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乾荣对西安女歌迷的“话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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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朱海军 于 August 17, 2000 16:06:07:

王乾荣对西安女歌迷的“话语强奸”

朱海军

王乾荣说:“按‘骚扰’一词,似乎指恶意打扰、使人不得安宁甚至受到伤害之谓。然而说到‘性骚扰’,又似乎(甚至可以肯定)就是专指男的骚扰女的。”

这是不对的,“性骚扰”是从英语直译过来的一个很准确的表达方法,比军歌《三大纪律大项注意》里用的“调戏妇女”严密多了。无论欧美,还是中国,性骚扰都既可能是男对女,也可能是女对男。就连强奸都有女对男的,何况性骚扰了。

王乾荣说:“我们提到‘性骚扰’,为什么就认定是男人对女人的骚扰呢?也许,从男人的富有进攻性和易于冲动等生理、心理特点来看,男人更多地是性骚扰的施动者。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没有理智,没有修养,没有道德,并且,难道就没有女人骚扰男人吗?而舆论和社会评价,对男人又何其不公也!”

谁说了“没有女人骚扰男人”?谁认定了性骚扰一定是男人骚扰女人?没有人这样说,没有人这样认定,王乾荣煞有介事地撰文批评,说轻了是无的放矢,说重了是无中生有!

  王乾荣说:“最近读了篇报道,挺有意思,说男歌手罗中旭在西安唱歌,一帮女歌迷强行冲上舞台,对他又是狂吻不已,又是紧抱不放,还跟踪至人家下榻处纠缠不休……这算不算性骚扰呢?”

这当然算是“性骚扰”,还确实发生过男歌星被女歌迷强奸之事呢。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奸是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件,也就是说,被强奸者不控告,法院就不过问。我国还没有针对性骚扰的立法,即使有的话,也只能把性骚扰定为自诉案。没有谁说罗中旭在西安受的不算性骚扰,但是,受了性骚扰,他高兴、他不在乎、他忍了,那都是他自己的事,别人是不能替他上诉的。为罗中旭鸣冤叫屈者,安得不是在心底希望自己被骚扰呢!

王乾荣说:“少女为什么会如此轻狂呢?也许是社会一再给她们潜移默化的灌输,女人是可以放肆、放荡和无耻的?女人崇拜偶像,就有权利将其据为己有,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她们不管不顾地吻、抱和死缠烂打,就是对偶像的“爱”,就不存在侮辱人格尊严、使人家感到痛苦的问题了?只想着自己发泄情欲,不管对方死活,不是典型的自私自利的性骚扰吗?”

即便人们说到性骚扰都是专指男人骚扰女人,社会也没有潜移默化地向女人灌输女人可以对男人进行性骚扰;正如人们说到强奸专批男人强奸女人,并没有潜移默化地向女人灌输女人可以强奸男人。西安女歌迷对罗中旭的所作所为,大概称得上“放肆”,却似乎还称不上“放荡”和“无耻”,更称不上“蹂躏”和“侮辱人格”。我认为王乾荣对西安女歌迷的“话语强奸”,超过了西安女歌迷对罗中旭的性骚扰。

王乾荣说:“男作家写了性,就一定是诲淫诲盗,女作家更露骨地宣扬性,则被捧成文学界的‘新新人类’,另加种种抑男扬女之论,是否意味着,文学领域中的‘性骚扰’,也是专指男人对女人的骚扰。”

当前文坛,男作家竞相写性,未闻谁以“诲淫诲盗”被封杀,一度被禁的《废都》已经堂而皇之地收入新出版的《贾平凹文集》中。卫慧的《上海宝贝》也只不过是在严肃文学限度内“写了性”,与众多男作家相比,还远远称不上“更露骨地宣扬性”,却被不合法定程序地查禁。这是男性话语霸权对女性话语的强奸,而不是在纵容女性和女性话语“放荡”。

(本文资料来源: 王乾荣,《性骚扰的偏袒》,载于8月4日《 中国青年报》“求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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