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難過“小人”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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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翟華 于 April 18, 2000 22:34:49:

送交者: 翟華 于 April 05, 2000 02:25:00:

君子難過“小人”關?

翟華

我八十年代初來到法國留學,后又先后在多個國家工作,与各地的中國留學生、
學者過從甚密。深深感到中國人在國外要過三關:一是語言關,二是生活關,三
是“小人”(与“君子”相對)關。關于語言、生活這兩關,留學生人人都有銘
骨刻心的經歷,就留給別人去寫吧。我這里專門談談這個君子難過的“小人”
關。先講一個因特網上讀到的小笑話:

“一天,有兩位中國人,和兩位美國人坐火車旅行,那美國人買了兩張票,而中
國人卻衹買一張票。美國人覺的很訥悶,于是就等著看中國人怎么做。過了沒多
久,檢票員來查票,美國人看見兩個中國人一起跑進廁所,檢票員來敲門,他們
就遞出一張票給檢票員。美國人想,這可真是高招啊!!

回程時,兩位美國人也照樣衹買了一張票,可是卻發現那兩個中國人這次連票都
不買,兩個美國人更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就想再看看這兩人還有何高招。過
了沒多久,檢票員又來查票,這時美國人就赶快躲到廁所去,等著檢票員。這時
其中一個中國人,就起身到美國人的藏身處,敲了敲門,門中遞出一張車票,他
就把車票拿走了......”。

這當然衹是一個笑話。不過,中國人在國外一但過了語言關以后,對人家制度和
管理上的“漏洞”非常敏感,無不對外國人忠誠老實的君子風度表示欽佩,,异
口同聲的說“這要是在國內,那......”。入鄉隨俗,有洞不鑽,這看似簡單,
實際上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考驗。在法國一些著名博物館參觀,排隊有時達數百
米。博物館的法國工作人員見我們夫妻抱著一歲的兒子排在隊中,便直接招呼我
們進去參觀,免去數小時排隊之苦。那法國人見了此景,衹是友好地一笑了之。
咱同胞見了,頭一個想法就是想把這孩子借去“用用”,要么直后悔怎么沒把自
家的娃子也抱來。

后悔之余,有人即付諸行動。最常見的雕蟲小技是利用外國人記不住中國人姓
名,也看不出中國人的年齡相貌的弱點,一些同胞們常常互相借用醫療保險、汽
車月票之類的証件,一票多用,屢試屢爽。在美國,你住在那個區,為那個區交
稅,你才有資格接受為那個區的居民提供的服務。華人把子女的教育看得很重,
都希望送孩子到好學區就讀。可惜,一般好學區的房子和地皮都會比較貴,很多
華人并沒有條件到好學區居住。一些華人家長于是想方設法以親戚朋友的名義甚
至偽造証件跨學區就讀。殊不知這樣是違反法律的,有紐約州一對華人夫婦就因
此被法院判一萬美元罰款和十五個小時社區服務(誰說美國沒有“勞改”?)。
這可不是笑話。

我在法國學習時有一個同學,坐公共汽車、地鐵或火車從來不買票。這些公共交
通工具,均采取自動售票,乘客自覺買票并在上車前打票(打票机會印上上車時
間、地點)。當然,各交通公司都有查票員,偶爾登車查票,以保証乘客買票。
如發現有人(一般均為男士)無票或使用過期廢票,查票員會說:“先生,您忘
了買票了。我沒辦法衹好按規矩行事”,然后客客气气幵一張罰單。一般來說乘
客也不強詞奪理,乖乖地幵一張支票付罰款,然后雙方互致謝意了事。我那同學
是學數學的,不知憑直覺還是計算,他斷定買票上車“不值”,因為查票員出現
的概率并不大。据他自己說,按他的方式每個月均小有可賺。衹有一次他見了我
說:“上個月運气不好,跟他們打了個平手!”

象我這位同學這樣,主動不買票,自覺交罰款的乘客大体上還算是在允許与不允
許之間的策略問題。相比之下,另外一些人則有違法亂紀之嫌了。他們在公共汽
車票上薄薄地刷上一層透明膠水,上車前也去打票机上過一下。由于打印的字跡
實際上并沒有真正印在紙上,下次衹要輕輕把膠水揭下來,還可固伎重演,車票
長期有效。

還有一位中國學生使小“聰明”鑽電話公司的漏洞,有的招數實在太損,不方便
說以免影響咱中國人形象也影響電話公司的生意。僅舉一例:法國大小城市的公
共電話亭均注明:“本公用電話號碼為 xxxxxxxx”, 大概是為了方便沒有足夠
零錢或電話卡余額即將用完的用戶,以便告訴對方可以播號過來繼續通話。我們
這位同學,記下公用電話亭的號碼以后,通知國內的親友約好時間打“對方付
款”電話。等國內交換台電話小姐接通電話問可否接“受付”電話時,早已等在
電話亭旁的他當然一口答應,打完電話后揚長而去。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終于
有一天被如夢初醒的電話公司捉住馬腳,小伙子的前程也蒙上了陰影。

為什么中國人一眼就看出的漏洞,外國人竟熟視無睹呢?咱中國人似乎有一個概
念:沒有明言禁止的事就是可以做的事。我曾聽見有“犯了事”的同胞辯解說:
“我不知道呀!”甚至質問:“哪兒寫著不許了?”

不錯,國內很多地方、很多場合都寫著“嚴禁XX(吐痰,吸煙,喧嘩等等)”,
一般与“違者罰款”連用。制訂這些規矩的有關部門煞費苦心,往往不得不詳細
列出不許做的事,于是出現了“約法三章”、“五個不准”、“七不規範”、
“服務忌語五十句”之類的標語。當然,誰都知道這衹能是造個聲勢,防君子、
不防小人而已。即使是君子,整天被人約束、防範,也背不住會生出一點逆反心
理,趁人不備,吐一口痰。個別的有錢人,甚至會掏出鈔票:“不就是罰款嗎?
拿去得了。”今年回北京,在北京地鐵站內等車,不經意間看見對面牆上廣告之
間赫然寫著“嚴禁跳下站台”几個大字。說實話這條標語寫在這兒已經有年頭
了,我當年在北京擠地鐵時肯定已經拜讀過,但不知為什么無任何印象。此番故
地重游,用“第三衹眼”再讀這條標語,卻平生出不少感慨:本是好意,怕乘客
掉下去出事,卻用這等凶神惡煞的語言“嚴禁跳下”,好象乘客跳下去會作出什
么毫不利人專門利己的事情。

可想而之,到了國外,發現人家公共場合的標語往往是提醒行人或顧客“正清洁
中,小心路滑”、“當心台階”溫馨之語,即看不見“嚴禁XX”,也沒說要罰
款,還真需要一個調整過程。适應不好,像上面提到的失足落水的例子,也不鮮
見。近聞國內一些城市的公共標志也幵始變得溫柔幽默了,“禁止闖紅燈”變為
“向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們致敬”。這是真是進步的標志。我想將來再出來留學的
人,比如我兒子這一輩兒,可能比我們要少一點不适應感,也會避免這“小人”
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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