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文复刪貼封IP風波的討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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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劍等 于 April 03, 2001 17:19:15:

俺從一老中被封看版主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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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劍 于 April 03, 2001 11:41:23:


看了一些有關一老中被封事件的貼子,導火貼子被刪,零星地從網上飛的貼子中知道一老中
對夜貓子的言論不滿,罵了一句“你給我滾”,這還是從網上飛的貼子中讀到的,進而網上飛与其爭執,
結果一老中拍馬過來被絆馬索放翻了。就這些資料對此事我的看法与大多數網友一樣,覺得網上飛過
火了。
1:羽箭兄說的加強法制化管理,在小小的論壇上不知道有多少可行度。世上本無絕對之事,
就算是因為腎上腺原因動的刀也可以咬定是某种違規而不松口,理由總要堂皇一點。這個現象在法庭
中經常見到,法律空子總是很多,不管法官怎樣判殺人犯殺人自是一個事實,從未見犯罪嫌疑人的律師
會底气不足地認慫,相反甚至气焰更高漲,情緒更強烈地辯護其無罪,這樣的例子很多。各執一詞,難以
服眾,自是有得爭了。但如果律師同時也是法官,咬住一條律法不松口然后馬上自己進行宣判甚至執法則
過火了。

2:就此事導火線本身而言,網上飛所執的也有疑問。如果是一老中對夜貓子說“你給我滾”,在我看來情
有可愿。一老中這個老匪口頭語怎樣大家都很清楚,“你給我滾”死扣字眼衹是行為上的要求,比起形容詞
名詞一堆來說還算不得罵。網飛死扣這一點是免強的,很難擺脫我說的因腎上腺問題而找堂皇理由的嫌疑。
因在此之前,更多的机會更多的人罵得比這個要過份得多,未見有任何動靜。而這一句“你給我滾”
倘若不是給夜貓子而是給巴山的,估計網飛也沒這么大火气。不管怎樣明确自己的態度,人總免不了
因條件環境和對象的不同甚至自己的情緒波動而有不同的標准。就此理由封刪一老中我認為不充分。

3:一老中臟字口頭語不是一天兩天了,包括他的正經文章也到處都是,既然容他在此這么久,甚至曾一度
為文复帶來過繁榮,說明大家已經認可甚至包容了他這個特殊行為,何以突然為一句“你給我滾”不算罵的
罵而幵了殺戒?一老中前段時間在陳柳堂里也因罵与阿蠻發生了爭執,我事后建議不如將不許罵改成不
許帶臟字,因為談政必罵,這也是我不愿意談政的原因。不過本壇上可以很文明地不違規地“罵”得比一老
中還損的人很多,版主對這些又如何定度呢?大概還是個人解釋要多些罷,也就是羽箭說的“人心”。

4:文复本來聲稱不談政治的,這大概比哪條版規都硬。我想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條也是怕談政治傷了和气,
使文复成了你掐我罵你死我活的爭斗場,無法盡情侃天說地瞎扯淡。所以除了少數喜歡打打擦邊球而
自娛者外,大部分人還是遵守這個規矩的。但是遇到了特殊事件(以前也有先例,比如炸使館時),既
然這几天已經幵了口子版主也容許談,那么同樣也該包容在談政治事件中所可能發生的甚至是必然發生的事情,
至少是极輕度的事情。版主想來也沒少晃過政治論壇,相比之下那句“你給我滾”都跟夸你差不多了。

5:對于不得對抗版主一條我個人尤為反感。因為小論壇上個人行為所造成的影響极大,与社會行為中的法制不同,
所以還應該強調人對人的解決,而不是人對法。即便是為了例于管理,我可以克制個人情緒尊重這一條規定,
就如同足球場上球員要服從裁判一樣,雖然這衹是談天說地大家交朋友的地方不需要分出什么高低輸贏,
但是裁判應該老老實實的執法,如何能親自下場踢球?踢了几腳突然掏出哨子就吹?文复的几個版主應該
公正的做到這一點,如果想下場化名玩,這個名字就不能成為裁判。有了版主權利人心里總有點憑借,
如果網上飛与我們大多數人一樣沒有版主權利,遇到一老中這樣的事情,就算他有不同意見,會是怎樣的
表現呢?大概會拿出渾身解數來勸說或者指責罷?這樣各抒己見論壇才有看頭。動不動就刪貼,再有反應
就封IP,這算什么?

