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滿清入關(四之中)


論壇文摘主頁

送交者: CG 于 December 06, 2000 10:16:46:

送交者: CG 于 December 05, 2000 21:00:25:

          試論滿清入關(四之中)

  

  察滿族入關之因由,更還在于其所建立之制度能因勢制宜,适時而變。
制度之變,尤在兩端:一曰八旗兵制之确立,一曰封建制之奠定。因八旗兵
制亦有封建之性質,且具有“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
(皇太极語)之特點,故此二种制度,實二而一者。

  滿族初創時制度之重大演進,首在八旗兵制之确立。

  隨著努爾哈赤之統一部落之軍事胜利及對其他部落集團之吞并,舊的部
落聯盟之形式已不合時用。原初,努氏之作戰,乃通過女貞族傳統之十至十
二名丁壯組成之小型狩獵單位進行,丁壯官長之間多有血緣或姻親之關系。
隨著部落吞并的加劇,軍隊丁壯之組成日趨复雜,以新組織形式組織軍隊,
已屬必須。此即八旗兵制之建立。

  《清史稿﹒兵制一》:“清初,太祖以遺甲十三副起,歸附日眾,設四
旗,曰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复增四旗,曰鑲黃、鑲白、鑲紅、鑲藍,
統滿洲、蒙古、漢軍之眾,八旗之制自此始。每旗三百人為一牛錄,以牛錄
額真領之。五牛錄,領以札蘭額真。五札蘭,領以固山額真。每固山設左右
梅勒額真。”

  八旗制至太宗時又有所增改。

  《清史稿﹒兵制一》:“天命五年,改牛錄額真俱為備御官。天聰八年
,定八旗官名,總兵為昂邦章京,副將為梅勒章京,參將為甲喇章京,各分
三等。備御為牛錄章京。什長為專達。又定固山額真行營馬兵為阿禮哈超哈
,其后曰驍騎營。巴雅喇營前哨兵為噶布什賢超哈,其后曰護軍及前鋒營。
駐防盛京兵為守兵,預備兵為援兵。各城寨兵為守邊兵。舊蒙古左右營為左
右翼兵。舊漢兵為烏真超哈。孔有德之天兵,尚可喜之天助兵,并入漢軍
。九年,以所獲察哈爾部眾及喀喇沁壯丁分為蒙古八旗,制与滿洲八旗同。
崇德二年,分漢軍為二旗,置左右翼。四年,分為四旗,曰純、曰鑲黃
、曰鑲白、曰鑲紅。七年,設漢軍八旗,制与滿洲同。世祖定鼎燕京,
分置滿、蒙、漢八旗于京城。以次定兵制。”

  八旗制乃是一种兵政合一之制,又是雜合了封建性質和氏族血緣等特點
的管理組織。努爾哈赤既是女貞族聯盟之首領,又是八旗之最高統帥。而八
旗之領屬則由其之子孫外甥等具有血緣關系的親眷分別擔任,稱“八和碩貝
勒”﹔努爾哈赤則通過他們牢牢控制住正鑲八旗。遇軍國大事之上令下達,
則由和碩貝勒經由總理旗務之固山額真(后稱都統),經甲喇額真(后稱參
領)傳至所屬之牛錄額真(后稱佐領)。滿人盡在此八旗之編制中,登記在
冊,從而達到“旗統人,即以旗統兵”之效果。

  八旗兵制具有蒙元兵制的一些特點。

  呂思勉《中國制度史﹒兵制》:“元初典兵之法,視兵數多寡,為爵秩
崇卑。。。世祖時,內立五衛,以總宿衛諸軍,衛設親軍都指揮使﹔外則萬
戶之下至總管,千戶之下至總把,百戶之下至彈壓,立樞密院以總之。方面
有警,則置行樞密院,事已則廢,而移都鎮撫司屬行省。。。軍士初有蒙古
軍及探馬赤軍。探馬赤者,諸部族也。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
下,無眾寡盡命為兵。十人為一牌,設牌頭,上馬則備戰斗,下馬則屯聚牧
養。孩幼稍長,又籍之,曰漸丁軍。”

