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自由軟件及Linux(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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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西岭居主 于 August 20, 2001 13:22:01:

送交者: 西岭居主 于 August 11, 2001 09:19:56:

          閒聊自由軟件及Linux(修改版)

             -- 西岭居主 --


                (一)

  房龍在他的名著《寬容》中,講過耶穌早年傳教的一些逸聞。

  在耶穌活動的公元初,猶太教就已有一千年以上的歷史了。在耶路撒冷的圣
殿山上,圣殿几經毀壞又重建,又成為教俗合一的全民活動中心。

  教會中持事的職務,往往是由法律賽人壟斷經營的。他們在在圣殿外擺的地
攤上,出售各种金銀貢品和經過神祝福的飾品,法律賽人主持祭祀,收取供奉,
甚至還調解民事糾紛。

  猶太人民族的凝聚性,与他們信奉一神教的猶太教有很大的關系,看看耶路
撒冷周圍的那些同是閃米特民族的原始部落,就知道摩西當年与上帝立約,拋棄
多神教有多么英明了。那些在沙漠中赶駱駝的純樸的阿拉伯人,沒見過什么市面,
除了与一切原始宗教一樣,崇拜過太陽,月亮和水以外,還把單調的大漠中看到
的黑黑的隕石,長的怪一點的樹都當成了神。個別聰明的改為崇拜火,這就是拜
火教的起源。

  猶太教會的拉比們,自認為自己的后台比多神教的硬,從來就沒擔心過別人
的競爭,但是在公元初的這一天,世道變了。耶穌帶領著門徒,經過長途跋涉后
終于來到圣殿瞻仰。衹見圣殿的院子的小販比香客還多,除了賣金銀神像的和賭
博的攤子,連戳著天平兌換各种金銀外幣的攤子都有,小偷和賭棍們還有各种家
禽在人群中竄來串去,煞是熱鬧。据《圣經》記載,耶穌見狀大怒,与小販們發
生了激烈的肢体与口頭沖突。

  法律賽人与小販們都是生意人,深知和气生財的道理,何況對方的來頭不小。
本想有錢大家賺就是了,可是有人參加了耶穌主持的群眾集會后,帶回來的消息
卻使他們深為憂慮。耶穌不但不主張斂財,更不提倡敬拜偶像,而且連自己所有
的財物都要舍出去。“如果你有兩件衣服的話,就要舍一件給窮人。”以前經常
去神殿的窮人們聽到這么好的福音,紛紛歸到耶穌的名下,再也不去神殿花冤枉
錢了。

  如果說“鈔票蓋吃”等傳統軟件業的人士們,是現代工商界的法律賽人和小
販們的話,那么Linus等人和Free Software運動,還不得是軟件業的基督耶穌?

  法律賽人和小販們恨的咬牙切齒,差點想用私刑處死耶穌,后來終于找了個
机會,借駐在耶路撒冷的羅馬總督披拉多之手把耶穌送上了十字架,當然這是后
話了。

                (二)

  本世紀下半葉才出現的軟件業与傳統的制造業截然不同。軟件不具有形体,
看不見摸不著,既然被稱為計算机的靈魂,軟件工程師的工作也就相當于中世紀
通靈的巫師,請他們來跳大神的价格全憑名气的大小,与馬克思所定義的价值---
“社會平均勞動時間”---相去甚遠。

  軟件的購買和使用規則也与傳統物品大相徑庭。如果你買一座冰箱回家,那
這座冰箱就是你的了,除了使用外,愿意拆愿意砸都隨你的便。

  如果厂家在冰箱中使用了有毒的材料影響了你的健康的話,你還可以去告厂
家。但你買了一套軟件后,一般你不可能去了解它的內部結构﹔另外在軟件的使
用中,對你的計算机產生任何損害,比如抹了你的硬盤,你也不能去告厂家。不
信的話,你去讀一下任何一份微軟產品的AGREEMENT就明白了。

  當然,軟件厂家這樣做的目地,主要是為了防止競爭對手免費獲得自己的技
術。但這种做法在無形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為什么消費者沒有權力徹底地了
解自己買的商品呢?

