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中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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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G 于 November 17, 2000 04:05:01:

美国大选中的两个问题

送交者: CG 于 November 09, 2000 09:32:57:

我比较习惯于将任何一个现实的比较大的事件都看成一个
历史事件。所谓历史事件,则就需要将它投放回到历史中
去来比较查看,才有可能看的较清楚。

先说第一个我的前提观点:即我并不认为美国人的两百年
实践,是一个孤立于历史的、特出的实践。而是诸多实践
中的一个。它本身也是汲取传承了诸多更久远的经验之基
础上的。

其一、所谓“先例不可破”

这个大概源承于英国法统。相近于我们的就是所谓的必须
“法先王之法”。美国的“先王之法”,就是这两百年来
的先例先法。我有必要指出一点: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期
的安稳运作,都是立足于“法先王之法”。只有在先法不
再为时事所容时,即先法无法再处理新问题时,才会需要
变革。典型的如百年前的变法。而法之所以要破,正是因
为为了进步。那美国人这个“经验”,算什么经验呢?究
竟是先进还是落后呢?

其二、严守法律规定

GORE 赢得了POPULAR VOTE,如果按照民主符合多数选民意
愿的原则,则他当然应该成为美国总统。但这不符合美国的
成例和先法。换回来说,为了符合“成例”和“先法”,则
宁可违背多数选民的意愿。显然,这里法,是高于选民意愿
之基础上的了。这既离开我们传统的法家权谋术的距离很近,
离开民主的距离,我就实在不得而知了。我看美国人也并没
有很好的解决民主和法之间的矛盾关系。这个矛盾,过去即
便能勉强负载,将来还行吗?

CG

所有跟贴:

American legal system emphasizes precedents - trader (693 bytes) 10:52:20 11/09/00 (0)
两点不同 - 临时 (957 bytes) 09:58:35 11/09/00 (10)
到这里,则如果再探究下去只能归结为信念了 - CG (1073 bytes) 10:11:26 11/09/00 (9)
这会可真是看不懂了:) - 临时 (1233 bytes) 10:37:58 11/09/00 (8)
怎么衡量好不好? - CG (875 bytes) 10:53:42 11/09/00 (7)
我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 - 临时 (769 bytes) 11:09:08 11/09/00 (4)
显然你忽视了一个事实 - CG (827 bytes) 11:18:49 11/09/00 (3)
步调太快 - 临时 (715 bytes) 11:27:56 11/09/00 (2)
这帖比较有说服力 - CG (75 bytes) 11:32:30 11/09/00 (1)
多谢多谢 - 临时 (36 bytes) 12:05:59 11/09/00 (0)
渐进变革是共同点 - CG (376 bytes) 11:00:58 11/09/00 (1)
越走越快 - 临时 (499 bytes) 11:14:44 11/09/00 (0)
美国不比中国,从来也没有违背过祖训 - 不算和 (695 bytes) 09:46:11 11/09/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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