10的杂牌军装备较差。空军有五个军区司令部,5个战斗机大队,2个中型轰炸机大队,1个B24大队,加上一个侦察机中队,有飞机约九百余架,装备有当时最先进的B-24、B-25轰炸机和P-51战斗机。海军有接受日伪舰艇288艘,美军转让的舰艇271艘。而解放军的武器装备主要来自抗日战争时缴获的日军武器。没有海空军,全军装备马步枪44.7万支,短枪4.4万支,冲锋枪2678支,轻机枪4.6万挺,重机枪1699挺,枪榴弹1428具,掷弹筒5050具,迫击炮1559门,步兵炮124门,山炮58门,坦克8辆。以装备最好的东北民主联军第1纵队为例,装备长短枪13991支,其中冲锋枪等自动武器92支,火炮四十六门,其中最大口径是日制75mm山炮十二门。军工生产方面,各解放区共有兵工厂六十五家,月产步枪一千支,机枪十五挺,迫击炮两门,手榴弹二十七万枚,枪弹三十万发,翻造枪弹七十四万发,迫击炮弹四千七百发,地雷七千六百五十枚。
而战争爆发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国民党军仅在战场上就损失了全部武器装备的1/7以上。但一方面由于有较多的武器储备,另一方面又设法用各种方法购入与生产武器装备,因此、从1947年年初到1948年底,国民党军的武器装备与弹药的供应虽然吃紧,但尚可维持,大致上,可分为两种,1、弹药部分,供应充足,虽有短缺之现象,但原因不在生产与购买上,生产与购买的弹药除少数品种,如美式武器中的155重炮弹药外,其余如105榴弹炮,山野炮及轻武器的弹药是充足的,解放军光在沈阳一地就缴获了120万发炮弹,另外,国民党在武汉的第九补给区在1949年5月拥有的弹药储备可供60个师使用3年,此外,国民党军队还把一部分美械部队的步机枪改为国械,之所以如此,并非是美式武器的弹药供应无法保证,国械的弹药供应有保障,而是出于统一口径,简化后勤供应考虑,为此,国民党的各个兵工厂专门把日美式步机枪改为79口径,大约每个月可改造9000-10000支。之所以会出现弹药供应的情况,是另有原因的。
2,装备部分,有一定的短缺现象,1947年12月,国民党军(正规军)计有104个整编师(军)279个旅,198万人,装备步枪72.0317万支,轻机枪6.1399万挺,重机枪1.1949万支,冲锋枪6.7855万支,手枪4.0077万支,中口径迫击炮7506门,60炮9600门,战防炮1474门,步兵炮260门,山炮1257门,野战炮503门,榴弹炮401门,掷弹筒38364具,火箭筒1191具,战防枪1058支,从统计上看,轻装备较为充足,估计达到编制的80%以上,但在重装备方面,如把山野榴及战防炮分给各部队,则每师(旅)仅有战防炮及步兵炮4-6门,山炮3-4门,如不把各独立炮兵部队算入,则各整编师(军)有野炮及榴弹炮8门左右,大大低于编制。而实际情况则大为不同,一部分没有后台的杂牌军装备很差,使用土制枪械,如在襄樊战役中,除了104旅有4门重迫击炮外,川军163、164两旅最重的武器是82迫击炮,有的杂牌部队一个整编师(军)只有1个山炮营,还有一些重建的部队只有轻装备,但多数部队的轻武器供应是较充足的,重装备则有一定的短缺,而少数较有背景的部队则装备不缺,甚至超过规定。如整编11师、原虽名义为全美械装备,但如上所述,为美日装备混装,由于陈诚为参谋总长,在他的大力补充下,到双堆集战役时,除步机枪全为国械外,18军己为全部美式武器装备,已无日械与国械装备了;而且达到团有迫击炮8门与战防炮6门,营有8挺重机枪与4具火箭筒,连有六零炮6门与12挺轻机枪之水平;再如5军,则每师除山炮营外,尚有1个重迫击炮连,团战防炮连有6门战防炮。而当时的其他美械部队的编制只能达到团有迫击炮4门与战防炮4门,营有6挺重机枪与2具火箭筒,连有六零炮6门,班有1挺轻机枪与2支冲锋枪的水平,而且夹杂有不少日械与国械装备。
而据统计,在1946年7月-1948年7月的两年时间中,解放军总共缴获步枪九十万余支,机枪六万四千余挺,迫击炮八千余门,步兵炮五千余门,山炮、榴弹炮、加农炮一千一百余门。此时,由于武器装备的大量缴获使解放军的装备得到极大改善,已与国民党军的水平相接近了,如东北野战军各纵队一个连有9挺轻机枪与9个掷弹筒,华东野战军的三纵八师有9门山炮和6门战防炮。
大体上、如不算被歼后重建,国民党在三大战役前共计有美械及全美械装备部队106个师(旅),交警部队18个总队又4个教导总队;20个保安团。到三大战役后,国民党军这才出现了装备消耗殆尽,捉襟见肘的困境,此时,除了部分未被歼与有背景的部队装备较为齐全外,有不少部队只有轻装备甚至几个人一支枪。这时的解放军不但在士气与人数上压倒了国民党军,而且在武器装备上也超过了它。不过、任何一个政权在近半年的时间内损失了二百多万军队,都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四、国民党的军工生产情况