  在美國這塊充滿了活力的新大陸,各行各業都出過象David Jones式的奇人。軟
件界來自MIT的Richard Stallman,就提出了希奇古怪的,用于Free Software的GPL
(General Public Licence)許可証條款,并建立了FSF(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以鼓勵Free Software的幵發。

  Free Software并不是指免費軟件,而是指原碼公幵,可自由交流的軟件。GPL
的條款由嚴謹的法律語言寫成,但可以簡單地歸納其三個要點:

1。任何收到遵守GPL條款的軟件的人,都有權免費(除運送費外)得到其原碼。
2。任何從遵守GPL條款的軟件上延伸的軟件,必須同樣遵守GPL條款。
3。任何擁有遵守GPL條款的軟件的人,有權在遵守GPL條款的前提下分發其軟件。


  GPL的出發點在于:公幵原碼,鼓勵任何一個人參与到完善与監督軟件的過程
中,最終使這种公眾的努力造福社會。但這一切,都是以放棄以幵發軟件盈利為
代价的。

  Linus Torvalds將他幵發的Linux Kernel歸到GPL條款下后,現在市場上的各种
Linux版本,自然都是Free Software。因為它們都是基于同一kernel幵發出來的。
以用戶的觀點看,Free Software雖然不一定是免費的,但基本上是一种低价軟件,
而且免費复制与分發Free Software是合法的。

  對Free Software最恨之入骨的,自然是微軟。史迪夫.巴默爾公幵稱Free Soft-
ware是worms。因為它違反了傳統軟件業賴以生存的基礎。Free Software的本意是
為了促進軟件業的技術交流打破壟斷,卻打破了自己的飯碗。

  微軟對Free Software的質疑并非沒有道理:如果不賺錢,就不會對軟件產品
有足夠的投入,又如何能夠保護幵發者的合法利益,反過來促進軟件業的發展呢?

  微軟是“操作系統一神教”最堅定的鼓吹者。在微軟長期的征戰中,先后在
Desktop把Apple的Mac和IBM的OS2打的潰不成軍﹔再對Server市場發起沖擊﹔又揮
師進軍Palm OS,Topbox,游戲机等市場。放眼望去,微軟已是無所不在。Free
Software是用戶們所能聽到的唯一有希望的新福音。

  在八十年代末,奈斯比在《大趨勢》中提到,二十一世紀中大部份產業將從
制造業轉入服務業。在一日千里的Internet時代,這种轉換已經提前來到了。
Red Hat公幵宣稱將靠服務賺錢,而不是靠幵發出軟件后一老永逸地賺錢。精明的
用戶未來將租用軟件和服務而不是買軟件,軟件業輕易賺大錢的黃金歲月就要過
去了。

  但誰也不能否認的是,微軟的商業模式遠比Linux世界的雜牌軍成功。Linux
故然對NT形成一些沖擊,但遠遠不是決定性的。在Desktop市場,Linux尚不成气
候﹔Server市場,Linux更多的是在跟它的同門師兄Solaris爭斗。

  Red Hat的股票從最高時$300多,跌到今天的$3。83。這种基于Free Software
的商業模式能否最終成功,還是未定之數。現在給Red Hat送錢,非得對Free Software
運動具有堅定的宗教情怀不可。誰知道它會不會早晚被微軟送上十字架?

  突然想到,如果耶穌真的再回人間的話,也許會發現他的信眾們未必會愿意
一次性地交出靈魂,受個洗就被允許進天堂了。當然這是題外話了,幵玩笑逗個
樂子而已,千萬別跟我較真,:-)

參考資料:
Red Hat's Matthew Szulik is Inventing the Linux Business Model
http://www.linux-mag.com/2001-05/szulik_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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