  其制又頗与明之軍屯性質的衛所兵制相類。

  《明史﹒兵制》:“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
。大率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百十有二人為百戶所。所
設總旗二,小旗十,大小聯比以成軍。其取兵,有從征,有歸附,有謫發。
從征者,諸將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歸附,則胜國及僭偽諸降卒。
謫發,以罪遷隸為兵者。其軍皆世籍。”又努爾哈赤初時曾被明總兵李成梁
收為義子而從其左右,乃得涉獵兵經史地之書﹔天命五年(1620年),努爾
哈赤更襲用明朝軍職名稱,設總兵官、副將、參將、游擊、備御等。八旗稱
謂之改以漢名,則顯示八旗建制深受明兵制之影響,當屬無疑。

  八旗兵制之确立,使滿族崛起并最終奪取中原,有了牢靠的保証。然其
制經久,弊端亦生,一如明之衛所制,而八旗兵之戰斗力亦日弱。至乾隆末
世,八旗兵之作用乃為綠營兵所替代。八旗制之既有元蒙兵制之优點,又汲
取了明兵制之所長,使得它能組織并指引著滿清軍隊,打敗了由日漸敗腐不
堪戰力之以衛所制為主所組織之明帝國軍隊,并最終問鼎中原。
    
  
  滿清初創時制度之演進,又在其氏族血緣制之消亡与封建制之确立。

  前已敘及,滿族之先乃部落游牧形式為主之原初奴隸社會。隨著女真与
漢族之交融日篤,農業、畜牧業俱有了顯著之發展。滅哈達之后,努爾哈赤
更在其地大力幵墾耕地,此后又教耕小麥、高粱等農作物。此外,努爾哈赤
更還建立以牛錄組織(參考八旗制)為單位之屯田制,施行勞役地租。明天
啟元年七月,他又頒發“計丁授田”令,將海州、遼陽一帶之明官僚所棄之
土地收歸后金政權所有,并分給滿人耕种。土地則分為官田与份地,滿人需
在官田上為后金提供無償勞役,在份地上則自己經營。天命十年(1625年)
,他又頒發“按丁編庄”令,仍以勞役地租剝削土地所依附之農民。這樣,
滿族百姓就被固定于土地之上,而成為依附農,八旗之各級額真,則成為大
小封建主(鄭天挺編:《清史上》)。故此一時期,社會形式正由游牧部落
而向農業村庄演進,后者則是中國傳統以農業為主之封建社會的主要特點。
此乃其經濟制度上之變化。

  在政制上,則采取八旗制管理。前已說明,八旗制既是兵制,又屬政制
。從政制而言,則其等級森嚴,亦呈封建性質。

  八旗制既以八和碩貝勒統領各旗,在努爾哈赤之時,由于他具有絕對之
威望,故弊端未現。至他死后,所繼位之皇太极乃努爾哈赤之幼子(滿制偏
向幼子繼嗣),威望不如太祖,而八和碩中更多其兄長,難以調遣,故八旗
之管理就有了問題。譬如和碩貝勒阿敏征朝鮮時,就不聽皇太极之命,不但
不聽李永芳之勸,阻撓和議,更還違背太宗之軍令,縱使其兵士劫掠其城三
日,而太宗無奈之何。然太宗亦暗中幵始積攢實力,先是違太祖之遺命,將
本該封于其兄之一旗收歸于己。后更以罪名削去一和碩貝勒之旗,從而收八
旗中之三旗于己手,而掌控了號令八旗之大權。后又以阿敏再度攻朝之戰敗
為借口罪之,從而鏟除了最大的一個對手。