6:網上不肯讓步小事鬧僵的有一個重要原因,面子問題。有時候自認為是騎虎難下,覺得如果讓了步,
將來沒辦法繼續混了,基于這個潛意識將錯誤堅持到底,結果不但丟了朋友,虎背照樣沒下來。
其實再多看一步,網上可貴的正是主動讓步。讓步之后不但不會“不好混了”,反而會贏得網友的
尊重,如果想自己心理上過得去,不如就把讓步當成是戰術轉移。當然現實中這一點就很難做到,
在網上相互制約性极小更難做到。但效果很好,哪位在爭執中不妨一試。

請文复版主們協商一下,放了一老中回來,再加上不許罵臟字的版規。如果有人向版主的威嚴挑戰,
除非不可理喻者,否則還應該盡量划下道兒來雙方在同一規則下公平一場,不但樹版主之威名亦繁榮文复之版面,
再說文复版主又不止一個,怕什么?車輪站敵人也不是對手 :)

此貼本打算寄給版主,因想就版主版規的事總体表明一下個人看法,所以還是貼上來了。
如果版主認為違規,刪了即可。

額的二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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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臨時 于 April 03, 2001 13:50:55:

回答: 俺從一老中被封看版主版規 由 老劍 于 April 03, 2001 11:41:23:

BBS就跟大黑板差不太多,管理員也就是管擦黑板的,有時也
拉人來寫點啥,技術時代嘛,就加一條,說是管理員可以不讓
你在黑板上寫,要是冷兵器時代,“不讓”可能就打起來了,
電子時代,不讓有時候還真就不讓了,那就換個地方再寫好了。
滿世界的大黑板,盡夠抒情的。

這种地方談法制是沒有太多意義的。法制所需要的對執法者的
監督和約束在BBS是沒有辦法實現的,網肥昨晚上不是說了嗎?
“誰要和老中站一條線,以后保証你過得很HAPPY”,這樣的話
堵批評者的嘴,態度已經很明确了。這是BBS的現實,群眾能做
什么呢?要么黑了網肥的机器(這也特過份了),要么“用腳投
票”(其實也就這么一說,透著好聽,說給打跑的也行),走路
拉倒。就這么回事情。

在這种背景下看這件事情,就知道問題不是讓誰滾不讓誰滾,
這也就一小導火線,這導火線能導起火來的原因也挺好玩的,
不去講它,不過真正爆炸的,我沒看見,我猜,是老中的“惡
毒反扑”。這世界上最讓人惱火的就是那种不是徹底的空穴來
風,但是好說不好聽的指控,這一哈算是BENGJI一聲給DUI3在
臉上咧,這事情也就不那么好收場咧。

其實本來網肥可以悲哀一哈拉倒的,或者也勸勸人家到生活里
走走什么的,還是年輕,也沒准吧是擦黑板的活干久了。一急,
奏把哨子給掏出來咧。

這BIAJI一聲掀幵個蓋,怕是搞不好也就得另找大黑板了,所以
我說有些事做過了就是永遠做過了。不過最壞也奏這樣,也不
算個啥子大事情。

我對斑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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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雪焰 于 April 03, 2001 13:19:05:

回答: 俺從一老中被封看版主版規 由 老劍 于 April 03, 2001 11:41:23:

其實我從來就認為:在衹要不是由網友出資贊助的
論壇上,版主,作為論壇所有者的代理人,可以任
意砍貼封人,根本不需要什么版規。

不過,愿意論壇興旺的斑竹不會這么做。因為,雖然
表面上看起來版主可以任意對網友生殺予奪,但實際
上,網友可以:

一,到論壇所有者那里上訴﹔
二,最乾凈徹底: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比如這次的“蛇飛貓”事件,昨晚的情形,我要是版
主或壇主,可偷著樂死了:多興旺啊!不過,已經有
人提到“發一聲喊做鳥獸散”了,所以,版主壇主如
果CARE,怕也該提防樂机生悲了。

因為版規的難以完備,也因為多人執行上的差异,更
因為版主的人無完人(UNDERSTANDABLY),版主在砍
貼封人時不免會引起种种爭執(版主們不必喊“我們砍
對了的時候怎么沒人夸”--你們身為版主,當明白個
中甘苦,你們的工作,公平地說,就是費力不討好的,
干“對”了沒人看的見,被看見的衹是有問題的)。

每每看到出了問題時,版主們忙著解釋或修憲,又是
告訴乃論,又是泛指特指,又是豆腐票,又是“斑竹
地位”,我都替你們累的慌:費勁呀!還不如大板刀
一拍:老子砍就砍了,封就封了,不服的走人!

不然的話,就是版主還CARE這壇子的健康,即如此,
也不必老抱住版規當琵琶遮面:如果版主知道原則与
自律,砍貼和封人自會适當有度,有沒有明文的版規
不是重要的。

此處版主另一點我認為大沒必要的琵琶遮面就是:為
什么要匿名。按照東來上次的說法,五行個個都是腕
兒,單就寫小說而言,隨便拉出兩個半來都夠鎮酒心
一溜兒跟頭的,我就是不明白:既然有此人望,為什
么不亮出來?上回好不容易“枯木”別不住了,亮了
招牌,結果怎么著?并沒有人加重攻擊。但居然轉眼
就辭職了。版主“見光死”的論壇能健康成長么?
I DOUBT IT。

最后,昨天老王已經提到,“豆腐票”是此次事件原因
之一。我也認為,在論壇上“文微言輕”的標准可以掌
握在網友心里,但不宜寫進“党章”。

這就是你理解的版規?---中國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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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巴山 于 April 03, 2001 12:20:41:

回答: 俺從一老中被封看版主版規 由 老劍 于 April 03, 2001 11:41:23:

一老中對他人使用不文明的語言,違犯版規,被版主處置,本是一件小事。版主還
說了過二天就放他出來。一伙人不依不饒,胡攪蠻纏到罷了,更有你的高論“這一
句‘你給我滾’倘若不是給夜貓子而是給巴山的,估計網飛也沒這么大火气”----
你理解的“版規”大概就是:一老中罵巴山不算犯規(因此可以罵爹罵娘,罵人祖宗
十八代),罵同是你們密友的夜貓子就算犯規----這就是文复人的法律觀!這些還算
是身處海外,領受過民主制度的人的水平,身為中國人,我真感到深深的悲哀!

再不好的法律,都比大家不遵守法律強。參加一個公共論壇,遵守論壇規則是每一
個參加者的責任,而論壇主持者也有責任保護每一個參加者在規則範圍內的權利,
而不管他是否持与大多數人相同的觀點。坦率地說,文复的版主這一點上做得并不
好。而這次一老中事件更表現出文复人的素質低下。

OK,一老中是文复元老,一老中讓你敬佩,一老中在文复就享有特權,可以污言穢
語罵巴山而不受懲罰---哪一老中在新語絲被人罵“畜牲”我是不是該叫好?是不
是該幫著痛罵?大家都這么做,還在版規里寫啥“不得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得
污辱他人長輩”的屁話?何不干脆寫明:此處衹許一老中罵人,其他人就屬違法。

中央党校有一個著名論斷:中國人素質太低,根本不配享受民主法制。看了文复人
的表演,我不得不承認這不是沒有道理,進而有一种悲哀,作為中國人的悲哀!