对于国民党的军工生产情况,我只能说:国民党没有把其军工生产放在优先地位,之所以这样说,是根据国民党军工方面的档案得到的结论。
根据国民党方面的档案,在抗战时期,国民党方面的主要弹药装备的最高年产量为:步枪139200支,机枪20400挺,82迫击炮2520门,79步枪子弹252000000发(由此可见,所谓的抗美援朝头两年用了1.2亿发杂牌子弹的说法是何等可笑了),山野炮弹780000发,82迫击炮弹2140000发,手榴弹5100000枚,60炮可月产350门,60炮弹月产10万发,而到了内战时期的1948年上半年,可月产中正式步枪13000支,轻机枪1000-1200挺,重机枪500挺,82迫击炮250-300门,60炮700门左右,步机枪子弹2500万发,82迫击炮弹10万发左右,60迫击炮弹12万发左右,大致上,如果考虑到国民党接受了沈阳等在日军统治下的兵工厂之因素,除了60炮等少数装备弹药外,其军工生产能力并未有发展,甚至有所退步,事实上,国民党对兵工事业,除了在1946年花几百万美元购入了一些机械设备,并设立了1个子弹厂与1个战车修理厂外,并未有大的扩展,直到1948年,因为战争消耗太大,国民党投资40万亿元,扩充设备,要求下半年生产应达到,装甲车40辆,各种迫击炮3558门,山炮12门,轻重机枪4500挺,火箭炮20门,榴弹炮72门,冲锋枪5915支,步枪6.655万支,榴弹筒1.2万具,火焰喷射器250具,枪弹6046万发,迫击炮弹73.35万发,炮弹15.5223万发,火箭弹4000发,枪榴弹4万颗,手榴弹195.05万颗。但为时已晚,
作为对比,我们可举出两个例子,1、在抗美援朝的二年零九个月中,中国各兵工厂生产各种枪械60余万支,子弹15万亿发,各种火炮9万余门(内无后座力炮2.36万门),火箭筒7000余具,炮弹(含火箭弹)1400余万发,手榴弹2300万余枚,炸药6000吨以上。
2、阎锡山在抗战胜利后,收回太原兵工厂,分为西北育才机械厂,西北机车厂,西北修造厂,晋兴机械厂等14个工厂,当时由于战争破坏及日寇掠夺,各厂均残破不堪,且太原四周均为解放区,阎除了少量购入特种合金钢及精密设备外,没有任何外援,但阎大力发展军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制造了2000多台机械设备,为原有机械设备的数倍,如西北修造厂,日本投降时仅有机械设备78台,到1948年9月增至600多台,西北机车厂由157台增加到500台,现将太原解放以前之每月军工生产数量列出如下:西北育才机械厂,75mm山炮由日本投降时的6门增产至15门,手榴弹9万枚,山炮弹16000发,飞雷筒15000个,并可年产机械设备150台。西北机车厂,月产75山炮8门,150榴弹炮2门,榴弹3000发,自1948年2月到12月生产重步兵炮102门,西北修造厂,月产炮弹10800发,重机枪60挺,1948年共产重机枪650挺,轻机枪610挺,西北化学厂,可月产手榴弹3万枚,炮弹40600发,飞雷3万枚,1948年全年年产炮弹82520发,手榴弹1356221枚,地雷榴弹159084枚,晋兴机械公司,月产迫击炮弹10000发,掷弹筒400个,西北制造厂,月产步枪1200支。由此可见,太原战役之所以会打得那么艰苦,绝非偶然。
或许有人会说:以年产数万吨钢铁的工业基础供养一支400万人的军队,使之能常年进行一定强度的作战,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但是,即使与抗战时期相比,国民党的军工事业也乏善可陈,在抗战时期,国民党年产生铁3-4万吨,钢约10000余吨,发电容量不足20万千瓦,而且,所有的陆上通道均被堵死,仅靠“驼峰空运”这么杯水车薪的接济,也生产出了相当数量的军火,而到了抗战胜利后,钢产量,发电容量等最少也增长了3-5倍,其军工生产却没有多大发展。
其实,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1、国民党轻视中共的实力,认为三至六个月就能打垮中共,即使在初期受挫后,也盲目乐观,直到刘邓大军挺进中原后,才开始重视中共,2、国民党一向崇洋,如蒋介石在抗战前就认为,自制武器不如向外购买,加上抱有美国一定会大力援助的想法,国民党对于购买外国装备往往一抛千金,而对进口机械设备以自制军火则非常吝啬,抗战期间,国民党的军火工业之所以会有大的发展,是由于被日寇封锁而逼出来。因为以上两个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民党对军工生产一直抱着维持的态度,另外,国民党的腐败无能与内部争夺也大大拖了军工生产的后腿。直到军事局势趋于不利,美国又不愿大规模物资援助国民党,而是采取有限援助国民党的方式,黄金外汇又将耗尽的情况下,才想起要大力发展军工生产,但此时,己接近大决战,而且国民党统治区的经济也己濒于崩溃,己经为时太晚了。
