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见与节妇和烈女




论坛文摘主页

送交者: ** 于 July 05, 1999 08:50:30:

送交者: ** 于 July 01, 1999 21:09:54:

短见,即近视病。《吕氏春秋》中说:“智所以相过,以其长见与
短见也。”这就是说,判断一个人聪明与否,要看他的见识长短。
短见,就是见识短浅。遇事只会考虑眼前的利益,就是只能见到自
己眼鼻子底下那一块,看不到前途,寻不着光明。一旦着急,没了
招儿,抹脖子上吊,蹬腿了事。因此,寻死,也叫“寻短见”。
中国古时候,女人寻短见的多。
女人寻短见,与女人的见识短不无关系。整日关在家中,没有自主
权,没有经济权,遇到大事,自然失去主张,不知如何是好。
女人寻短见,多半是两件事,一是为情郎,父母逼嫁他人,女儿不
从,又无法逃跑,一着急,寻了短见。另一种是丈夫死了,大家族
人际关系复杂,不知今后何以为生,干着急,不如一了百了。
这后一种“短见”,被“长见”的男人利用了,大肆宣扬。瞧,这
样忠诚于丈夫的妻子,应该成为所有女人的榜样。于是,有了节妇
和烈女。
女人还真是短见,一代又一代,很自觉地接受这些观念,自觉地成
为节妇和烈女。据统计,二十四史中的“烈女传”,搜罗的人数也
是逐代增多,从唐代的二三十人,到元代的一百多人,及至清代修
明史时,有烈节事迹的女性竟达万余人!后来写入书中的也有三百
余人之多。当然,明以后的情况有所不同,明朝规定,家族中有殉
夫的节妇烈女,可以减免赋税。所以,逼死寡妇的事就多起来。
烈节妇们的事迹,读起来令人觉得十分可悲。
明代有个蔡烈妇,嫁给松阳人叶三为妻。叶三很穷,以砍柴为生,
家徒四壁。后来叶三病了,靠蔡氏纺织维持生活。叶三病势日渐沉
重,他拉着蔡氏的手说,乘我还没死,你改嫁吧,那样的话,你就
不用受三年守制的苦了。蔡氏听罢,便去梳洗更衣,怀里揣了把剪
刀,来到丈夫床前,说道:“我这就先嫁了。”话音未落,用把剪
刀刺向自己。
还有一位郑氏女,性情更加刚烈。有回邻人送糕点来,一问,才知
是某寡妇再嫁。郑氏非常不高兴,吩咐将糕点倒掉,并大骂那个寡
妇不受礼节。她的丈夫在一旁开玩笑说,你别骂人,要是你丈夫不
在了,你难道守着不嫁人吗?郑氏沉着脸,正色道:“你别担心,
我决不会这样做。”后来,丈夫病重,临死前,瞪着郑氏不肯闭目
,郑氏道:“你放心,不用怀疑我的决心。”说着,便自缢于丈夫
的床前。
两个节妇都当着丈夫的面,先寻了短见。
由此想到霸王别姬。霸王四面楚歌,他的宠妃虞姬劝他突围,然后
“自刎于君前”。女人们都这样自觉地让丈夫“放心”,其实,丈
夫们不一定有这个意思。但是看起来好象是男人逼死女人似的。
守寡殉节的事,原始的动力,来自于儒家的“气节”观念。“不成
功,则成仁”,这是对男子而言;至于女子,“仁”的概念便不再
是事业、理想、家国、朝廷,而是非常具体的人---自己的丈夫,
为丈夫保证自己的“清白”。
因为女人对这类问题的认识,要比男人浅近而简单,所以,当她处
于与男子同样的境遇时,女人赴死会比男子更坚定。历代列女传中
还常常可以见到这样的事迹。如明代的一位张氏夫人,有个女儿。
逢倭寇入侵,所到之处,烧杀淫掠。母亲就对女儿说:“妇道唯重
节,万一贼人入了城,我们解决的办法只有两条路可以避免被侮辱
,跳井和自杀。”丈夫闻听此言,责怪妻子不该有如此不祥的念头
。张氏说,你有这样的妻女,是你的大吉祥。不日,倭寇破城而入
,眼见无处藏匿。张氏连声呼叫女儿:“还记得妈说过的话吗?”
女儿点点头,随即跳入后院的井中,张氏也跟着跳了井。
张氏的丈夫后来如何,史书无记载。也许他不存在“贞洁”的问题
,可以苟且偷生吧。
好了,不再瞎扯胡侃,拜拜啦。哈哈。

所有跟贴:

短见就短见吧, - 兰沙 (1294 bytes) 23:46:37 7/01/99 (1)
好,好,改得好! - ** (44 bytes) 00:14:41 7/02/99 (0)
嗨! - 酒心 (251 bytes) 22:12:48 7/01/99 (1)
唉。本想拍拍什么的,这倒好,又完了。 - ** (16 bytes) 23:39:09 7/01/99 (0)

嗨!
送交者: 酒心 于 July 01, 1999 22:12:48:

回答: 短见与节妇和烈女 由 ** 于 July 01, 1999 21:09:54:

我手上也有一本烈女传,想想都是那千
年的事了。记得有部电影,丈夫去世的
当天,那女人就和别人偷情上了,那个
男的问她,她说:

“他死了,可我还活着。”

绝了!她还活着?生命不息,冲锋不止!

唉,莫道世道沧桑,人心天天复兴,况女
人乎!

短见就短见吧,
送交者: 兰沙 于 July 01, 1999 23:46:37:

回答: 短见与节妇和烈女 由 ** 于 July 01, 1999 21:09:54:

男人长见的多,苟且的也多,还好意思来笑话人家。

其实这节妇烈女的故事换个讲法,不就是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了?
如果当爱情来看,就不觉得是什么封建糟粕了。也不用你这么糟
贱人家了。

故事改成这样再读:

明代有个蔡姓妇人,嫁给松阳人叶三为妻。叶三很穷,以砍柴为生,
家徒四壁,但夫妻恩爱,也是其乐融融。不一日叶三病了,蔡氏主
动担当起了家庭生活的重任,以纺织维持生活。以前,叶三每天早
出晚归,现在倒可成日待在家里,夫妻感情日重,恩爱有加。但叶
三病势日渐沉重,眼看就要不行了,一日,他拉着蔡氏的手说,乘
我还没死,你改嫁吧,我舍不得你为我受苦。蔡氏听罢,流下眼泪,
说,夫君我怎能舍你而去呢。便起身去梳洗更衣,怀里揣了把剪刀,
来到丈夫床前,说道:“我先去了,在那里等你,你可要来啊。”
话音未落,用把剪刀刺向自己。叶三三日后也随妻而去。

还有一位郑氏女,性情更加刚烈。有回邻人送糕点来,一问,才知
是某寡妇再嫁。郑氏听后便吩咐将糕点倒掉,对丈夫说,真是昨日
黄土胧中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人怎可如此无情无义。她
丈夫在一旁开玩笑说,你先别说别人,要是我不在了,你难道守着
不嫁人吗?郑氏低头想了一下说道,不会的,我们情深义重,我怎
么能做得出来?后来,丈夫果真病重,临死前,他望着郑氏不肯吐
最后一口气,说,我们的缘未了,随我来吧。然后闭目,郑氏道,
夫君,稍候。说完,自缢于丈夫床前。

我觉得故事都一样,看你怎么看了,不可把人家的爱情就不当爱情。


论坛文摘主页