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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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Alicia 于 February 18, 2001 13:37:17:

送交者: Alicia 于 February 10, 2001 16:56:21:

結婚

像我們這樣父母在國內,又不信教的人在美國結婚還是很容易的
。不用單位幵証明,去一個地方,填兩張表,交二十五塊錢,給
你三天時間回家想想清楚。如果三天以后仍有決心結婚,再去這
個地方,又交二十五塊錢。請一個法官公証,回家以后,會收到
一張"結婚証書"。這樣就算結婚了。至于請不請客,自己決定。

我和他去登記時,并不知道要交五十塊錢。填好表,他這個一向
推崇"單身主義"的人就幵始打退堂鼓了:"花五十塊錢買張紙,
值得嗎?不如我們自己承認承認算了,拿這五十塊錢今天晚上出
去吃一頓,就算結婚了吧。"

我堅持要去買那一紙
文書。三天以后,再交剩下那一半錢的決心仍在。他衹好陪我
去。一路上千叮嚀,萬囑咐:"既然交了錢,今天你千萬不要亂
講話,無論別人說什么,我知道你多半是一個字也聽不懂的,
你衹要說:'我愿意'就好了。"

在他的嘮叨聲中,我沒有看見停車場中間的長長的一溜路基,
那輛租來的新車直沖上去,可以看見底盤直冒火花。他在邊上
長嘆一聲:"你要搞成刑場上的婚禮,我也衹能奉陪到底了。"

總算安全到了目的地,居然要排隊。我激動得几天沒睡好,在
排隊時居然靠在他的肩上睡著了。懵懵懂懂被帶到一個穿西裝
的男人那兒。聽他講了一大堆真是一個字也沒聽懂的話,我連
忙抖擻精神,說:"我愿意。"

等到他也說完"我愿意"后,那個人慈祥萬分地說:"你們可以交
換戒指了。"

我的戒指早已戴了一個星期,現在聽他說要換過來,不敢違
抗,就手忙腳亂地想把戒指褪下來換掉,誰知他說:"噢,你們
已經交換過了。"然后新郎說:"你可以吻一下新娘。"

他胡亂在我臉上親了一下,總算可以回家了。

一出門,我丈夫昂首挺胸,儼然一個大男人,幵始訓斥老
婆:"你看,我叫你不要把戒指戴在手上,你不聽,現在出丑
了,像個鄉巴佬一樣。"

我沉浸在無比的幸福之中:"有什么關系,你想換,現在換過來
好了。"

于是我們成為夫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戒指換過來,換過去。

最后,我們真的把戒指換了,我一直戴到現在的戒指,原先是
他的那一個。

那個戒指很奇怪,戴上去后,就再也取不下來了。

柳蟬
作于很久很久以前
2001。2。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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