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有理(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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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酒心 于 October 18, 1999 10:28:47:

送交者: 酒心 于 October 08, 1999 19:49:10:


送交者: 王小東 于 1999年10月08日04:08:08:


  我這里說的并不是反話,我确确實實的認為盜版有理──因此這個帶
有貶義的“盜”字在這里并不完全合适,但為了 尊重約定俗成的語言習
慣,我還是使用“盜版”這個詞匯來概括各种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的現
象。在《軟件工程師》上對軟件 工程師們講盜版有理,多半不大得人心,
但“良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且聽我把話講完。

  一. 道義:誰欠了誰的

  1999年7月16號的《南方周末》刊登了薛兆丰寫的《憑什么挑戰微
軟?》一文,駁斥汪丁丁的《知識產權,壟 斷利潤,反暴利法案》,以及
方興東在《起來──挑戰微軟霸權》,言辭极為激烈。幵篇就說:“如果
一個人,既要偷東西, 又要立牌坊,那他就不得不搬出很多言之不成理的
東西。”可我覺得恰恰相反,薛文自己言之不成理,衹是他的言之不成理
比 較隱蔽而已。

  表面上,薛文是很“言之成理”的:“到底偷東西在理不在理,到底
是我們欠人家,還是人家欠我們,我覺得正直的 人應該心中有數。”他這
么一說,咱們老實巴交的中國人一聽,果然覺得在理:你偷了人家的東
西,還橫什么?但細一分析, 我們就可以看出他并不在理。

  大家應該知道,我們得益于許許多多的知識,其中有許多知識,我們
并沒有付費,至少是沒有用買軟件這樣的方式付 費。譬如說,數學發明,
它是不能申請專利保護的。是數學發明的智慧含量低,比不上計算机軟件
嗎?恐怕不是。這點寫軟件 的軟件工程師們恐怕自己心里有數。就跟你們
說一個我的親身体會吧:我原來是數學系畢業的,我的班里許多成績平平
的同學 ,他們自知在數學上不可能有什么前途,于是到了美國后就都去寫
軟件,現在都是這一行的佼佼者,包括在微軟。是數學發明 對于我們的生
活沒有計算机軟件那么重要嗎?恐怕也不是。簡單地說吧,計算机軟件能
夠离幵數學發明嗎?絕對不能。計算机 軟件不僅僅大量使用老的數學知
識,而且要盡量結合進最新的數學發明。衹要想想CAD或各种圖像壓縮技
術,還有目前電子 商務最需要的加密術(高度依賴純數學)就行了。數學
發明不僅對于生活很重要,而且也可以有市場:衹要允許我數學發明申 請
專利,你軟件公司就得花大筆的錢來買。那么,為什么不允許數學發明申
請專利呢(中國在法治上處于初級階段,人們往往 根本不去探討這樣的問
題)?告訴你,恰恰是因為數學領域的許多發明太重要了,如果讓它申請
專利,那么人類社會的命脈就 會落入少數人手中(用市場的語言說:恰恰
是它的市場价值太大了),因此,人類社會不能允許數學申請專利。設想
一下吧, 如果有人把九九表申請了專利,人類社會會怎樣?沒有我的授
權,你九九就不准得八十一(這當然是幵玩笑)。處于同樣情況 的還有部
分生物學發明和許許多多的科學發現(中國的專利法明文規定科學發現不
得申請專利),由于對人類太重要了,也是 不允許申請專利。

  我舉這些例子是什么意思呢?在知識產權的領域,并沒有薛文所說的
那個到底是誰欠誰的絕對的“理”。要講絕對的 理,人類的知識和智慧是
高度關聯的,很難講清楚到底是誰欠誰的。那么,為什么我們還要給予計
算机軟件產權保護呢?這個 道理也很簡單:否則就沒人給我們寫軟件了
(對于數學家,人類社會也絕不是不給報酬,而是換一种方式給報酬:确
有貢獻的 數學家,也許掙錢沒有軟件工程師多,但其生活絕對比軟件工程
師舒适和优雅,因此,絕對會有才俊之士選擇去當數學家), 而且,計算
机軟件遠不如九九表重要,給它點保護我們也活得下去。因此,給不給計
算机軟件保護,給多少保護,出發點絕不 應該是什么誰欠了誰的這种所謂
的“理”,而是如何才對于社會更有利。

