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与漢奸


論壇文摘主頁

送交者: 臨時 于 December 13, 2000 16:54:45:

送交者: 臨時 于 December 07, 2000 12:42:58:

先說點題外話,昨天跟CG的“猛”帖是針對為洪翻案的書的,
并不針對CG本人的帖子。至于SPK兄提到的CG邏輯混亂的地方,
我以為是對的,雖也并非無可辯護。但辯護与否不在那個帖
子的考慮之列。看老劍的回帖,也許有些誤會,在此解釋一
下。

另外,下面的文字也不是用來為CG說話的,CG的邏輯向來不
是長項:)。雖然說一個系列里完全可以有多個視角,但至少
應該應該有個明确的界定和區分。以下的東西,是說我自己
的一些還不定型的想法而已:)

=====================================================

翻案与漢奸

一,翻案

歷史當然是可以被翻案的,如果不預設界限的話,可以說,
從學術的角度,對任何歷史人物的翻案都應該是允許的。

翻案的情況通常無非兩种:

第一,有了新的資料出現。比如“漢奸”袁崇煥的翻案就屬
于這類。這類翻案通常沒什么好說的,能爭執的,無非是用
以翻案的史料是否可信。屬于相當嚴格的學術問題,稍微外
行一點,就很難插嘴。

第二,時代改變從而視角改變。這里面又有几种情況可以考
慮。

第一是因為時代變了,所以從功利或者其它的非道德的角度
的判斷變了。比如王安石就可以做為一個例子。從近的角度
來看,一次不成功的變法是免不了要為害民間的,所以從一
個較近的角度,可能比較容易對王做出比較負面的評判,但
從更長的歷史角度,或者說站在今天的角度上,似乎就更容
易理解王的嘗試之不得不進行和其不得不敗的必然。對王的
評价相對會比較容易更正面些。另外的例子還有漢武的“窮
兵黷武”,等等。對這類問題會有爭論,但通常會局限于學
理的範圍內進行。還比較容易心平气和。

第二是因為時代變了,所以道德標准變了,對歷史人物的道
德評判也就隨之而變。比如以前“不守婦道”的現在就完全
可能被認同,被大書特書。以前認為“不務正業”的現在可
以因為其叛逆的精神而被贊揚。等等。這一种情況下的爭論
主要會在“度”的方面展幵,比如什么樣的“不守婦道”是
無傷于今天的道德標准的,“改嫁”會与“偷情”不同,不
同情況的“偷情”又會不同,男權主義者与女權主義者也會
有不同看法,等等。這种情況下的爭論往往會很激烈,但很
少會引起混亂,因為辯論的雙方或几方都明确地知道自己的
道德界線。

除去這兩种情況,還有第三种情況,則比較容易引起非常激
烈的爭論乃至混亂,就是時代變了,功利的判斷變了,道德
的判斷隨之而變。比較平和的例子是對舊時代的商人的“見
利忘義”,比較不那么平和的例子則是對舊時代的“漢奸”。
翻案文章可以引起最激烈筆仗乃至罵仗的,往往就是這類。

對于這第三种情況,我個人是傾向于采取保守方案的,就是
每一個翻案都要慎之又慎。之所以采取這樣的立場,原因是
功利性的(我個人是以為但凡談道德,就是功利性的,因為
道德說到底是為了社會的功利而產生的軟性約束机制):歷
史從來都不是空中的學問,歷史學從來都是和社會緊密相關
的,如果因為功利角度的改變而輕易改變道德判斷,就有可
能取消道德在“當下”(包括那個特殊歷史時刻的“當下”
和一般意義上的“當下”)的有效性,与道德虛無的界限往
往很不容易划清。這种危險是一門負責的社會科學需要小心
對待的。如果我們今天可以為秦燴(南极星里沒正确的HUI字)
翻案,明天也就有可能為其它的什么人,比如汪精衛翻案。
在誰也不知道更遠的歷史后端到底會發生什么的情況下,又
有什么理由要遵守今天的道德准則,比如愛國,比如忠誠,
比如勇敢,并為此付出甚至可能是生命的代价呢?做洪承疇,
到底比做袁崇煥或者史可法更長命些,更多一些享受。如果
硬要說歷史不需要對社會功利負一點責任,那么其實也就不
需要談道德,与道德無關的歷史研究空間廣闊得很。談道德
本身就已經置談者于一個社會選擇的位置上,再說不需要對
什么什么負責,如果不是逃避責任,至少是有些自相矛盾的。

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我以為對洪承疇或者秦燴的翻案,在
沒有更新的史料支持的情況下,如果不能武斷地說是不可取
的,至少值得學者們給予十二萬分的謹慎。

二,漢奸

一种比“為漢奸某某翻案”更令人頭疼的情況是“某某算不
算漢奸?為什么?”這樣的情況在中國尤其复雜。比如為什
么範文程不算漢奸,洪承疇就算,等等。有時候,似乎是不
是網友們在一個帖子里有雙重標准甚至几重標准,而是歷史
上的“當下”的判斷就是這樣。

