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案对我党进行反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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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朱海军 于 August 17, 2000 16:01:39:

成克杰案对我党进行反面教育

吴逸分析大贪官成克杰犯罪的原因说:“从审判情况以及媒介披露的情况看,成克杰着手犯罪的动因完全是出于要与其情妇结婚。这一点,新华社消息写得相当明确:‘法庭审理查明,1993年底,成克杰与情妇李平商量各自离婚后结婚。两人商定:由李平出面联系有关请托事宜,成克杰利用当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人民政府主席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二人收受钱财,存放境外,以备婚后使用。’我们平时常感慨的‘不爱江山爱美人’、‘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现象,用在成克杰的身上一点也不为过——他是自甘堕落为红颜。”(吴逸,《畸形婚恋关系让成克杰一步步走向毁灭》,载于8月4日《检察日报·每周观察》)

这种“女人误官论”和“女人误国论”一样,是十分幼稚的,也是荒唐可笑的。

广东省纪委、省检查厅专门发出通知,凡共产党员包“二奶”、养情妇的,一律开除党籍;国家工作人员包“二奶”、养情妇的,给予行政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党员干部包“二奶”将被开除党籍公职》,载于6月28日《南方都市报》 )

成克杰原来是广西的,后来任职北京,广西和全国都没有下达广东这样的规定,所以,成克杰养情妇,大概没有违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该遵守的纪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成克杰与李平两厢情愿地发生性关系,谁也没有强奸谁,所以,在这一点上,谁也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成克杰并没有与李平结婚,所以,他也没有犯重婚罪。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有个把情妇,这正常得简单都有点不正常了。成克杰冒着罢官、被杀头的危险贪污千万元欲与李平结婚,这说明他是一个性情中人,他大概只有李平这一个情妇,而且他对李平的感情专一到了要与她结婚的地步。与那些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尽一时之欢娱的薛蟠们相比,成克杰简单就是一个惜香怜玉的贾宝玉。如果成克杰只是用自己的合法收入与李平相处,他不但没有犯任何罪,简单可以说是一位“准道德楷模”。

成克杰罪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不是罪在任何别的方面。假如有位高级干部贪污数千万元全都捐给了希望工程,他犯的罪也不比成克杰轻一点点。法律只惩罚犯罪行为,而不问犯罪动机。所以,成克杰案给我党进行的反面教育仍然是孟德斯鸠说的人性卑贱、有权必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不是“万恶淫为首”、“女人是祸水”这样腐朽的古训。
2000-08-04

所有跟贴:

欢迎朱海军 - 一乐也 (32 bytes) 17:39:30 8/05/00 (0)
还忘了夸一句 - 插一腿 (134 bytes) 14:06:05 8/05/00 (3)
插兄怎么才开始? - trader (24 bytes) 14:09:13 8/05/00 (2)
先撂这, 怕他来我也呼呼了, 面对面挺不易的:) - 插一腿 (0 bytes) 14:11:23 8/05/00 (1)
嘿嘿 - trader (137 bytes) 14:16:48 8/05/00 (0)
说得好, 给小朱鼓鼓掌! - 插一腿 (624 bytes) 14:00:39 8/05/00 (0)
搞清楚事实婚姻也是婚姻。 - Mark (16 bytes) 10:05:50 8/05/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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