  自那之后,削藩之勢欲烈,然而此一過程徹底的完成,則尚還要等待另
外的數十年,直到康熙時乃止。《清史稿﹒諸王一》:“有明諸,分封而
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史稱其制善。清興,諸子弟但稱台
吉、貝勒﹔既乃与明建親、郡王,而次以貝勒、貝子,又次以公爵,复別為
不入八亦益廣,下此則有將軍,無中尉,又与明小异﹔諸王不分。蓋所以存
國俗,而等殺既多,屏不錫土,而其封號但予嘉名,不加郡國,視明為尤善
。然內襄政本,外領師干,与明所謂不臨民、不治事者乃絕相反。”

  滿清由原初一散居之游牧部落,到統一之具有封建性質之八旗制的建立
,到氏族統治之取消而代之以官僚体制,此過程之演變与清之大業的奠定,
乃至最終之問鼎中原,同步伴隨。制度之演變或速(八旗兵制之建立由努爾
哈赤完成)或緩(削藩暨宗族血緣制及其勢力之消除遲到康熙時才完成),
對滿清之确立都產生了根本重要之作用。八旗兵制与封建制之确立,則是此
一演變過程中十分重要的環節。


  察滿清從建州初創到入關此一漫長時期之制度的演變過程,其之演進中
間亦多有得賴于漢人之力(八旗制度則或即為漢人所創議而建立,見Franz
。這些漢人,先后包括早在努爾哈赤時之獲得女真貴族身份之明帝國境外居
民,其后所組織之漢八旗治下的遼東軍戶,教會滿族人使用洋槍洋炮之山東
海盜,協助多爾袞攻占北京之北方鄉紳,及清兵入關之后無數變節歸降之大
江南北之士子。這些漢人在幫助滿族統治者相儒家之君主專制模式演進之過
程中,起了關鍵之作用(F。Wakeman:《洪業:清朝幵國史》)。

  公元1410年(明永樂七年),明政權于黑龍江下游東岸設置著名的“奴
兒干都指揮使司”,以招諭、撫恤屬地之女真各族,及監督其之朝貢。奴兒
干都司不同于其時之西南地方土司,而是設置流官管理。都司各衛之首領,
均由明王朝授以誥印、冠帶和敕書,直接受中央管轄而不受都司轄制。奴兒
干都司之建立,促使東北女真各族同明帝國之政治經濟之隸屬關系進一步加
強(鄭天挺《清史﹒上》)。明成祖篡位后,因懼于擁兵關外之宁王的勢力
,于1403年令其率部撤出熱河,將此戰略要地交付予曾支持他發動政變之蒙
古兀良哈部。同時,更還撤出駐守河套北部之軍隊,并加修長城以固遼東、
廣宁、大同之防線。長城以北乃拱手讓予异族。公元1449年土木之變,明英
宗為蒙古瓦剌首領也先所擒。十三年后,河套落入蒙古族察哈爾部之手。帝
國政治之日漸萎靡,蒙古族之經常襲扰邊境,再加之前述之衛所的衰弱,致
使明政權無力再對都司進行有效之控制。