我個人的考慮,是中國傳統的“漢奸”判斷標准确實具有多
重性。造成這种多重性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的“漢奸”判斷体
系實際上是多种思想綜合作用的結果。

一,忠君思想。在中國古代相當長的時期內,“君”即國家
的思想是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的。忠于國家就是忠于君王。現
代意義上民族國家觀念的形成,一般來講,學者認為是不早
于本世紀初的義和團運動的(以前在“新觀察”爭論的時候,
我曾說過,義和團運動不論多么愚昧,都始終是歷史上第一
次,農民不是為了自己的土地而离幵自己的土地進行戰爭這
樣冒險的行為,在歷史上可以算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這個
想法至今還沒有改變。當然這是題外話了。)。在此前提下,
背叛舊君王舊朝廷而效忠于一個敵對的朝廷,就有可能得到
“漢奸”的稱號(當然,不是必然,否則也就沒有“多重”
標准的說法了。)其中,對于官吏的要求又要強于對于平民
的要求。從“正宗”史書上對洪承疇和範文程的不同態度,
到民間話本里“忠臣”們一口一個“既食朝廷俸祿”,都是
這种區分的一個体現。

二,民本思想。源頭至少可以上溯到“民為重,君為輕,社
稽次之”。就是說如果投降了敵對朝廷或政權但可以有功于
百姓平安者,可以抵消“叛逆”的許多罪過。王猛的例子多
少有些這個意思。在朝廷更迭越頻繁的時代,“漢奸”的標
准往往也越松,也是這個道理。因為頻繁的更迭往往代表了
頻繁的流血和更痛苦的百姓生活。越是這种時刻,民本的份
量往往越重。從這個角度來說,為洪承疇翻案的可能也不是
完全可以先驗地排除掉的,但至少不可以簡單地說“僅憑這
一點”云云的話,這等于否認了曾經在某個歷史時期非常重
要的若干道德准則的合理性与相應的份量,有從道德的相對
性滑到道德虛無的危險。

三,刀兵因素。通常來說,中國傳統的正統思想是非攻的。
如果投降了而不對原政權動刀兵,往往“漢奸”的名號就比
較容易被其它正面的考慮抵消掉。這也就是李陵降后是否曾
認真攻擊過漢的史料研究對其道德形象至關重要的一個原因。
民間話本里讓楊四郎出家而絕不帶對方的一兵一卒,也是這
种思想的一個体現。

四,家族因素。比如李陵可以在民間在相當程度上被原諒,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被滅族。即使在《蘇武牧羊》里,李
也是基本上作為一個悲劇形象而不是丑劇形象而出現的。滅
族的經歷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另一個無關“漢奸”的例子是
徐庶的告別劉備。家族觀在中國歷史的道德判斷上往往是一
個重要的考慮。

五,其它道德因素。比如同樣的明朝滅亡而服侍新朝。如果
是一個平日里以“道德文章”著稱的“儒家”,可能就比較
容易戴上漢奸帽子,否則就比較容易被接受,盡管二者可能
原來都不過是一樣的沒什么“功名”的秀才。

在如此之多的因素的綜合作用下,表明上看來,“漢奸”標
准應該极具彈性,換言之,“漢奸”人選應該在不停的變動
中。但事實上,又似乎并非如此。這种看起來應該會很混亂
的標准在執行中可以精确到這樣的地步:如果文天祥投降了,
很可能就會成“漢奸”,沒降,就是民族英雄,文不反對自
己的弟弟為新朝廷服務,無傷其英雄形象,文的弟弟也不算
漢奸。其效率之高,界定之清楚,似乎正有如中國的气功:
誰也說不清經絡是什么,但練錯一點就是有可能出危險。歷
朝歷代,不到萬不得已,也多不去与這种標准做對,甚至干
脆附和這种標准,比如清的《貳臣傳》。這樣做的好處是尊
重了固有的道德秩序,避免了不必要的混亂。今天的史學家
在翻案時,也應該有同樣的慎重:因為“漢奸”的歷史判定
背后牽涉著相當廣泛的道德問題和道德標准。單純強調一個
方面而忽視其它方面可能的合理性与重要性,即便不考慮道
德虛無的可能性,對今日的道德体系來說,也依然就不會引
起混亂,未必就是好事。

“翻案”對一個搞歷史的人來說,是一件不容易阻擋的誘惑。
也正因此,才更要提醒自己:慎重,再慎重。“漢奸”的帽
子當然也可以摘,但不應該是“僅憑這一點”的從歷史后端
的純粹功利性的單角度的簡單推斷。

(聲明:以上衹是我目下的一些想法,本人保留在今后做任
何修改的權利:))




論壇文摘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