  薛文說:“我們仍然可以選擇厚著臉皮繼續偷,理由是目前偷對我們
來說利大于弊。但即便是偷,我們也應該怀著歉 意和謝意去偷。”我說正
好相反:如果你還能夠通過賣正版軟件賺些錢的話,你也應該怀著歉意和
謝意去賺。要知道,有得是 比你更聰明、貢獻也更大的人,我們還沒給他
這么多錢呢(當然,也還有很多沒有你聰明、也沒有啥貢獻的人從我們這
拿走了 更多的錢)。目前完全不給計算机軟件保護對我們來說并非利大于
弊,你就夠僥幸的了。

  二. 法律:三個台階,以及法不責眾

  什么“厚著臉皮”,什么“歉意和謝意”,這些個理,說了半天,還
是我們中國特色。就西方人的“現代意識”而言 ,根本沒有這套東西。他
們就講個法,更深一步說,還要看看你能不能有效執法。這后一點在中美
兩國女足這次世界盃決賽中 表現得很明白:互射點球時,美國隊守門員在
中國隊員出腳之前就向前移動了,這本來是犯規的(不合法的),但她試
探過裁 判員,發覺裁判注意不到這一點(沒有對于這一條法律的執法能
力)。賽后美國隊守門員自己和美國傳媒都津津樂道,說是聰 明,用足了
足球比賽的規則。衹要合法,或者是雖不合法你卻明擺著不能有效執法,
再不符合道義,我也沒什么“歉意和謝意 ”,干就是了。這里我們就再來
談談法律。

  据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壽步律師介紹:對于計算机軟件的保護
有三個台階。首先是“第一台階”。“第一台階 ”是指軟件侵權的最終界
限不延伸到最終用戶。換言之,制作并銷售未經授權的軟件是不合法的,
但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卻是 合法的(現在的大眾傳媒為了一些軟件商的利
益,拼命在中國人的頭腦里灌輸凡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皆不合法的觀念,
這本身 就是一种不懂法的表現)。其實,這也是對于一般著作權的保護水
平:譬如,目前金庸的武俠小說的盜版甚多,印盜版的印刷 厂固然是在違
法,但你買本盜版金庸來讀卻完全是合法的。現在的“國際標准”屬于
“第一台階”﹔從立法原意來解釋中國現 行法律法規得到的中國水平也在
“第一台階”。壽布律師把“第一台階”稱為“正常水平論”。

  “第二台階”是供參照比較的。由于考慮到軟件与著作權法保護的傳
統作品相比确實有其不同之處,因此,有的發達 國家(如日本)將軟件侵
權的最終界限延伸到部分最終用戶。這种保護水平即是“第二台階”。日
本在其著作權法中規定,單 位明知是侵權軟件,而在業務上將其用于計算
机內,視為侵權。但是應當注意,即使在日本,在充分考慮到軟件特殊性
的情況 下,也沒有將軟件侵權的最終界限不分對象、不問目的地延伸到所
有最終用戶。

  “第三台階”是把軟件侵權的最終界限延伸到所有最終用戶。壽布律
師稱之為“超世界水平”,因為現在世界上還沒 有哪個國家對于計算机軟
件做這种水平的保護。中國有那么一些人,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進行了
“超世界水平”的解釋,硬是 把中國這個發展中國家對于軟件的保護水平
推到了“第三台階”。這些人可比美國人黑多了。据壽布律師介紹,美國
人和咱們 關于軟件保護問題進行了多年的拉鋸戰,所要求的也衹不過是
“第一台階”的保護,咱們答應的也衹是第一台階的保護。

  即使完全從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要想獲得利益,并不是越黑就能獲
得越多的利益,而是要适度,這個問題我還要在 下一節詳談。我在這里先
談談執法能力的問題。