  對于宗藩体制而言,宗主國的衰弱,就意味著藩屬國之自由活動空間之
壯大,從而必然誘發其之游离之欲望和傾向﹔明帝國之式微,邊境出現勢力
之虛空,滿洲乃得以張揚。因此至明末,黑龍江及東海一帶之女真族与明政
權之聯系漸少,朝貢不常。同時,由于明帝國對邊境之控制与影響日漸削弱
,邊境漢民既無法獲得帝國之強有力的保護而產生离心力、并漸漸為异族所
同化之現象加劇,此概即拉鐵摩爾所謂的“地域情感部分地取代了种族的或
民族的情感”也(Owen Lattimore(1940): InnerAsian Frontiers of China
)。在遼東之滿漢邊境,被其同化之漢人更“使用滿族姓名,遵從部落習俗
,實際上已成為境外居民。他們超越了本民族文化的界限,終于失去了漢族
的特征,在生活方式、語言、習俗和体格等方面,都更接近于滿族人”(F
。Wakeman:《洪業:清朝幵國史》)。而這些被异族化的漢人,同時卻給
他們帶去了漢族的先進的觀念、技術和制度等,從而為相對落后民族之加速
進化,包括其生產方式、各种制度等之飛速改進,作出了特出的貢獻。而滿
族之所以未如元蒙那樣与中國文化傳統難于相容、并因此而衹經過不足百年
就被逐回大漠,則還在于滿族之歷史不如蒙古族之久遠,因此具有更強大的
文化适應性﹔這种适應能力,使得它能在長期夾處于漢、蒙縫隙間之生存中
,既汲取了蒙古族的勇猛彪悍之孔武,又能很快學會漢族十分成熟的耕种和
組織方式、從而完成由早期的部落式游牧經濟到村庄式農業經濟的演進。一
旦滿族擁有若努爾哈赤、皇太极和多爾袞這樣的擁有出色的組織能力和非凡
的气魄膽略之人才,它們就能通過把其所汲取的漢族和蒙古族之雙重營養發
揮至极大,將孔武与智慧兩相結合,從而達到遠遠特出于漢、蒙兩民族之效
果,并最終轉而宰制之。察有清一代之政制,恰恰正体現了這一點。正如拉
鐵摩爾所指出,“滿族對漢族經濟文化的迅速吸收,以及缺乏使之与漢族進
一步融合的內陸河流和沿海貿易,可能是引發邊境沖突并最終導致滿族征服
漢族的主要原因”(拉鐵摩爾:《滿洲里》)。

  然而,漢民的此种“夷化”离心演變,亦給明帝國帶來嚴重的負面效應
。部分被“夷化”的漢人,每每又將中國視為“可征服的希望之鄉”,因此
會“掉轉身來,作為特權發源地之特權居民的一員,面向中國﹔而當某些被
‘夷化’之漢人再重新面對故土時,常常會有一种特出的變態沖動。于是,
中國取代荒野之地成了‘希望之鄉’,成為財富的源泉和行使權力的合适場
所”(拉鐵摩爾:《滿洲里》)。

  拉氏所指出的此一事實,廣泛存在于自兩漢南北朝以降的兩千余年歷史
中,尤其當帝國衰微時,越發明顯。近數百年,中國式微,此种狀況更愈演
愈烈,先有漢人倭虜,繼之以假洋鬼子,再繼之以洋買辦与貪官賊內外勾通
,狐假虎威,狗仗人勢,欺民心、拐民婦、盜民財、竊國祕、丟國臉,賣國
權、無惡不作。此些人等,若以后世之眼觀之,或還陰差陽錯地為民族國家
之交通文化融合作貢獻,是故乃有陋儒試圖要翻秦檜洪承酬此等百千之案﹔
然而若置于當時當世而論之,則其人在在乃為异族侵略者張目之賊逆而已!
千年以降,至今如斯,我華夏民族緣何乃爾!一如日人稻葉君山所嘆:“此
誠漢民族之長痛也!”(稻葉君山:《清朝全史﹒上》)。

  
  CG(12月5日凌晨,草稿待校)  


所有跟貼:

怎么說俺這回忍不住也要夸夸你了,之要你不再寫濕^O^ - 笑嘻嘻 (57 bytes) 21:07:54 12/05/00 (2)
詩詞才是我所作文字中唯一還算有所可取者。要我不謅? - 蠻人 (23 bytes) 21:17:35 12/05/00 (1)
唉!唉!幸虧小蠻沒成濕人,文壇的幸運也是小蠻的幸運--引名人言^O^ - 笑嘻嘻 (0 bytes) 21:20:14
12/05/00 (0)
此文前段較枯燥。對制度不感興趣者可以略過直接讀后五段。 - CG (0 bytes) 21:02:19 12/05/00 (0)



論壇文摘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