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兩句‘值得同情’与‘應該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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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王 于 September 01, 2000 03:06:20:

也說兩句‘值得同情’与‘應該幫助’

送交者: 老王 于 August 21, 2000 18:46:42:

簡單化點,有几种觀點:

值得同情+應該幫助
不值得同情+不應該幫助
不值得同情+應該幫助

其實,我個人比較傾向最后一种。原因可能跟我的職業背景
有關。這全看個人的社會處境和態度。你如果是醫生,你會
遇到很多不值得同情,但絕對應該幫助的。LAW ENFORCEMENT
職業同樣,還有很多其他的職業。包括教師。問題是,作為
一個毫無關系的旁觀者,應該不應該幫助。這就衹是PERSONAL
CALL了。無論你處于什么立場,你幫与不幫,都沒有什么可責
怪的,也沒有必要責備跟你行為不同的人。因為,如果你覺得
不值得幫的原因是你認為幫助這种人便等于助長了他/她的其他
劣性,你不幫他/她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人的基本權利),更是助
長了導致他/她受罪的社會惡行。

其實,再說的深些,我是第一种態度。值得同情,不是同情她
的那些偏見和愚昧,而是同情她不幸墮入偏見和愚昧。不是因
為我是泛愛者或者宗教熱情,而是因為我認為對待這個大千世
界上的种种愚昧与偏見,躲,罵,鄙視,隔离,于這個社會沒
有任何益處。當然不是說就不需要TEACH THEM A LESSON,而是
說鄙視不是教育。而且,即使她愚昧導致她受到任何不應當的
侵犯,這种侵犯都不應當不受懲罰。懲罰离不幵幫助受害者討
回公道。不單單是為了受害者,也是為了整個社會。

我覺得這里有一個對人性的基本理解差异。一种觀念是認為一
個社會個体做出了或者具有一些違背社會常規与德性的事情和
品質,他/她便不應當受到幫助來對待不公正的待遇。另一种
則不這么認為。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一生絕對不會做出任何別人不認同的所謂
愚昧偏見行為,則不在此列。

所有跟貼:

善哉!善哉! - yu_jian (263 bytes) 20:36:35 8/21/00 (0)
問題是什么樣的幫助. - 娃哈哈 (479 bytes) 19:08:36 8/21/00 (3)
我的帖子說清楚了我認為的‘幫助’是什么 - 老王 (35 bytes) 19:10:37 8/21/00 (2)
對不起,讓你誤解了. - 娃哈哈 (190 bytes) 19:21:53 8/21/00 (1)
understood - 老王 (428 bytes) 19:31:47 8/2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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