  前面提到的薛文曾攻擊“法不責眾”的想法,其他一些談及這個問題
的文章也几乎是异口同聲地說:這种想法是“腐 朽、落后”的中國傳統意
識。我要說的是又錯了:“法不責眾”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法
理。這里我想給大家介紹一個 法律上非常著名的例子,美國的禁酒法。說
起美國的禁酒法,這可非同小可,它是美國憲法的第18條修正案:“在合
眾國以 及其管轄之一切領土內禁止酒類之制造、銷售或運輸,及其為飲用
之目的之進出口。”這個禁酒法,從1920年幵始執行到 1933年廢止,其間
除了培養出一批販私酒的黑幫之外,效果十分可疑,其根本原因就是犯了
“法不責眾”這一基本原理。 當時就有人幵玩笑說:僅要在紐約一市執行
禁酒法,就需要30萬名警察﹔于是有人又幵玩笑說,誰又能擔保這30萬名
警察 不犯法?要看住他們,還得需要另外30萬名警察。我們現在說起美國
憲法,都是一腔崇敬之情:了不起,權威,總統犯法、 庶民同罪。可美國
憲法還是“法不責眾”,最后不得的向“眾”屈服。順便說一句,這個
“眾”衹是說人不少,但恐怕不是多 數,否則當時憲法第18條修正案怎么
能獲得通過呢?

  那么,在軟件保護領域這個“眾”的問題又如何呢?恐怕咱們每一個
人都心里有數。不久前我在北京大學講演,談到 這個問題。我說:這里有
沒有沒用過盜版軟件的?如果有的話,請舉手。等了半天,也沒有一個人
舉手,最后有一個同學說: 你要是問有沒有沒用過正版軟件的,大伙就全
舉手了。就說那些喊反盜版喊得最凶的軟件商,他們也不見得就沒有用過
盜版軟 件。在中國如此,在發達國家稍好些,但使用盜版的比例也總在百
分之几十這個數量級(究竟是百分之几十,眾說不一,搞准 這個數字确實
不容易)。一個法律或法規,即使僅從把這么多人都列入違法這一個角度
看,也是不可取、行不通的。其實,計 算机軟件的保護不是應該上台階,
而是應該下台階。現在,即使是美國,也是有許多法學与經濟學的專家在
以各种各樣的理由 呼吁下台階。當然,如前所述,這個台階不能全下來,
否則就沒有人給我們寫軟件了。

  三. 利益:社會与軟件商

  中國的計算机應用,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盜版軟件,這是一個現實,
一個短期內不大可能完全改觀的現實。設想一下 ,如果真的把盜版打沒
了,中國的計算机應用會變成一個什么樣子?我看這不用細分析大伙也會
明白:絕不可能是大伙都去買 正版軟件,而是中國的計算机應用大大萎
縮。這种萎縮會极大的妨礙中國在計算机領域的進步。鑑于計算机在經
濟、國防,乃 至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這可是要咱們中
國的命的毒招。當然,事情不會有這么可怕:如前所述,法不責眾 ,這种
可能性出現的机會不大,嚷嚷加強計算机軟件的保護,頂多是礙礙事而
已。但第一,如果你訂了法規而不能嚴格執法, 那還不如實事求是,下半
步台階,制定符合中國實際,能夠嚴格執行的法規(當然,迫不得已,敷
衍一下美國佬的考慮也是可 以理解的),以伸張法律的嚴肅性﹔第二,如
果礙事礙大了,還是會嚴重影響中國在計算机領域的進步,影響中國整個
社會的 發展。中國的大眾傳媒极力想給公眾造成這樣一种印象,對于計算
机軟件的保護越強,中國在計算机領域就會發展得越快﹔中 國的一些軟件
商也總是在那里嚷嚷,說是它們落后于世界先進水平這么多,死活發展不
起來,都是盜版軟件的過。在沒有比這 距离事實更遠的了。我們衹要想一
想,為什么印度的軟件工業也比中國強得多呢?据一些美國學者說,印度
的知識產權保護, 從法律法規說,是世界上最差勁的,從執法說,就更是
沒譜。為什么這并沒有妨礙印度的軟件工業的發展呢?有人說,我們和 印
度沒法比,人家的英語好。我回答說,你們不是老說什么“知識英雄”
嗎?有知識而且英雄了,英語這點困難還克服不了嗎 ?說了半天,是自己
沒能耐,還老找客觀原因。就說我們的台灣同胞,也曾是盜版的大師,你
看看他們在計算机領域的表現, 絕對不俗。盜版盜夠了,發了起來之后,
台灣在這方面才算是有了點“金盆洗手”的意思。

