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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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G 于 June 23, 2000 02:27:50:

送交者: CG 于 June 08, 2000 10:32:03:

中国要讲法治,是对的,因为向来讲人治,人治扯淡。

但讲了法治,不等于就不要讲人道。因为法的目的,
不是要把人都变成顺从的奴仆,而是为人更好地存活
服务的。法律死板,人是活的,这不等于说是以情干
法,回到人治的死路上去。而是说,在不违法的前提
下,应该允许于人道以最大的存在空间。只有这样,
人才是活在有人味的世界里,而不是生存在一个活棺
材的人间地狱中。

儒学讲中庸,但奇怪的是,被其所不知不觉浸淫的国人
却最不爱讲中庸,而是非此即彼,在极端之间摇荡。如
果非要讲法就甚至不许人道的存在,那样的试验中国
历史上早尝试过,尤其是那些法家当道的日子。效果
又能怎样呢?除了秦二世而亡之外,好象也没留下什么
更好的记忆。

十九世纪初,英国人的法律规定是偷盗一个先令就要判
死刑,所以当他们的人到大清国来时,还觉得中国的
法律真棒。然而两百年过去了,可真是成了风水轮流转
了。我也一直指出中国法制不行,确实是最大的问题之
一。但法治最终而不重新转化为那种只崇厉法,是需要
极为小心提防的。因为若专崇厉法,必需要极为强大的
专权做为倚靠才可能执行。那只能将中国引回历史中去,
而不是向前走。

法治不但是一些刻板的法律条文,更重要的还是这些法律
条文所赖于依存的和谐的人文背景。背景的和谐和宽容,
正是为了调和法律的苛严,使得人们不至于在厉法的残酷
下战栗而无所适从而压抑的最终变态。从这个角度来说,
人道主义和法治,实际上是互生的,阴阳互补。中国的问
题,是两个都并列的,既无良好的法治,又无健康而和谐
的人道人文背景。因此只有总在极端之间振荡。而今有人
拿了楼下那个老太太过街来,还有人之高呼活该,不正是
这样的阴阳割裂之不和谐的明证么?

任何之政治评论,若不能从文化深层来反思,看来真是除
了骂街之外,没有更好的下场了。

CG
所有跟贴:

CG 请进,我想补充一小观点儿。 - 鼻子 (1316 bytes) 12:48:03 6/08/00 (3)
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 CG (588 bytes) 13:00:18 6/08/00 (2)
噢,谢谢啦,我拿您这篇慢慢学。 - 鼻子 (66 bytes) 13:03:55 6/08/00 (1)
哈哈,你是不是要把我 - CG (276 bytes) 13:06:49 6/08/00 (0)
关键在于人道和法治如何平衡。 - 庄之蝶 (307 bytes) 11:37:23 6/08/00 (8)
民主立法,是避免不人道法律的最可能途径 - 皇上姥姥一号 (247 bytes) 11:47:29 6/08/00 (5)
姥姥,恐怕不那么简单的:-) - 庄之蝶 (99 bytes) 11:56:37 6/08/00 (4)
对大多数人有利,就合情理可不是我说的,咱打住! - 皇上姥姥一号 (208 bytes) 12:03:04 6/08/00 (3)
姥姥发火,“意欲何为”? - 庄之蝶 (299 bytes) 12:15:09 6/08/00 (2)
庄先生,我可没说那女子不是你老婆 - 皇上姥姥一号 (133 bytes) 12:21:17 6/08/00 (1)
嘻嘻!怎么一句一个“我可没说。。。”:-) - 庄之蝶 (24 bytes) 12:26:02 6/08/00 (0)
别光说不练。我在楼下提议搞民主过家家,实地搞一搞,咋都不响应? - finger (0 bytes) 11:40:06 6/08/00 (1)
嘻嘻,就你煽动人犯法啊。铁证俱在,版主可以封他的屁屁了。 - 大巫师 (66 bytes) 12:36:51 6/08/00 (0)
儒学讲中庸 - flea (214 bytes) 11:33:12 6/08/00 (2)
听说过物极必反吧。 - CG (0 bytes) 11:47:34 6/08/00 (1)
听说过 - flea (18 bytes) 12:29:30 6/08/00 (0)
谈点看法 - 醉虎 (654 bytes) 11:24:33 6/08/00 (0)

CG 请进,我想补充一小观点儿。
送交者: 鼻子 于 June 08, 2000 12:48:03:

回答: 法治与人道 由 CG 于 June 08, 2000 10:32:03:

我中文丢得挺多,在外面这几年除了网上看中文,没机会接触太多
中国人,所以我来文复纯粹是巩固自己的中文知识。
不过说到法律,是我在海外的专业,想加几句请指正。
我学的法律都是书本上的,但给我一个印象就是西方的法律
有很多人的东西在起作用。例如英国和很多英联邦国家,还有美国
都是用成文法(Legislations)和案例法(Common Law)结合起来的
方式来实施的,同时还有一个和案例法类似的辅助类型叫Equity(不
知中文译文)。Common Law 和 Equity 是参照先前的法官说的话
来裁决案子的,也就是说法官说了就是法律。 这其中是不是有很多人治的因素在起作用呢?总有些吧? 法官他们是人,每
个人对法律的解释都不同,因为人毕竟是主观的。所以导致很多有经验
的律师会对不同的法官采取不同的策略。 但难道人的因素就会导致
不公平吗? 当然会,但如果这些法官都试图去作得公正,那么不公平
的程度就会减少。 法律不是绝对的,您说得很对,因为每一个案子都
是不同的; 因为法律的执行对象和执行人都是人所以人的因素肯定
要加进去的。

我也一直对中国如何才能从Rule of Men 过渡到 Rule of Law 而
困扰这。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经验的没有,另一方面也是所闻的一些
国内的司法和律师朋友们的介绍,使我觉得中国从人治到法治还有太
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法律的执行人
是如何执行法律的问提。所以我觉得除了您提出的人道主义,人文
环境的改变与法治有密切关系以外,执法人的素质的提高也和在中国
推行法治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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