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战争中的苏联军事援助问题兼谈答刘统先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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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杨奎松 于 June 05, 2003 17:08:19:


1945年9月下旬以前出关部队得到过多少武器呢?仅据曾克林回忆,当该部被苏军迎入沈阳后,苏军就已将沈阳兵工厂,及沈阳、抚顺、辽阳、本溪等地的军火库、军需被服仓库等交给了该部,甚至把日本关东军最大的苏家屯仓库也交给了该部。当然,9月下旬苏军态度转变,又将这些仓库大部收回。但该部还是运出步枪20000支,轻重机枪1000挺,和156门各种炮,不仅装备了出关部队,“还将一部武器支援了后续部队和原抗日联军以及关内其他解放区部队”。此后,该部仍陆续利用没有交回的仓库取运武器,包括拉出一批军火于10月前后“发给三五九旅和山东鲁中部队、胶东部队和延安来的教一旅等部队”和“用船向山东龙口送去一批武器、弹药,其中有500万发子弹、炮弹”。[20]该部甚至还完整接收了一个日本航空大队。[21]与此同时,进入承德、滦平、叶柏寿、朝阳和山海关、绥中、兴城、锦西、锦州、锦县、北镇、黑山、新民等地的中共军队也得到了大量武器。仅进驻锦州担任卫戍任务的周家美部500余人,就在苏军的协助下,通过解除锦州伪满军队一个旅5000余人的武装,获得火炮28门,轻重机枪216挺,步枪3200余支,手枪150余支,炮弹100余箱,子弹500多万发,汽车20辆。另外,“苏军还从缴获的日伪武器仓库中,交给卫戍司令部大批武器弹药,计有各种火炮50余门,轻重机枪480余挺,步枪1万支,手枪200余支,各种子弹500多万发,以实际行动援助中共军队。”[22]曾克林一部原仅4000人,一举发展到数万人,并仍能以大量武器装备运送给其他出关及关内部队,可见中共这一时期所获得的武器数量绝非“少得可怜”。

同样,彭真等到沈阳后,也仍旧陆续得到大批武器。除9月21日电所报告之数字外,其9月30日又告“用各种方法得枪万余支”,次日再告发现新的武器库,“搜得山炮八十门,迫击炮百余门,子弹稍多”。特别是10月3日与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苏共中央军委委员会见后,整个情况更加乐观。正如东北局4日致中共中央电称:“苏军已下最后决心,大开前门,此间家务全部交我,因我力量微小,现只能接受一部分,允许在一月内替我保存。”[23]这里的所谓“此间家务”,指的就是在东北的全部日军武器。所谓现在只能接受一部分,是因为这个时候在东北的中共部队还不够多,几十万装备拿不了。即便如此,也还是拿了一部分,这就是《恩怨》书中所讲会谈后一次得到的步枪30000支,机枪100挺,大炮15门。也正是基于这种情况,考虑到苏军即将撤退,只能代为保存一月,东北局因此明确电告中共中央,说这里的武器数量极大,全部交给我们确系远方(指苏共中央)决定,要求中央下最大决心抽调30万主力于一个月内赶到东北,以便接收“大批武器”。到25日,东北局更进一步致电中共中央,说明苏军要求中共速派人接收东北工业中心城市及其各工厂,苏军除已搬走者外,都交中共,除已交中共的飞机和有一个日本航空大队全部人员可以使用外,仅抚顺一处便有300万发炮弹可供使用。苏方建议中共赶快接收,同时抓紧编练炮兵和生产大炮。而兵工厂及武器库也最好保留一部分,分散一部分,以免遭到轰炸。在此期间,中共陆续运出了一些武器弹药,但因各地出关部队还在路上,大量的武器库也只是派兵看管而已。随后因11月17日国民政府撤退东北行营,苏军态度改变,致使许多已经接收到手的武器库和兵工厂等,又重新被苏军收了回去。因此才会有黄克诚等部虽赶来东北,却未能很快获得想象中的大批武器的情况。