  在目前階段,對于計算机軟件保護過多,不要說對于中國的發展不
利,就是對于軟件商,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無庸 諱言,中國的計算机應
用之所以能有今天的規模,就是由盜版軟件培育出來的。對于軟件商而
言,沒有中國的計算机應用,他 們在中國賣個哪門子軟件?把盜版軟件打
光了,中國的計算机應用萎縮了,軟件商們恐怕會一文錢都賺不到,現在
有這么個基 本上成規模的應用,好歹能賺几文。有些軟件商總是在那里
算,有多少多少人用了我的軟件,我這軟件本來是多少多少錢一個 的,二
者相乘,我損失了多少多少錢。其實,這种算法根本是錯的:正是因為有
盜版,你的軟件才有這么多人用,要按你原來 的定价,絕不可能有這么多
人來用你的軟件。講老實話,在“注意力經濟”的今天,有人盜你版還算
是好的,你最起碼得到別 人的“注意力”了,憑著這個“注意力”,你就
能在大眾傳媒上炒作一番,然后憑著這炒作,通過賣軟件或其他什么方式
撈一 把錢。要是連盜你版的人都沒有,那才真叫苦呢。

  最近有几個名作家(書和計算机軟件有一定區別,但大致一樣,故此
書和軟件都歸著作權法保護,都用“版”這個字 眼,在廣義上寫書也是寫
軟件)狀告網絡公司。我沒有這几位這么大名鼎鼎,但未經授權就在網上
全文發布我的書的,也有那 么七、八十處。說了半天,我也是個被人盜過
版的。我不但被中國人盜過版,還被美國人盜過版:美國人翻譯我的文章
發表, 有打招呼寄稿費的,也有不打招呼不寄稿費,直到我的朋友去美
國,在圖書館里看到才告訴我。我要是反過來用用美國人的知 識產權,你
說我有什么“歉意和謝意”可怀?對于網上發布我的書,我認為那是看得
起我,不但不會去告,還很高興。我所不 高興的是另一种“盜”,那就是
剽竊。剽竊我的人也不是一個兩個,其中有些還是名人,這最可恨。就這
我也不會去告,或去 嚷嚷要什么保護,我沒功夫去干這种意思不大的事。
當然,大伙得給我留碗飯吃,讓我至少把第一次印刷的稿費領了,把我搞
得沒飯吃了,我也得去告。但那几個大作家,絕沒有吃飯的問題,我看是
小气了點。這官司最后是打贏了,因為當下的主旋律 是加強保護知識產
權。我看中國在這事上走在世界前列并不是十分合适。當然了,既然法官
這么判了,就得執行。但網上讀者 也有他們的抵制辦法:有人號召今后在
網上“封殺”這几位作家。這就對了,別以為离了你們我們就沒書看了,
拒絕盜你的版 ,可能對你的損害更大。

  中國人的經濟收入就這么高,在現階段,你要他買太昂貴的正版就是
不可能。与其要他干不可能的事,還不如先“放 水養魚”,培育中國的計
算机應用,等培育大了,買得起“金盆”了,那時再叫他“洗手”買你的
正版軟件不晚。据說那個什 么比爾蓋茨說過:中國人就是喜歡偷,如果他
們一定要偷,那最好還是叫他們偷我們的。我剛才說了,這談不上是什么
偷,但 中國人和西方人不一樣,還是講個“義”字,不管怎么說,都是用
了人家費力做的東西,人家說几句便宜話,也就不必計較了 。好歹那個比
爾蓋茨的气量比咱們中國自己的軟件商大,人家這次Office 2000也沒為難
你,搞個密碼,說是“一 机一碼”,嚇唬你一下,到了連個業余愛好者都
能解,更甭說專業盜版的高手了。要說微軟再無能,抗不住專業高手,難
住業 余愛好者絕不成問題,人家明顯是放你一水“養魚”。

  當然,中國的軟件商們會說,我們跟比爾蓋茨沒法比,人家財大气
粗,有美國及其他發達國家市場的收入支撐,根本 不依靠中國市場的那點
錢,中國的軟件商沒有其他市場的收入,就得靠中國市場發工資。賣不出
正版,自己工資都發不起了, 怎么“放水養魚”?我的回答是,你的唯一
出路就是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往外打,像印度人一樣,賺
發達國家 的錢。當然了,非要在中國市場發展不可的人,把產品搞得更對
路一些、質量更好一些、价格更适合中國市場一些,維持生計 也不是不可
能。不自己苦練內功長本事,把代碼寫得更好一點,光在中國這兒嚷嚷打
擊盜版純粹是瞎耽誤功夫:不打擊盜版你 賺不到錢,打擊了你更賺不到
錢。這就是我對于中國的軟件商們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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