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見与節婦和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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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 于 July 05, 1999 08:50:30:

送交者: ** 于 July 01, 1999 21:09:54:

短見,即近視病。《呂氏春秋》中說:“智所以相過,以其長見与
短見也。”這就是說,判斷一個人聰明与否,要看他的見識長短。
短見,就是見識短淺。遇事衹會考慮眼前的利益,就是衹能見到自
己眼鼻子底下那一塊,看不到前途,尋不著光明。一旦著急,沒了
招兒,抹脖子上吊,蹬腿了事。因此,尋死,也叫“尋短見”。
中國古時候,女人尋短見的多。
女人尋短見,与女人的見識短不無關系。整日關在家中,沒有自主
權,沒有經濟權,遇到大事,自然失去主張,不知如何是好。
女人尋短見,多半是兩件事,一是為情郎,父母逼嫁他人,女兒不
從,又無法逃跑,一著急,尋了短見。另一种是丈夫死了,大家族
人際關系复雜,不知今后何以為生,干著急,不如一了百了。
這后一种“短見”,被“長見”的男人利用了,大肆宣揚。瞧,這
樣忠誠于丈夫的妻子,應該成為所有女人的榜樣。于是,有了節婦
和烈女。
女人還真是短見,一代又一代,很自覺地接受這些觀念,自覺地成
為節婦和烈女。据統計,二十四史中的“烈女傳”,搜羅的人數也
是逐代增多,從唐代的二三十人,到元代的一百多人,及至清代修
明史時,有烈節事跡的女性竟達萬余人!后來寫入書中的也有三百
余人之多。當然,明以后的情況有所不同,明朝規定,家族中有殉
夫的節婦烈女,可以減免賦稅。所以,逼死寡婦的事就多起來。
烈節婦們的事跡,讀起來令人覺得十分可悲。
明代有個蔡烈婦,嫁給松陽人葉三為妻。葉三很窮,以砍柴為生,
家徒四壁。后來葉三病了,靠蔡氏紡織維持生活。葉三病勢日漸沉
重,他拉著蔡氏的手說,乘我還沒死,你改嫁吧,那樣的話,你就
不用受三年守制的苦了。蔡氏聽罷,便去梳洗更衣,怀里揣了把剪
刀,來到丈夫床前,說道:“我這就先嫁了。”話音未落,用把剪
刀刺向自己。
還有一位鄭氏女,性情更加剛烈。有回鄰人送糕點來,一問,才知
是某寡婦再嫁。鄭氏非常不高興,吩咐將糕點倒掉,并大罵那個寡
婦不受禮節。她的丈夫在一旁幵玩笑說,你別罵人,要是你丈夫不
在了,你難道守著不嫁人嗎?鄭氏沉著臉,正色道:“你別擔心,
我決不會這樣做。”后來,丈夫病重,臨死前,瞪著鄭氏不肯閉目
,鄭氏道:“你放心,不用怀疑我的決心。”說著,便自縊于丈夫
的床前。
兩個節婦都當著丈夫的面,先尋了短見。
由此想到霸王別姬。霸王四面楚歌,他的寵妃虞姬勸他突圍,然后
“自刎于君前”。女人們都這樣自覺地讓丈夫“放心”,其實,丈
夫們不一定有這個意思。但是看起來好象是男人逼死女人似的。
守寡殉節的事,原始的動力,來自于儒家的“气節”觀念。“不成
功,則成仁”,這是對男子而言﹔至于女子,“仁”的概念便不再
是事業、理想、家國、朝廷,而是非常具体的人---自己的丈夫,
為丈夫保証自己的“清白”。
因為女人對這類問題的認識,要比男人淺近而簡單,所以,當她處
于与男子同樣的境遇時,女人赴死會比男子更堅定。歷代列女傳中
還常常可以見到這樣的事跡。如明代的一位張氏夫人,有個女兒。
逢倭寇入侵,所到之處,燒殺淫掠。母親就對女兒說:“婦道唯重
節,萬一賊人入了城,我們解決的辦法衹有兩條路可以避免被侮辱
,跳井和自殺。”丈夫聞聽此言,責怪妻子不該有如此不祥的念頭
。張氏說,你有這樣的妻女,是你的大吉祥。不日,倭寇破城而入
,眼見無處藏匿。張氏連聲呼叫女兒:“還記得媽說過的話嗎?”
女兒點點頭,隨即跳入后院的井中,張氏也跟著跳了井。
張氏的丈夫后來如何,史書無記載。也許他不存在“貞洁”的問題
,可以苟且偷生吧。
好了,不再瞎扯胡侃,拜拜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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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見就短見吧, - 蘭沙 (1294 bytes) 23:46:37 7/01/99 (1)
好,好,改得好! - ** (44 bytes) 00:14:41 7/02/99 (0)
嗨! - 酒心 (251 bytes) 22:12:48 7/01/99 (1)
唉。本想拍拍什么的,這倒好,又完了。 - ** (16 bytes) 23:39:09 7/01/99 (0)

嗨!
送交者: 酒心 于 July 01, 1999 22:12:48:

回答: 短見与節婦和烈女 由 ** 于 July 01, 1999 21:09:54:

我手上也有一本烈女傳,想想都是那千
年的事了。記得有部電影,丈夫去世的
當天,那女人就和別人偷情上了,那個
男的問她,她說:

“他死了,可我還活著。”

絕了!她還活著?生命不息,沖鋒不止!

唉,莫道世道滄桑,人心天天复興,況女
人乎!

短見就短見吧,
送交者: 蘭沙 于 July 01, 1999 23:46:37:

回答: 短見与節婦和烈女 由 ** 于 July 01, 1999 21:09:54:

男人長見的多,苟且的也多,還好意思來笑話人家。

其實這節婦烈女的故事換個講法,不就是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了?
如果當愛情來看,就不覺得是什么封建糟粕了。也不用你這么糟
賤人家了。

故事改成這樣再讀:

明代有個蔡姓婦人,嫁給松陽人葉三為妻。葉三很窮,以砍柴為生,
家徒四壁,但夫妻恩愛,也是其樂融融。不一日葉三病了,蔡氏主
動擔當起了家庭生活的重任,以紡織維持生活。以前,葉三每天早
出晚歸,現在倒可成日待在家里,夫妻感情日重,恩愛有加。但葉
三病勢日漸沉重,眼看就要不行了,一日,他拉著蔡氏的手說,乘
我還沒死,你改嫁吧,我舍不得你為我受苦。蔡氏聽罷,流下眼淚,
說,夫君我怎能舍你而去呢。便起身去梳洗更衣,怀里揣了把剪刀,
來到丈夫床前,說道:“我先去了,在那里等你,你可要來啊。”
話音未落,用把剪刀刺向自己。葉三三日后也隨妻而去。

還有一位鄭氏女,性情更加剛烈。有回鄰人送糕點來,一問,才知
是某寡婦再嫁。鄭氏聽后便吩咐將糕點倒掉,對丈夫說,真是昨日
黃土朧中埋白骨,今宵紅綃帳底臥鴛鴦,人怎可如此無情無義。她
丈夫在一旁幵玩笑說,你先別說別人,要是我不在了,你難道守著
不嫁人嗎?鄭氏低頭想了一下說道,不會的,我們情深義重,我怎
么能做得出來?后來,丈夫果真病重,臨死前,他望著鄭氏不肯吐
最后一口气,說,我們的緣未了,隨我來吧。然后閉目,鄭氏道,
夫君,稍候。說完,自縊于丈夫床前。

我覺得故事都一樣,看你怎么看了,不可把人家的愛情就不當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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