其实、自内战爆发始,如果重视的话,国民党至少有两年的时间可大力加强军工生产,可以很容易的把军工生产扩大一倍,再辅之以品种上的调整,完全可以使国民党的装备有较大的改善。
据不完全统计,在抗战胜利至1949年底,国民党共生产步枪近50万支,机枪5万多挺,各种火炮3.6万多门,子弹近7亿发,炮弹700多万发(内迫击炮弹约600万发)手榴弹近2000万枚,枪榴弹250万发,飞机炸弹约15万枚,掷榴弹60多万发,掷弹筒8万多具,枪榴弹筒近10万具。
五、国民党军装备及其运用上的弱点
有人说:美式武器的弹药供应无法保证,并以廖耀湘第9兵团出发锦州时,14门155榴仅携带了158发炮弹,N6A的11门105榴携带了不足1500发炮弹。实际上,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由于国民党军的战术补给能力太差了。以国民党军的美械装备部队来说,其辎重部队的运输能力可分为三种,1、以新1、新6军,5军,整编11、74师等王牌部队,军(整编师)有汽车大队(或汽车营),兽力营,旅(师)有辎重营,团有辎重连,大体上来说,轻武器的弹药主要只能由士兵自已携带,重机枪,迫击炮的弹药则是由机枪连及迫击炮连内的弹药排或弹药班携带,兽力营有六七百匹马,专载师(军)部的物品,汽车大队或汽车营则主要装载炮兵弹药,旅(师)团两级的辎重部队也无装载弹药的设备,是所谓的人力输送部队,只能在火线上输送弹药。2、国民党的主力部队,军(整编师)有辎重营,辖1个汽车连(30辆汽车,)及2个人力连,余者与上同。3、普通部队,无汽车部队,只有骡马及人力,在后期,又于主力兵团及整编军一级编制1个辎重汽车团,普通部队的兵团及整编军一级编制1个汽车大队或汽车营。就其运输能力而言,即使是第1类部队,其运输能力也只能输送2个简编师,并未完全实现摩托化。加上国民党军进入解放区后,连粮食等也要自带,大大减少了弹药的携带量,而且美械装备的射速快,火力强,弹药消耗大,加上国民党军也不大重视后勤补给,如整编74师,虽然超越编制自行编组了1个辎重团,但却挂羊头卖狗肉,是个步兵团(这在国民党军中是普遍现象).而且每至战斗,就把辎重及工兵等勤杂部队改编为战斗部队,而不是设法为辎重团增加大车,骡马等装载弹药的设备,因此,整编74师仅用了两天就打完了所带的弹药。而整编74师的后勤能力是国民党军内最强的,多数部队则只能靠骡马,人拉肩扛与拉夫来解决,这就使国民党军认为美械装备的弹药供应无法保证。
另外,其海空军与陆军的重装备也无法适应战争的需要,如海军装备了驱逐舰与巡洋舰等舰只,要与没有海军的解放军打海战,却不去设法装备吃水浅,能攻击沿岸的浅水重炮舰,而塔山之战中,重庆号巡洋舰就是因为吃水太深而无法发挥炮击塔山的作用,再有,解放区有较长的海岸线,国民党海军有大批的登陆舰艇,却取消了海军陆战队的编制,把登陆舰艇用于运输部队与物资。
还有空军,虽然国民党的空军在内战中,进行了大量的轰炸行动,还输送过二十个以上的步兵师及几万吨的物资。但其装备的B-24、B-25轰炸机和P-51战斗机对主要由步兵组成,武器装备主要来自缴获的解放军,则很不顶用,多数时候,炸毁的目标还不如投下的炸弹值钱呢!加上国民党空军仅有的几百架飞机分散在北至东北,西到陕西,南至长江的广大战区内,再有飞机的损耗,油料的缺乏,飞机维修等种种因素,对于解放军造成的只是麻烦而不是严重的威胁。实际上,对国民党空军来说,真正需要的是能够大量杀伤人员的反游击战类型的飞机与集束炸弹,火箭弹等武器,而不是先进的B-24、B-25轰炸机和P-51战斗机。
此外,其陆军的重装备也无法适应战争的需要,如战防炮,火箭筒,105榴弹炮等,前两者,用于反坦克与攻坚较有威力,而对主要实行运动战的解放军效用不大,后者数量少,运动不便,且操作不易,需长期训练,应当撤装,而应主要换装重迫击炮与步兵炮,一则这些武器重量较轻,便于机动,操作简便,威力与前几种武器相差无几,弹药也有较多的储存,而且生产过程也较为简单,可以大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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