但此后自1946年3月初起,苏军态度再度转变,并且十分强硬,坚持中共应该全力阻止国民党进入东北,为此特将沈阳以北地区全部交给中共接收,不向国民政府办交待。中共因此再度得到大量武器装备。只要比较一下刘文所举1945年底与1946年5月这两个时期东北部队的武器装备增长情况,就不难了解在此期间中共得到了多少武器。据刘文称,1945年底中共出关部队的武器数为:步枪39641支,轻机枪1139挺,重机枪105支,掷弹筒59支,迫击炮64门,其他“能够用于战斗的重武器如榴弹炮、坦克、飞机,更是一无所有”。[24]几个月后,部队有长枪160881支,轻机枪4033挺,重机枪749挺,各种炮556门。[25]两相对照,在此前后各部队得步枪超过12万支,得轻重机枪3500余挺,得掷弹筒近千支,并得各种炮492门。而尤其需要了解的是,1946年5月底这一统计数字,是在东北部队几乎全部主力在四平及本溪作战遭受严重失利之后的数字,必须把战争中损失的装备数加上去。而此次作战,仅人员损失就将近20000人[26],不少部队甚至丧失了战斗力[27],再加上撤出战斗时极其艰难紧张,北撤时又遭受追击,以致“散的散,叛变的叛变”,逃亡现象十分严重[28],武器装备的损失自然很大。如果把战争损失的武器,和林彪等战役发生前所报尚未装备部队的库存武器数加上去[29],1946年初的几个月里中共得到的武器数显然是颇为可观的。如果在此基础上,把刘文所列1947年4月部队装备增长的各项数字加上去,再把1946年以后陆续运往关内的武器数,和1947年以后我们还不十分了解,但明显存在的其他可能的武器数加上去[30],说苏联在解放战争期间为进入东北的和在华北的中共军队提供了足够装备几十万人的武器弹药,似乎并不为过。[31]

应该说明的是,笔者并不认为前苏联公布的数字一定就是中共接收到的数字。笔者之所以强调苏方提供(不论有偿还是无偿)的武器足够装备几十万人,就是对前苏联的数字有所保留。因为前苏联公布的数字,即70万步枪,12000挺机枪,4000余门各种炮及600辆坦克等,按当年中共东北野战军的配备,已足够装备上百万人的部队了。[32]但这并不等于说苏方的数字一定是编造的。在这里,真实是相对的。因为在当年那种千变万化的复杂情势下,苏军一会儿把一些武器库交给中共,一会儿又把一些武器库收回来;今天将一批武器交给中共,明天又将一批武器搬往北方;在察哈尔、热河这样做,在东北诸省那样做,在北朝鲜又是另一种做法,如此等等。再加上初时苏军纪律松弛,实际负责看管或上报的单位五花八门,一些人责任心不强,甚或有心邀功,上报数字与实际有较多出入并不奇怪。对后来的俄国人来说,他们只知道当年已经把统计表上的这些日本军火都交了出去,至于这个数字准确与否,每次交给了谁,何时何地怎么交的,是不是确实交给了中共,移交或搬运中是不是有所损失,其中多少已是废品,对他们来说都不重要。真正有必要关心和弄清这个问题的,首先应当是中国人自己。

然而,前苏联公布这些数字距今已经有30年了,海内外众多关心这段历史的读者相信它们也已经30年了。奇怪的是,身为受援方,又不同意这些数字的中国方面,迄今并无任何具体澄清的系统研究,甚至几十年来连一篇有关这个问题的论文都未见发表。既不便开放相关档案,提供人们进行研究对比,也不鼓励相关研究者做深入探讨,弄清史实,结果,在涉及到苏援问题的各种档案文献、回忆资料在国内外以各种方式被逐渐披露出来的今天,笔者试图略做尝试,自然也就会出现像刘文这种全盘否定式的回应。

其实,拒绝接受俄国档案并非自刘文始。自20世纪90年代俄国档案陆续开放以来,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与我们过去的解释不同的文献史料。对此,多数学者的态度是欢迎的,他们会把任何新史料的披露都看成是深入研究的新的机遇和挑战。但总是有少数学者像刘统先生一样本能地采取一种排斥的态度。他们只相信自己过去的认识,因此坚称俄国档案“不可靠”。笔者在此想要介绍给这些学者的一个值得记取的例子是,我们九十年代初研究抗美援朝出兵问题时,常常会引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所公布的1950年10月2日毛泽东给斯大林的电报,以便说明毛泽东这一天已经表明了决心出兵的态度。但是,后来俄国学者在俄国总统档案馆中发现了10月3日由毛泽东口授,苏联罗申大使记录并发给斯大林的另一封内容完全相反的电报原件,并将其公之于众,于是毛泽东10月2日电报的真实性很快受到怀疑,甚至中国政府公布文献的可靠性也立即成为美俄等国报纸炒做的题目。面对这样一种情况,中国的档案保管及文献研究机关并没有采取简单的排斥态度,而是主动配合国际学术界查验并提供了毛泽东10月2日电报稿原件的复印件。经过将两份档案原件的复印件认真比对和研究,最后中外学者达成了共识,即两份文献都是真实的,不过中国方面公布的10月2日电报稿实际上并没有发出,发出的是3日罗申记录的那份电报。从这件事当中,我们似乎应当可以学会怎样去面对那些可能与我们过去说法不同的东西,不论它们是来自俄国,还是来自我们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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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0页。