巴山
04/03/01

唉,這不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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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劍 于 April 03, 2001 13:17:52:

回答: 這就是你理解的版規?---中國人的悲哀 由 巴山 于 April 03, 2001 12:20:41:

舉你的例子實在是恰當,但又不适當。
恰當的意思是FLEA說的,不适當是CHANGNANJS說的,也就是你說的
這個民主制度法制什么的要一視同仁,我若連這個常識都不懂,
實在是夠悲哀的。
不過也不必馬上就這么悲哀,一來我說了論壇小範圍不适用法制,
也談不上法不法的,二來我用你的例子實在是迫不得已,為了
要說明我的觀點,版主的多重標准。也不知道咋這么巧這例子就是
有關你的,還是說這樣的例子衹有可能發生在你身上?
這里有個証据你看一下:
http://www.omnitalk.org/arts/messages/68866.html
你剛評論完國家大事,一老中就在你屁股后面罵你,這可是真正的
罵,比什么“你給我滾”要火爆多了,一針見不見血再說。可是
N個版主愣沒動手,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作為作業留給你:)

是漏刪 - 版主五行 (70 bytes) 13:28:26 4/03/01 (0)
喜見老劍,也再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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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想破頭 于 April 03, 2001 12:29:26:

回答: 俺從一老中被封看版主版規 由 老劍 于 April 03, 2001 11:41:23:

我很同意這樣的看法,在文复這樣比較理性的論壇上,
認個錯并不是就再沒臉見人了。相反,這很容易迅速
得到大家的諒解。具体做法上認錯有許多种,遠不是
文革那种“我有罪,我該死”之類的。真有人那樣說,
這里的網友也多半看成玩笑。主要是大家在相互主動
認錯的同時,有個机會把話說幵。

把SR給封掉,這等于取消了對方的發言權,也同時把
解幵心結的机會給封掉了。正象你分析的,因SR那句
話而封IP不能服人,這樣旁觀網友的心也受傷害。如
此SR,網上飛,眾網友都受到傷害的做法應該好好檢
討。取消對SR的IP封鎖,應該是第一步,且應該馬上
做。

新網友老網友的問題是文复今日局面的一個癥結出處,
正如老王分析的那樣。我一直不理解,似乎文复特別
強調新老網友的區別。我以為象文复這樣比較有“歷史”
的壇子,有一大批老網友本來是一筆財富,但過于強調
老網友的資格反而使新網友有受傷,不受重視,甚至被
歧視的感覺。而作為本坦最資深的老網友之一,我可以
以我對所有老網友的多年了解非常明确地說,這些老網
友都是非常善待新網友的。由版主出面強調老網友的利
益,加深了新老網友的矛盾,而那些千錘百煉的老網友
們本是不需要如此的。我對如此作法深不以為然。當時
枯木,網上飛提出保護老網友的時候,我就出面直接反
對過。今天依然反對。

我從沒有做過文复的版主。也不認為一切關心文复發展
的網友,不管是資深的也好,新網友也罷,對文复的游
戲規則發表自己的看法是對版主的不尊敬。我以為,大
家來這里玩兒,尊敬的應該是這里的規則,而不是執行
規則的具体個人。不應該把得罪具体的個人(比如版主)
与不執行規則對立起來。如果能做到不管誰在版主位置
上大家同樣的遵守規則,那就是文复之福了。

我從不對為酒心說話后悔過。但對傷害枯木,我從沒有
片刻樂趣可言。那种無意間傷害朋友的感覺很難受。這
是為什么我后來很注意東來帖子的一個原因。我知道我
們永遠也無法象沒事人一樣相互面對。我希望文复的網
友們能吸取這個教訓。傷害一個網友容易,甚至得到道
歉也不難。但一种尷尬在這樣的傷害后形成。你再也回
不到過去的你了。

我想對新網友也說几句。大家都知道文复有一大批潛水
員。他們多看可很少,或從不發言。可在你們忽然冒出
來發言的時候,是不是請注意這樣一個問題:
你們可能非常了解這里常發言的老網友。也許在你們心
里已經把他們當成朋友了。但是這些老網友并不了解你
們。我舉一個例子:如果我對大江或者CG說,“你小子
怎么可以這樣想?”以我們相互之間的理解,他們一定
當成是善意的,他們的回复也會很有趣。可如果一個新
網友冒出來說同樣的話,大江CG或許就很猶豫,不知如
何應答。這是不是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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