[2]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凡引自该书者,均不再注。

[3]刘统:《解放战争中东北野战军武器来源探讨-兼与杨奎松先生商榷》,《党的文献》2000年第4期。

[4] 以下凡引自该文之内容,均不再加注。

[5] 即当时的东北民主联军。笔者谨从刘文,均以东北野战军称之。

[6] 刘文关于“重炮”的概念似乎仅指榴弹炮和野炮。如刘文在谈到朱瑞领导下的炮兵收集到各种火炮700余门时,提到其中有榴弹炮、野炮、山炮、步兵炮、迫击炮等,称除重炮集中使用外,其他山炮、迫击炮等均分到各部队。

[7] 东北局1945年10月25日致中央电原文在说明苏军决定交我之工厂及装备时清楚地写道,抚顺一处的炮弹“即有叁百万发”。

[8] 例如林彪、彭真1946年2月23日致中央军委电中,就把迫击炮炮弹也计算在各种炮弹之中。转见唐洪森著:《国共争战大东北》,科学普及出版社1999年版,第216-217页

[9]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分区司令部整理:《沙子岭战斗总结》(初稿),唐洪森前引书,第255页。

[10] 转见《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年9月22日)。

[11] 解放战争期间,仅旅大地区就为前线供应了30万套军服、236.5万双军鞋、50余万发炮弹、80余万枚引信、450吨无烟火药、1200门迫击炮和各种兵工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大量军需产品。刘文中提到的大连生产的收发报设备、药品等,更是在苏联帮助下成立的苏中合营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参见《韩光党史工作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3-39、133-139页。

[12]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三年来东北军事工业发展总结》(1945年10月至1949年5月)。

[13] 东北军工部:《三年来主要工作》(1950年10月),《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33页。

[14] 实际上这种援助绝非简单的一个武器问题。它还包括预先让中共接收各地政权和工厂矿山,包括派遣专家帮助大量修复铁路、桥梁等各种交通设施,更包括开展双边贸易,建立合营公司,帮助中共恢复经济,稳定社会。仅贸易一项,双方交易总额(辽东地区除外)1947年即达9300万卢布,1948年增长到15100万卢布,1949年更增长到20500万卢布。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中共解放东北。О Борисов, Советский Союз и Маньчжурская Революционная База(1945-1949), 2-е доп. Москва, 1977.

[15] 两者的回忆录在这个问题上的区别也甚明显。见曾克林:《曾克林将军回忆录》,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9、123-125页;黄克诚:《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6-197页。

[16] 《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年9月21日)。

[17] 曾克林前引书,第101、126页。

[18] 1945年12月30日彭真向各部队通报称,李运昌部运赴锦州的各种弹药物资包括子弹120万发,手榴弹15万个等。另外由北面还运去12000支步枪和300挺机枪。

[19] 李运昌报告黄克诚师得到的武器为步枪1200支,轻重机枪44挺,山炮10门,野炮4门。其中野炮明显在彭真9月21日和12月30日电提到的武器装备中都不存在。

[20] 曾克林前引书,第101,126页。

[21] 彭真9月21日电已说明接收到27架双引擎日本飞机和单引擎完整的战斗机70架。但曾克林所说的这一日本航空训练飞行大队,装备有重型轰炸机、九九高级教练机共40多架,似非彭真电所之指。此后彭真并有专电报告中央称,他们已经接收了一个航空大队。曾克林前引书,第126-132页。

[22] 周家美:《关于我军进兵东北接管辽西的回忆》,《锦州党史资料》第1辑,中共锦州市委党史办1987年编印,第44页。

[23] 《东北局致中央电》(1945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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